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国土资源局突破+创新 新形势与新形象
来源:成都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3

 

  在努力创建集约型社会的新形势下,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大胆突破原来的条条框框,努力寻求新的机制和模式,在工作中讲原则、树新风、重实效,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开创出了崭新的工作局面。

  完善配套,规范实施

  为寻找新的突破口,市国土局制定了《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对外服务实施细则》、《成都市国土资源局规范对外事项服务(试行)规定》、《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对外服务事项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制定《成都市国土资源局职位代理制度》以及各项业务操作手册等。通过用标准化的工作程式,规范业务办件的每个环节和步骤,而且建立和健全了监督机制,解决了领导及相关人员不在时的签字问题,落实承诺时限,减少不能控制时间的环节。职位代理制度增强了我局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岗位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明确了岗位职责,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规范各岗位之间和各级机构之间的岗位职务代理行为和授权的行使、监督。

  电子政务方便快捷

  在当今信息飞速发展时代,谁都想最先掌握最全面的信息。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市国土局以政务公开为中心,大力推行电子政务建设。例如土地登记类业务,该局已经全部实行局内部网上审批,大大降低了审批过程的周转时间,同时,通过网上查询,使该局对外服务的具体项目,办事依据,所需要件,办事流程,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办事进度都实现可动态查询。

  今天,当你来到办证大厅,可以从大厅的电脑上查询相关日常业务的办事流程,还可以在信息系统中了解地籍历史档案,以及土地管理的相关政策和法规等。据悉,该局的电子信息系统开通后,已有数万人次的查询记录,而市国土局的对外服务满意率也达到了80%以上。

  规范服务政务公开

  结合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成都市国土资源局还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全面推行政务公开。

  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国土”,实行政务公开,市国土局始终高度重视。为了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提供优质服务,在明确思路的基础上,该局还不断丰富政务公开内容,比如公开国土资源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编制《政务公开内容目录》、抓好重点内容政务公开,通过在网上、报媒上发布相关信息,切实杜绝了“暗箱”,规范了程序、收到了建议,拓宽了信息渠道、强化了监督管理、,人性化的服务也让群众的满意度提高了22个百分点。

  实施政务公开以来,市国土资源工作与人民群众联系更加紧密,得到了社会更加广泛的关心、理解和支持,部门形象进一步好转。全系统官僚作风、特权思想根本扭转,以人为本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理念深入人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依法行政意识,廉政勤政意识进一步强化,管理更规范,服务水平更高,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体现。

  优化服务,政务公开,塑造服务型的学习机关新形象,当一个学习型的领导,市国土局向前的步伐还没有停下来,我们又理由相信,资源有限,创造力无限,创新机制,服务至上的市国土局,为民服务的脚步始终在路上。

  国土知识问答

  一、什么是办理土地使用证?

  土地使用证是土地使用者持有的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我国房地产法规规定的申请登记原则,一般应由土地使用权人提出申请,经土地登记审查合格予以登记后,向土地使用权人颁发土地使用证。

  开发建设单位在取得土地使用权,缴清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后应申请办理土地使用证(俗称大证)。买受房屋的住户,其房屋相应分摊大证内的部分土地使用权,凭开发建设单位办理的土地使用证(大证)和分户房产证即可办理分户土地使用证(俗称小证)。

  二、什么是土地使用权抵押?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是债务担保的一种方式,是土地使用权人把土地使用权作为担保财产以保证自己或第三人履行债务的行为。土地使用权抵押必须经申请,土地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后方有效。债权人占有抵押人的土地使用证的方式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同时,债务发生变化,应办理变更抵押登记,债务清偿应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三、如何识别土地使用权是否抵押?

  土地登记机关(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办理抵押登记和注销抵押登记时,会将抵押或注销抵押的内容同时在土地登记档案和土地使用证原件上予以记录。判断某宗地是否抵押,可以1、查看土地使用证原件“记事”栏是否有记录;2、也可向土地登记机关杳询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