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报
今年是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成立十周年。回顾过去,中日中心成长的十年是中日两国政府高度重视和正确指导的十年,是两国环境合作不断拓展和深化的十年,是两国环保界官员、专家、友人等仁人志士精诚合作、携手共建的十年,是中心全体员工不断进取、艰苦创业的十年,也因此是成果丰硕的十年。展望未来,这十年是为赢得进一步发展壮大而打下坚实基础的十年,是预示着灿烂未来的十年。
建立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是中日两国政府环境合作的一项重大和成功的决策
中日中心的建立是中日两国友好关系史上的一件大事,翻开了中日环境合作的新篇章。1972年,中日两国邦交正常化之后,友好与合作成为发展两国关系的主旋律,环境合作很快进入了这个主旋律。1977年,日本环境厅次官大鹰淑子率日本环境代表团访华。此后,两国的环境交流与合作逐渐频繁起来。除高层环境官员互访外,两国间的研究机构、大学以及其他民间组织之间的合作交流也开始步入实质性阶段,整个中日环境合作具备了迈向更高层面的基础。1988年,在纪念中日友好和平条约缔结10周年之际,日本前首相竹下登与中国前总理李鹏达成了建设“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中日中心)的协议。日本政府为此提供了105亿日元无偿援助资金,中国政府配套6630万元人民币,历时8年,中日中心于1996年5月竣工并正式投入运行。
日本国际协力事业团(JICA)的泉坚二郎理事在中日中心第二阶段中日环境技术合作总结暨中心成立5周年庆典会上评价道,对于中日环境技术合作的成功,只要与JICA在其他一些国家所实施的类似项目稍作比较就会一目了然。中国科学技术部国际合作司副司长苑曙光也评价道:“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在中日政府间技术合作中是一盏明灯。”
今天,回头看中日中心第二个5年的发展过程和所取得的成就,更加证实了这些重要机构和各界人士对中心成功发展的高度评价。这些评价不只是针对中日中心本身,也是对中日两国环境合作总体发展情况的重要评价。
事实证明,建立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是中日两国政府环境合作的一项重大决策。在“环境与发展”成为与“和平与发展”同等重要的世界两大主题之后,这一重大决策是抓住了世界发展的历史机遇,符合国际潮流。在环境问题演变为区域和全球的共同问题之后,这一重大决策符合中日两国人民的共同利益。在日本成功解决环境污染问题之后,这一决策体现了“先发经验”与“后发需求”之间的圆满结合。
事实同样证明,建立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是中日两国政府环境合作的一项成功决策。中日中心的成功是中日两国政府,特别是日本环境省和中国国家环保总局高度重视和正确指导的结果,是两国环境合作不断拓展和深化的结果,是两国环保界官员、专家、友人等仁人志士精诚合作的结果,是中心全体员工不断进取、艰苦创业的结果。
精心谋划将中日中心建成中国环境保护综合性技术支持机构
定位决定功能,功能决定作用。在中心成立运行之初,中国国家环保总局就高度重视如何充分利用好中日两国合作建立的这一硬件平台问题,并决定将中日中心建成集代行部分环境管理职能、政策研究与决策咨询、宣传教育、技术研究与开发、信息技术支持、市场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中国环境管理技术支持机构和对外合作交流的窗口。
目前,中日中心下设8个业务部门,分别为国家环保总局提供各具特色的技术服务。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是中国环境保护战略和重要环境经济政策的研究咨询机构,为国家环保总局的环境管理提供决策咨询服务;宣传教育中心是中国在环境领域开展人员培训、公众宣传活动和知识教育的核心机构;信息中心肩负着全国特别是国家环保总局环境管理信息化的技术服务任务;环境分析测试中心和标准样品研究所是中国环保系统分析测试方法与技术和环境标准样品的研发机构;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为国家环保总局在废物进口审批和废物处置管理方面提供技术审核与部分管理职能;环境认证中心和环境影响评价中心,在为国家环保总局提供相关技术支持的同时,面向社会开展着大量的技术咨询和服务工作。
10年的实践证明,这一体制安排是对中日两国政府合作资源的最大限度和最有效率的利用,既可以将其打造成为中国环境保护提供综合服务的“航母”,又可以使其成为全方位推动国际环境合作、特别是中日环境合作的综合平台,这是中日中心在类似国际环境合作案例中的一大特点。
充分利用中日合作平台发挥自主能动性不断提升综合能力
经过10年的发展,中日中心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综合实力不断增强,逐渐成为中国环境保护的一支重要力量。
目前,中心配套设施齐全,仪器设备先进,拥有各种研究、实验设备3000多台件,有一流的环境分析测试仪器,连接全国的环境信息网络系统和环境管理应用计算机系统,防治大气、水质、废弃物污染的模拟实验装置,开展宣传教育的音像制作与培训设施。
在人才队伍方面,中心总体上已形成一支结构合理、高素质的科研与管理技术队伍。目前,中心在编工作人员有262人,其中:高级职称69人、中级职称71人,博士24人、硕士53人、具有大学学历117人(含大专),综合性科学研究和管理服务队伍的力量和素质不断得到充实和提高。
在业务方面,中心在环境战略与政策、环境宣传教育、环境信息、环境分析测试、环境标准样品研发等方面都形成了优势领域,共同构成了中心在国内的优势地位,某些方面在国际上也形成了一定的比较优势。
在中心综合能力的提升过程中,中日环境技术合作发挥了关键作用。同时,中心员工的自主努力是重要的内因。
从1992年~2006年,中日环境技术合作先后分3个阶段,历时近14年。
第一阶段专项技术合作(1992年~1995年)的目的是给正处建设中的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培养技术人才和提供技术准备。3名日本常驻专家、11名日本短期专家献身技术合作,开展了以人才培训为主的合作活动12项,派遣了24名技术人员赴日进修,接受了价值7500万日元的援助器材。在此期间,中日双方本着边建设边科研的思路,共同开展了多项研究工作,如沙尘暴前期研究工作等。第一阶段技术合作为中日中心储备了人才,弥补了日本政府开发援助(ODA)的不足部分,为中心的运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第二阶段专项技术合作(1996年~2000年)及后续合作项目(2001年~2002年)是以促进中日中心在各领域形成能力、发挥作用为特点。在此期间,日本派遣长期专家20名、短期专家52人次,提供了价值1.25亿日元的援助器材,中日中心派遣30名进修生赴日学习,合作开展的项目74项,并取得了可喜的成果。后续合作项目重点是沙尘暴与黄沙问题的合作研究和对二恶英的测定技术开展合作研究。通过第二阶段专项技术合作,中心各部门能力得到明显提高,独自进行的科研及活动共计175项。同时,作为中日环境合作的窗口,中日中心在政府间合作和民间合作活动中也日益活跃,在“100个城市环境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和“中日合作环境示范城市建设”两个项目的实施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三阶段专项技术合作(2002年~2006年)的目的是继续加强中日中心能力建设,并在双方共同感兴趣的领域开展合作。截至2005年底,JICA为第三阶段技术合作共派遣了长期专家12名、短期专家49人次,提供了价值1.2843亿日元的器材。通过中日中心派遣的赴日进修生达到49名。双方的重点合作分为两大领域,一是环境政策,包括循环经济等6项内容;二是技术转让支援领域,包括二恶英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分析技术、固体废弃物再资源化、酸雨监测能力、地方环保局长岗位培训等内容。通过第三阶段专项技术合作,提高了中日中心在重点领域的研究能力,并逐步形成了一些国内领先的优势领域。
中日中心随着能力的增强和影响的扩大,已成为国际环境合作与交流的窗口。中心的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在某些方面开始走向国际化轨道,提高了中日中心迈向国际化的能力和知名度。中心每年都要接待来自日本各界人士访问与技术交流,每年要组织中国环境各界赴日访问交流团组,通过这些活动促进了中日政府和民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了中日两国间友谊的发展。
为中国环境保护事业做出积极贡献
10年辛勤耕耘,中日中心收获了累累硕果,支持了政府部门环境管理职能的发挥,推动了公众环境意识的提高,促进了企业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对中国环境保护事业做出了积极贡献。具体体现在6个方面。
在政策研究和决策支持方面,一是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发展进程和环境形势,研究环境保护的重大战略问题,如新世纪环境管理战略研究、环境友好型社会和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的理论问题研究等;二是通过研究,为WTO贸易与环境和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谈判提供技术支持或直接参与国际谈判;三是针对环境管理中出现的一些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国家相关决策提供参考,如环境污染治理市场化、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与政策等,并参与有关决策过程;四是开展重要环境政策问题研究,如中国环境保护投融资机制研究、循环经济政策体系研究、《环境保护法》修改框架研究、生态补偿机制与政策研究;五是及时跟踪和分析国际上环境保护的新理念和经验,供政府管理人员参阅。
在宣传教育与人员培训方面,一是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环境教育活动,如利用广播、电视等传媒手段宣传环境保护,利用“6·5”世界环境日举办大型公众宣传活动。为提高学生环境意识,开展了绿色学校的创建活动,截至2005年,全国已命名的各级绿色学校达到2.5万余所;二是以社区为载体,创建中国特色的环境友好型社会,截至2005年,共创建各级绿色社区2300余个;三是承担了全国地、市级环保局长岗位培训任务,每年举办培训班4~6期,参加培训局长300人左右。截至2005年,已组织实施了27期“中国地市级环保局长岗位培训班”,范围覆盖了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共培训人员1360名。
在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方面,一是通过建立和管理国家环保总局政府门户网站,促进国家环保总局政务公开和建立服务型政府。该网站已成为中国优秀政府门户网站。二是开发建设和运行管理国家环保总局电子政务综合平台,提高了国家环保总局行政办公和业务管理的工作效率。三是负责全国环保系统信息和数据的收集、处理、传输、存储、加工和共享;负责组织国家级环境数据库的建设与管理,并承担相关应用软件的开发、维护及应用工作,为国家环保总局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提供了信息技术服务。“重点流域决策支持地理信息系统”、“国家环境保护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西部地区生态环境现状调查”等项目对相关管理和决策提供了重要的信息技术支撑。四是帮助地方环境保护部门加强环境信息能力建设。如开展的“城市环境信息网络系统建设项目”、“省级环境信息网络系统改造建设项目”、“中国100城市环境信息网络建设项目”等促进了地方各级环保局建立和完善环境信息网络系统,实现了国家、省和部分城市三级环境管理部门之间环境信息网络系统连接,为全国环境管理信息化提供了有效的网络平台,对提高全国环境管理能力产生了积极作用。
在环境分析测试方法和技术研究方面,为国家环境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科学支持。开展了科技部“十五”科技攻关项目“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调查监控与预警技术研究”、国家环保总局重点项目“沙尘暴与黄沙对北京地区大气颗粒物影响研究”、“城市生活垃圾焚烧设施二恶英排放规律及其控制对策研究”等一批重点科研项目,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并且这些成果得到了很好的应用,部分成果填补了中国在分析测试领域的空白。
在环境标准样品研制与开发方面,中心承担研究、制备国家环境标准样品的工作,为全国环境监测和环境监督管理工作提供各类国家环境标准样品和标准溶液及相关技术服务。多年来,中心先后完成了230余项国家环境标准样品的研制工作,不仅在全国得到广泛应用,而且还填补了中国环境标准样品标准的空白。
在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认证方面,中日中心努力推行环境友好企业建设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工作。到目前为止,已实施国家及地方各级环境影响评价项目300余项,已为3657家企业进行了环境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为1278家企业的17349种产品授予了中国环境标志产品和有机食品认证证书,并培训审核员约7223人次。中日中心获得了国家环保总局颁发的“全国建设项目优秀甲级评价单位”称号,为帮助企业提高环境管理水平、推动中国的可持续生产与消费做出了贡献。
“十五”以来,中日中心累计承担了各级各类科研项目300余项,获各级各类奖30余项,其中: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2项、国家科技成果奖1项、国家环保总局环境科技奖8项、北京市科技进步奖3项、国家“九五”科技攻关成果奖1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标准样品211项。
继往开来拓展和深化中日环境合作
我们清醒地知道,10年的历史仅仅是中日中心成长过程中的幼年阶段,继往开来和发展壮大是中心新时期的头等大事。一如既往,发展壮大一要靠在国家环保总局的领导下,紧密围绕中国环境保护发展的形势、任务和目标,提供高质量的技术支持服务,在国家的需要中谋求大发展;二要靠中日环境合作的有力支持,谋求合作共赢。
中国目前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经济高速发展态势持续强劲,生态环境形势依然非常严峻。环境保护工作正处在从以牺牲环境换取经济增长向以保护环境优化经济增长转变的重要历史时期。
中日中心将按照实现历史性转变和“十一五”环境保护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快中日中心发展,更好地发挥中日中心以环境科学技术为依托的环境管理、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功能;更好地发挥为国家环保总局环境管理和决策提供技术支持的功能;更好地发挥对日环境技术合作、开展国际环境技术合作与交流的窗口功能。努力将中日中心建设成为在国内具有权威地位、在国际上有一定影响的国家级环境发展中心。
中日环境合作已经走过了20多年的历程,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并且成为两国合作与交流中最活跃、最有成效、最具潜力的领域之一。理论与实践、历史与现实都无不证明,尽管国际关系可能会出现波折,但环境合作始终应该成为一颗不老的常青树,道理很简单,不论世界多么纷繁复杂,人类却只有一个家园——地球。
未来,中日中心将继续发挥中日环境合作的窗口与基地作用,在环境政策、环境技术、环境认证、区域环境问题和能力建设等领域,愿意与日本方面继续开展深入合作,并进一步拓展合作渠道,除了继续保持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的政府间合作方式的同时,应加强中日民间组织的合作,形成较广泛的合作网络,建立两国环境合作的新模式,开创新局面,互利共赢。
(本文作者为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