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纪实
来源:新华网 更新时间:2012-04-13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政治保证。市委九次党代会以来,全市各级党组织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为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严格贯彻落实《大连市贯彻〈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及市委历次全会精神,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思路,努力探索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逐步走上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新路子,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市纪委荣获了“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

教育:打牢预防腐败的思想防线

“志正则众邪不生”、“嗜欲之原灭,廉正之心生”、“万事防为先”、“防患于未然”,这些古已有之的格言警句告诉我们,腐败往往是从思想道德防线不牢,心理失衡开始的。重视并强化思想教育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基础性工程,正所谓“良医者,常治无病之病,故无病;圣人者,常治无患之患,故无患。”

我市开展的“读文章、思廉政、树形象”活动,5年来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共向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推荐77期廉政文章,编辑出版了两部《清廉文鉴》专辑,“读书思廉”征文、学习交流会、座谈会、演讲会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读文章、思廉政、树形象”活动不仅被《人民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等国家级媒体所报道,而且也受到尉健行、吴官正、刘云山等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

“答三问、过三关”、“树立正确权力观”、牢记“两个务必”、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学习党章、遵守党纪”等党风廉政主题教育活动开展得生动活泼且不断深化,出现了报告团深入基层宣讲,领导干部纷纷走上讲台的喜人景象。

为使典型示范和警示教育活动丰富多彩,姜云胜、谭彦、于永祥等先进典型用深入人心的示范教育,影响着广大领导干部;14名“廉洁从政标兵”增添了我市的廉政新风采。倡导了“争当廉内助,树立好家风”和“当好廉助手,营造廉环境”的文明新风,全市涌现出了一批助廉先进典型。同时,我市还充分利用“慕马案”等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发挥着警示教育基地的重要作用。

全市形成了“大宣教”工作格局,使廉政文化建设独具特色。举办了大型“廉政之声”综艺节目,将严肃的廉政教育寓于文化娱乐之中。各新闻媒体普遍开设了反腐倡廉专栏专题,创建大连市纪委监察局的门户网站──“清廉网”,组织“廉政之声”文艺巡演、廉政书画展览、廉政影片播映、廉政公益广告宣传以及廉政歌曲创作等活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和进农村”活动起步迅速,营造了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氛围。

种种活动和措施的开展实施,推进了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道德建设,使更多的人树立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努力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也使一些人在教育中克服了贪欲之心。

制度:构筑防治腐败的铜墙铁壁

邓小平同志说:“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事,甚至走向反面。”如果说思想教育是基础,那么制度建设则是重要保证。五年来,市委、市政府在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基本制度的同时,积极推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制度改革和创新,全市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为使“四项改革”不断深化,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简化审批、审核程序及公示的意见》,加强对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推广了“全程办事代理制”,进一步完善了“一站式”审批制度;财政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对“小金库”问题进行检查清理,推行了村会计委托代理制;投资体制改革开局良好,制定了《大连市外商投资企业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和《大连市境外投资企业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了清理,进一步规范了政府投资行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实行考察预告、差额考察和任前公示等改革措施,规范了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办法;对重点部门、热点职位的处级公务员进行了跨部门交流;对1395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

为不断加强“四项制度”建设,我市健全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新建了大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市财力投资项目已全部进入交易中心公开招标;全面落实和完善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成立了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出台《大连市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拍卖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强化对国有企业产权交易的监督,市属国有企业产权转让全部进入产权交易市场;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建立了政府采购专家库和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制度。

为使“三公开”工作更加规范,我市加快电子政务工程建设,编制了《大连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和服务资源目录》,开通了有线数字电视政务公开频道,全市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都实行了政务公开;加强对厂务公开工作的研究、指导和监督检查,90%以上的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建立了厂务公开制度;全市普遍实行了村务公开,并在900余个村开展了“民主评议村官政绩,民主评定村官报酬”活动。

监督:把住反对腐败的关键环节

“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这句话强调的是不受监督的权力会导致腐败,绝对不受监督的权力会导致绝对的腐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有助于防止腐败的发生。为此,市委、市政府积极探索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确保权力正确运行。

我市特别注重监督制度的创新,《关于监督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民主集中制情况的实施办法》、《大连市贯彻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加强对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管理》及《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办法》等规定的出台,使权力运行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尤其是在经济领域,按照透明、公平、诚信的要求,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工作流程》、《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监督工作流程》、《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监督工作流程》、《政府采购监督工作流程》等监督制度的出台,使建设工程招标、产权交易等日益成为“阳光工程”。

市委、市政府领导带头作出并认真落实“六项制度”,并坚持廉政谈话制度,使党内监督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市委主要领导先后14次与千余名新任局级领导职务的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市纪委对122个市直单位领导班子及587名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作风建设等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市纪委会同组织部门对市直单位1595名领导干部进行了年度述职述廉考核;加大了责任追究力度,共有139名领导干部受到责任追究。

为深入治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我市重点围绕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钱物、跑官要官、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私利、参与赌博、借机敛财、超标准配备购置小汽车等不正之风进行了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案件145件,挽回经济损失1304.06万元,纠正处理县(处)级以上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超标准配备小汽车的问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不断得到规范。

惩治:高悬打击腐败的锋利宝剑

惩治和预防,是反腐倡廉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两个方面。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是惩治腐败和端正党风政风的最有效手段,是人民群众评价反腐败斗争成效的一个重要标志。

五年来,市委、市政府既坚持有效预防腐败,又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以反腐败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2001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34,789件(次),立案4181件,结案413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836人,其中县(处)级干部383人,局级干部24人;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8292.89万元。重点查处了一批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件,违反财税金融政策法规,私分、侵占、挥霍浪费以及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案件,基层干部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损害经济发展软环境等案件。

在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坚决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及时办结涉地上访案件,补发征地补偿费1796万元。对违法强迁事件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清欠工程款18亿元,补发农民工工资15.255亿元。改革由学校直接向学生收费为“银行卡”代办收费,取消了择校费和一批学校自行制定的收费项目,确定并公示了中小学服务性收费标准。先后两次在全市90家公立医院实行了药品采购集中招标,招标药品价格平均下降10%,共减轻患者负担2.3亿元。成立“行政效能行风建设投诉中心”,推行“首问负责制”和“限时服务制”,对94人进行了行政过错追究。围绕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办电台“行风热线”,组织82个行政部门和行业单位的主要领导走进直播间,直接答复和公开反馈群众咨询事项2610个,回复率100%,

风正气清好扬帆。反腐倡廉是一项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的重要任务。站在“十一五”新起点上的大连市委、市政府,将继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大连扬帆远航提供风正气清、和谐友好的环境条件,为大连率先实现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