电子商务:无疆界流通
来源:中国经贸 更新时间:2006-06-20

一、电子商务:无疆界流通

  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创造了一个无疆界的数字世界,以网络和电子商务为主要特征的新经济无可否认地席卷了全球每一个行业,并重组全球财富。电子商务运用信息技术开展商务活动,作为一种现代流通方式,它不受时空限制,并且效率高、成本低、范围广,在商务活动中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时作为一种新型的商业运行机制对国际贸易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电子商务是一种由计算机、通信网络及程序化、标准化的商务流程和一系列安全、认证法律体系组成的集合;是一种以互联网为基础、以交易双方为主体、以银行电子支付和结算为手段、以客户数据为依托的全新商务模式。与传统的交易手段相比,电子商务具有以下特点:

  首先,交易市场的扩大化。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中的运用,突破了国界与疆域,拓展了国际贸易的空间和场所,缩短了国际贸易的距离和时间。

  其次,交易手段的虚拟化。通过计算机互联网进行贸易,双方从磋商、签订合同到支付,无需面对面进行,整个交易完全虚拟化。电子商务无纸贸易的特点,节省了企业间传递信息的费用,免去了中介等不必要的交易环节,降低了交易成本,提高了交易效率。

  最后,交易方式的透明化。买卖双方从交易的洽谈、签约以及货款的支付、交货通知等整个交易过程都在网上进行。通畅、快捷的信息传输可以保证各种信息之间互相核对,防止伪造信息的流通。

  在国际贸易中开展电子商务是采用数字化电子方式进行国际贸易数据交换和开展国际贸易业务活动。国际贸易电子商务系统涉及国际贸易的各个方面,由于它是在Internet网络上进行的,因此网络成为其最基本的构架。参与国际贸易活动的进口方、出口方、海关、商检、保险、运输方、直接消费者、银行或金融机构都要在因特网中密切结合起来,共同从事在网络环境下的商务应用。并且为了顺利完成整个交易过程,需要建立国际贸易电子商务服务系统和通用的电子商务交易支付方法和机制,以确保交易各方都能够安全可靠地进行全部进出口贸易活动。

  二、电子商务在中国

  自从中国有了电子商务以来,在上述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例如:目前,中国很多地区和机构都建立了行业性服务网络,为企业提供实用的贸易信息;网络认证机构的建立使不少企业直接在网上实现了国际支付。可中国毕竟是发展中国家,电子商务环境与国外还有较大的差距,不仅存在全球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共性问题如安全性问题、税收问题、法律问题等,还存在一系列特有的问题:1、信息基础设施薄弱,网络规模相对较小。行业性服务网络信息化程度低,行业的门户网站大多以地区为代表,不能满足企业信息的流通性。2、网络安全问题有待解决。众所周知,电子商务是通过网络进行的,因此,它要求网络间的数据传递、交换和处理要有很高的安全系数。对网络交易中各方身份的验证和网络上传递信息的证实是网络安全的基本要求。但目前,中国政府部门、地方政府和企业建立的安全认证机关仍然存在着各种认证机构的互通问题和公证性问题;中国的《合同法》没有对数据电文合同的“电子签章”是否有效作出明确的规定,这些都使企业通过电子商务完成交易的可靠性大打折扣。

  为了实现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为中国的国际贸易赢得与发达国家同等的发展机会,我们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因此,我们必须做到:

  1、立足于国际立法趋同的取向。电子商务的发展需要相应的法律、规范与之匹配。根据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需要,中国立法机构正在加强对电子提单、司法管辖权等法律问题的研究,修订合同法、票据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拍卖法等法律,规范安全认证,在线支付等与电子商务相关的机构与企业的管理,规范各类电子商务交易。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1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并于2005年4月1日实施。在这个法律中首次明确了电子签名的法律效益,为中国开展电子商务提供了法律保证。同时中国立法机构也正在研究起草电子合同法、个人数据保护法,这些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势必对中国商贸领域电子商务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

  2、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吸引培养电子商务专门人才,为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物质基础和技术保障。电子商务在一国的应用与发展有赖于完备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为了促进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在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更要有效利用现有的网络资源,打破行业分割管理体制,提高资源效益。对于各个从事国际贸易的企业来讲,加强对员工的培训以提高员工的业务技能和计算机应用水平,引进既懂电子商务技术又懂得运营管理的人才,为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奠定坚实基础。当今世界电子商务作为一种先进的流通方式已经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中国电子商务一定会在中国国际贸易发展过程当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我们应该而且必须张开双臂迎接国际贸易电子商务时代的到来!

  作者:李新荣 北京正和信会计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