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国土资源厅:推进依法行政 提高管理水平
来源:新华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3


国土资源部门是主管土地、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的重要执法部门。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是新形势下转变职能、规范管理、执法为民、服务社会的必然要求。厅党组高度重视依法行政,从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制约权力、强化监督等方面积极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国土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转变管理方式,促进国土资源管理创新

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许可行为。《行政许可法》颁布后,我厅及时进行行政许可事项及其主体的清理,同时,积极研究探索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配套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2005年,编制印发了《江苏省国土资源厅依法行政手册》,制定了65个包括厅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以及部分业务类内部管理办文事项的工作规则和相关的38个工作流程,为实施电子政务和规范网上办文提供了基本依据。

推进国土资源市场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从2001年6月起通过开展土地批租专项治理,全面推进土地市场建设,全省所有市、县全部建立了土地有形市场,所有经营性用地全部实行了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全省土地市场建设各项配套制度不断完善,普遍建立了土地市场信息发布制度,出台了全省协议出让土地最低价,完成了城镇基准地价的更新调整,建立了地价动态监测系统。积极推进矿业权市场建设,目前全省13个省辖市已全部实行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有偿出让采矿权,探矿权挂牌方式出让试点也已获得成功。

二、健全决策机制,提高国土资源行政决策水平

认真落实国土资源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制定了《江苏省国土资源厅行政重大事项会办会审规定》,明确厅重大事项,必须由厅务会议、厅长办公会议或厅专题会办会议讨论决定。

完善法定许可事项的内部会审制度。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审查、土地开发用地审查、探矿权和采矿权审批等许可事项实行会审制度,窗口统一收文后,由一个主办处室牵头,将审批报件分别送达相关处室审查后,由主办处室综合提出处理意见,报厅领导审签。对重大的情况比较复杂的项目,在各处室审查的基础上,召开会办会研究意见。

认真落实《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积极推行国土资源管理重大决策听证制度。2004年以来,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共依法举办各类听证1050次,其中依职权听证624次,占59.4%,依申请听证426次,占40.6%。依职权听证内容主要涉及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土地级别调整、区域性征地补偿标准、拟定或者修改基准地价、制定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府规范性文件等;依申请听证内容主要涉及拟定拟征地项目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注销土地使用证、拟对违法案件实施责令限期拆除或没收占用、转让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责令停止违法采矿、吊销采矿许可证以及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等方面的内容。

三、推进电子政务建设,逐步建立完善现代行政程序

建立电子政务中心,完善窗口办文。我厅于1999年建立了建设用地审批办文窗口。2004年5月18日,\"江苏省国土资源厅电子政务中心\"正式建成启用,该中心作为厅办文窗口,统一受理报省级审批的所有土地、矿产行政审批报件。2005年,厅电子政务中心共接收建设用地审批946件,矿业权审批218件,收发公文3681件,接待单位和群众咨询95人次。

开发建设电子政务系统,实行网上审批。我厅办公自动化系统从2003年5月开始启用,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开发建设电子政务系统。目前,厅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用地审批系统和控矿权、采矿权审批系统已列入电子政务系统。

积极推行政务信息公开,促进\"阳光行政\"。2005年,我厅研究制定了《江苏省国土资源厅政务公开暂行办法》,建立了依法主动向社会公开、厅内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公开事项审核制度和政务公开考评制度等,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四、健全执法责任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建立国土资源执法动态巡查责任制。自2001年以来,盛市、县、乡四级普遍建立了国土资源执法动态巡查责任制,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46万起,查处率达98%。同时,还在全省开展了创建执法模范县活动,强化市、县政府的责任。全省有12个创建活动试点县(市、区)受到省政府表彰,有4个县级市被国土资源部授予全国土地执法模范县荣誉称号。

建立严格的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我厅制定出台了《国土资源监察工作报告制度》、《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举报制度》、《国土资源分级巡回检查制度》、《国土资源违法重大案件会审制度》、《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督办制度》、《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国土资源监察工作考核制度》等7项制度,报请省政府颁发了《江苏省土地管理违法行为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省厅还制订了《江苏省矿产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办法(试行)》,初步形成了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管有效的国土资源行政执法机制。

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2001年以来,盛市两级国土资源部门受理各类行政复议案件600余件,协办200余件,行政复议维持率为99.69% ,因行政复议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230余件,胜诉率98.9%。

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的社会监督。盛市、县三级均公布了国土资源法律咨询热线,全省共设立国土资源法律咨询热线电话361部。还将厅机关和13个省辖市国土资源局的土地违法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省厅和各市局相继在当地广播电台开通了\"政风热线\"、\"行风热线\",接受群众的咨询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