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作为我国经济发达省份,流动人口多,犯罪案件发案率高,案多人少矛盾十分突出。针对高检提出的业务建设、队伍管理、信息化建设"三位一体"机制,浙江省检察机关进行了哪些有益的探索和实践? 记者为此采访了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庄建南。
深化认识 定期考核
《中国信息化》:高检提出业务建设、队伍管理、信息化建设"三位一体"机制。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为推进这一机制的建设提供了怎样的组织保障和激励机制?
庄建南:信息化引发了检察工作的革命。浙江省检察机关信息化工作根据高检院统一部署,从2000年开始实施"科技强检"战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浙江省委省府的领导下,在高检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的指导下,省院党组高度重视,经过全省各级院的共同努力,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我们要求各级院领导充分认识到信息化是检察事业发展的大势,是检察工作在新世纪、新阶段实现新发展的必由之路。各级院成立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本级院信息化应用工作的领导,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支持筹措信息化建设资金,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进行信息化建设。各级检察长要亲自抓,分管检察长要具体抓,技术职能部门要全力抓,机关各部门要协同抓。
同时,我们还要求各级院开展多种形式的考核评比和应用竞赛活动,要求建立完善信息化应用的考核机制。各级院应将信息化应用列入年度部门绩效考核内容,省院和市院每季度都要对全省、全市的应用情况进行考评和通报。上级院加大指导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院的应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好的表扬,差的批评,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省院对应用展示竞赛前三名地区进行通报表彰和奖励。
深化认识 定期考核
《中国信息化》:信息化对检察工作而言是个新生事物,在无任何经验可循的状况下,浙江省检察信息化工作如何在实际应用中进行探索?
庄建南:由信息化在各项检察工作中的应用所引发的传统工作模式向现代化模式转变,没有现成的经验和模式。各级院需要从实践中学,在学中干,干中学,在实际应用中积极探索,开拓创新,积累经验,总结提高,推广应用。各地在实践探索中要把握三个方面:
一是技术职能部门和业务部门努力寻求科技装备和信息化应用与各项检察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要将现代最新科技成果应用到各项检察工作中。各部门之间做到相互沟通,相互配合,形成合力。成立科技装备和信息化应用攻关小组,集中力量攻关应用项目。
二是积极发挥现有技术力量和借用社会技术力量,共同做好科技装备和信息化应用工作。目前,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检察科技人才匮乏,系统内技术力量有限。而我省社会技术力量雄厚,可以充分利用好这一有利条件,借外力来促进检察科技装备和信息化应用工作。
三是及时总结推广,有效应用。各级院对在应用中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及时总结、推广,信息互通,对失败的教训要及时总结查找原因,以利于少走弯路。省院和市院对科技装备、信息化应用成效明显的单位及时召开现场会,推广成功的应用经验,全面促进应用工作。有的市院建立"亮点"项目申报立项制度,效果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