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塘区检察院强化信息化建设
来源:新华网 更新时间:2008-03-14

 
 
    新华网湖南频道7月29日电  株洲市荷塘区检察院加强装备投入,提高培训力度,信息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目前,各种监控配套设施齐全,同步录音录像、互联网、区域三级网正式开通,基本上实现了办公办案网上作业,信息公文网上流转,极大地方便了干警办案。

    一、 组织到位,强化信息化建设的力度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院党组召开专门会议,提出了科技强检 ,必须向科技要战斗力,向科技要效率的工作理念,紧紧围绕建立“三位一体”工作机制要求,在夯实检察业务、队伍建设等工作的基础上,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信息化建设。二是成立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筹划、协调、运作各项信息化工作。三是明确工作要求。领导小组负责审批信息化建设项目,审定总体规划方案,全面领导、管理和协调检察信息化工作的开展;办公室、技术科在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日常工作。

    二、装备到位,保障信息化建设的进行

    一是筹资金。近两年来,区财政为该院先后投入运作资金90余万元。二是购设备。荷塘区院2002年以来先后购置一批办公办案和交通通讯设备,建成了拥有一台服务器、50个终端、39台计算机为一体的千兆局域网。按照“高点定位、实用配套、技术先进、有利发展”的原则,建成了审讯室、监控室、电子阅览室。去年以来,该院又为主要业务部门配备了侦查、取证、示证等相关设备,为技术部门购置了高速数码录像摄像设备。三是通网络。配置了办公自动化系统、案件管理系统、检察业务管理系统、法律法规查询系统、检委会同步录音录像系统、举报自动受理系统、网上举报查询系统、网上侦查指挥系统、监管场所网络监控系统、检察事务管理系统等,实现了办公办案、业务管理、事务管理的自动化和网络化。购置了计算机中心机房双机容错系统,成功地实现了监控设备和内部局域网的数字化连接,确保了各项检察业务的顺利开展。

    三、培训到位,推进信息化系统的应用

    一是“走出去”。派专业技术人员外出培训。为更好推进信息化系统的应用,于去年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到省院进行专业培训。二是“请进来”。请专家来院授课。请检察信息办公系统开发公司的技术人员给全院干警授课,利用建成的网络现场传授计算机网络基础知识,从实际工作出发,从实际应用出发,努力提高全员干警的信息化素质。三是“传、帮、带”。院内干警互帮互学。选拔有微机基础知识的干警组成科技小组,为干警解答学习中所遇到的问题,手把手地教他们实际操作。通过他们的 “传、帮、带”,使全体干警熟练掌握局域网操作的基本技能、应用软件使用。并采取从党组成员及中层干部开始到一般干警,逐个过关的方式,保证每名检察干警掌握网上办公的基本技能及信息办公系统的应用。

    四、 制度到位,确保信息办公系统的运转

    开通局域网后,技术科会同办公室及时以文件形式对局域网办公系统职能分管、工作流程、应用操作进行具体规范。一是网上签到制。工作日时间必须保证个人计算机登录网络办公系统,并开启个人来文提示信息;二是实行职能部门分管制。 针对检察机关的特点,对信息化工作进行了分类,确立各类工作的分管科室,各分管科室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职能,积极开展需求调研和应用推进。办公室负责网络办公应用和信息保密工作,对办公应用需求进行调研,提出具体需求意见,并负责办公软件的应用和推广;技术室负责协调各业务科室对案件管理应用需求进行调研,提出具体需求意见,并负责办案软件的应用和推广以及网络建设、技术保障、软件选型及开发、网络管理和技术培训等工作。这种机制较好的解决了由于技术部门职能所限而导致网络化应用难以推行的矛盾。 三是无纸化办公制。规定办公办案必须在网上进行,各类信息、通知等要通过网上传输流转;公务性文书必须通过局域网办公系统进行报送、修改、批示、签发等工作程序流转,未经办公系统流转的文书,领导不予批示签发;要求干警外出调查取证、制作笔录,必须实现键盘化,做到网络化、无纸化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