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扶持农业信息化体系建设
来源:金华新闻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本报消息(记者 吴振荣)昨天,记者从我市有关部门获悉,日前我市出台了《金华市本级农业信息化体系建设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农业信息化体系建设的企业和农户给予扶持。


    办法规定,农业信息化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的扶持对象是:市本级范围的农业企业,营销大户、农业专业大户,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有带动能力的普通农户所建立的浙江农民信箱联络点。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企业类:有专门的农业信息服务部门;有专门的从事农业信息服务人员,要求从事农业信息服务的专职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有较好的计算机应用水平和一定的农业业务知识;有专门的农业信息服务设施,单位各科室内至少要有一台586以上计算机,宽带接入,并配备必要的数码相机、扫描仪、刻录机等网络管理设备,并已开展计算机网络建设和开展农业信息服务,建立起信息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有较好的农业信息服务效果,能依托金华市农业信息网和全省公用模块和浙江农民信箱发布农业新技术、新品种,农产品市场供求、洽谈反馈,政策措施等方面的信息,并做好维护工作;在“全省公用模块”和浙江农民信箱上发布的信息每周各不少于5条;领导重视,投资积极性高,工作认真负责,项目实施有扎实的保障措施;企业所有员工都加入并学会使用浙江农民信箱,并且发展信箱用户不少于100户。


    农户类:浙江农民信箱联络点建设要达到“八个有”:有一个固定场所;有一台上网电脑;有一部固定电话,并将号码向全村公布;有一个兼职信息员,并能够比较熟练操作电脑;有一块牌子(××村“农民信箱”联络点);有一批“农民信箱”注册用户(发展100户以上并学会使用浙江农民信箱);有一套服务制度;有一个信息发布栏,每周在信箱发布信息5条以上,并取得较好的农业信息服务效果。在“全省公用模块”发布的信息每周不少于1条,信息内容以反映当地各类农业生产、农产品流通、农产品供求信息为主。
    扶持内容和标准为:对符合条件建设完成的农民信箱联络点,采取以奖代补形式每个点补助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