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走“文化之旅”
来源:中国信息化 更新时间:2012-04-15

  
  通过检察生产力推动检察事业的发展,是合川市人民检察院信息化建设的独特思路。

  重庆合川,因长江、嘉陵江、涪江三江汇合于此,故名。在这个青山绿水环绕的清静之地,合川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合川院)近几年因电子检务建设成效显著,而连续获得“ 全国信息化先进单位”、“全国模范检察院”等称号,其“文化建院”的宗旨更为检察信息化建设增添了些许文化的韵味。

  解放检察生产力

  200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明确把科技强检、信息化建设作为基层院建设的重要内容。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重庆市人民检察院信息化建设的战略精神,合川院确立了以先进检察文化为指导、走“文化建院”的发展思路,制定并实施“文化兴检”的具体方案。

  合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梁田对检察信息化有着特别的理解。他认为,既然生产力是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原动力,那么,检察生产力就是推动检察工作的内在动力,而信息化作为一种手段甚或是一种工具,就是检察生产力内容的一个表现。在人类社会进入信息时代的今天,信息化作为检察生产力,是推动检察工作建设不可缺少的原动力。合川院推出“文化兴检”工程的目的就在于此。

  在“文化兴检”工程规划中,合川院提出了电子检务5年规划,也就是从2003年到2008年,合川院电子检务将实现三个目标。第一,实施“五网工程”,即开通并实现局域网、互联网、内部电话网、专线电话网、监控网,用科技手段加强业务工作,强化突破案件、指证犯罪的能力。第二,开通“合川检察网站”,将部门设置及分工、各项检察职能、业务范围、网上举报、电子信箱等信息在网上公开,扩大合川院的辐射范围和影响力。第三,加强检察办案的科技含量。利用网络、监控等高科技办案手段,实现在职务犯罪侦查中证据采集电子化,讯问犯罪嫌疑人实行同步录音录像。

  检察信息化建设是一项技术性强、投入大,需要长期推进的系统性、动态性的工程。检察机关原有的办案方式已不适合当前检察信息化工作的需要。因此,合川检察信息化工作以“理清三个思路,狠抓两个基础,实现三个第一”为基础,实现有序推进。

  理清三个思路要做到三个“着眼于”。首先,“着眼于”与电子检务区域网络的衔接,即与市院、分院、地方党政网衔接。机密级以下的文件完全实现了网上传输、报送、接收、阅知和办理。其次,“着眼于”适度超前,坚持高标准、高起点,避免信息化建设“建时是旧的,建成是废的”的不良局面。最后一个,“着眼于”检察业务运行的需求,突出检察业务工作的着力点,在实现侦查一体化、案件管理一体化上下工夫。

  狠抓两个基础,即资金基础和技术基础。为了保证建设所需经费,合川院把基础建设的重点放在电子检务建设上来,从每年的财政预算中逐步投入进去。每年确定电子检务的重点推进项目,争取专项经费到位。力求用最少的钱达到最好的效果,在总体预算内,优先考虑重点项目,尽量减少非重点项目的开支。在技术基础上,寻求专业部门的技术支撑,同时逐步形成自身的技术力量支撑。2006年,合川院成立技术信息中心,各部门业务骨干进行计算机知识培训,使他们成为推动全院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力量。

  信息化建设在合川院起步早、措施实、保障好,在重庆市所辖基层院中获得三个第一:1997年,第一个建成五类屏蔽线的局域网,利用网络技术,实现了院内信息共享、法律法规查询、电子邮件等基本功能;2003年,第一个建成“五网合一”工程。在基础网络建设良好的基础上,建成起点高,集视频、数据、语音功能为一体的“五网合一”(物理上是五个网,功能上是三个网)工程;2004年,第一个实现案件全程网络办理。重庆市检察机关二级专线网建成后,合川院尝试推进信息化的各项运用,在全市率先实现“全流程、全员、全覆盖”的检察业务办案目标。

  深化“三位一体”

  在探索构建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三位一体”的管理机制中,合川院从“服务办案、服务管理、服务队伍”建设的角度,深化了对“三位一体”的理解和落实。

  作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信息化建设的试点单位之一,合川院首家启用网络办案模式。结合办案实际,合川院将“捕诉一体化”、“公诉引导侦查”、“案件直通车”等机制创新加入办案流程,实现了案件全程动态审批、办理、管理,逐步形成案件管理系统、监控系统与视频会议系统为一体的管理体系。结合实际情况,合川院有效地将规范、质量、效率三者结合起来,加强了网络服务办案的针对性。创新的办案机制与办案软件的有机结合,不仅缩短了办案周期,更是保护了人权。

  大量的琐碎的综合管理工作通过网络的速度优势和容量优势,管理质量和管理水平都有了稳步提高。例如,全院实现了无纸化办公,公文均在网上签发、盖章、流转。全院的告知性公文也在当日发布于内网,反馈信息确保在规定日期内得到及时收集和处理。

  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合川院将服务检察队伍建设作为检察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运用信息技术,干警改变了传统的工作方式,更新了观念,提高了科技素质。据梁田检察长讲,院里一位老同志,一直拒绝使用计算机办案。经过一段时间的磨合,逐渐习惯了网上办案,现在他反而不再习惯用传统的方式办案了。多媒体、网络、视频会议等信息化手段对干警的培训以及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提供了便捷的途径。网上调查、网上谈心和网上论坛等,成为全院政治思想教育方式创新的重要手段。

  实现检察价值

  检察机关的产品是为人民提供公平、公正的优质产品。因此,信息化为检察机关办案来源、办案手段和办案质量提供了公平、公正的渠道,通过这一渠道,检察价值得以体现出来。在重庆市所辖基层院中,合川院率先提出以提升执法水平为核心的网上办案“三规范三防止”。

  规范办案程序,防止违反诉讼程序办案。合川院将规范的办案流程存入“检察案件管理软件”程序中。办案人员在网上办案时,必须完成规定的工作,才能报领导审批;法律文书必须经规定的人员签发后才能自动生成;案件必须完成规定的诉讼环节才能结案。通过办案流程控制,有效地预防了违反诉讼程序办案,越权审批和违规结案等的发生。

  规范案件管理,防止案件超期办理。院里对每个干警在每个办案环节的办案、审批、监督权限都作了详细规定。因此,案件在办理过程中,主管领导以及案件督察部门能够依照其职责实现对案件全过程的动态监控。同时,案件办理预警指示灯,即由“红、黄、绿”三色灯分别显示案件在本环节诉讼时限的“正常、预警、超期”三种状态,有效解决了案件超期情况的发生。

  规范电子卷宗,防止文书错漏。合川院建立了职务犯罪侦查、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民行监督等检察业务的“电子卷宗”,每个案件的基本信息、诉讼文书和证据材料等都被纳入其中。每一类法律文书的制式和主要条款有了统一的规范,极大地提高了诉讼文书的质量。

  看来,梁田检察长提出的检察“大信息化”的理念有望在合川破土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