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已经成为当前主流媒体最为流行的关键词之一,由于全国各地的基础条件或者说资源禀赋不一样,因此各省市部署“农业和农村信息化”战略既存在共性,也存在差异性。
在这样的情况下,探讨“农业和农村信息化”的经验模式,有助于各省市全面认识共性和差异性的内在统一,实事求是地加快“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建设进程,切实发挥通信业在农村社会和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贵州省地处西南内陆地区,农业在当地经济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贵州通信业近年来在推进“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建设方面,走出了一条有特色的路子,其经验值得借鉴,其思路值得探析。
一、结合省情,大力推进“农业和农村信息化”
1.结合省情实际,确定农村通信为行业发展战略重点,积极引导企业投身农村通信建设。由于贵州省是典型的农业大省,农业人口占全省人口4/5左右,农村信息消费水平受整体经济发展水平影响相对较低;同时贵州地形以山地为主,喀斯特地貌非常典型,山高坡陡,石漠化程度较高,自然环境较为恶劣,城镇化水平还较低,农村人口多且居住分散,客观上增加了贵州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难度,使得网络通信设施的建设周期长,投资成本大,回报率低,运营维护困难。针对这一特殊省情,贵州省通信管理局将农村通信建设作为通信行业发展的战略重点,通信运营企业转变了以往单纯的市场竞争观念,纷纷制定和实施在农村通信市场的发展规划,并取得了可喜成果。一些农村地区的通信需求和话务量迅速增加,企业开始体会到农村这块增量市场所蕴藏的巨大商机。
2.将“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建设与当地经济发展紧密联系,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及各级部门配合。贵州省通信管理局在2004年积极争取成为全国“村村通工程”试点省份后,率先牵头建立了由省和各市州地级政府、电力、林业等相关部门及通信运营企业组成的“村通工程”联席会议制度。有了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村村通工程”进展得非常顺利。截至2005年底,贵州省行政村通电话率达到85%,比2000年增长了1.6倍;全省所有乡镇基本开通了互联网宽带,2087个行政村也开通了互联网宽带。在全国通信行业“十一五”规划提出2010年实现“乡乡通宽带”目标的情况下,贵州通信业取得这样的成绩实属不易。
3.大力支持涉农信息服务产品的开发和推广,加大“农业和农村信息化”的深度及广度。要想使已建好的通信网络充分服务于农村和农业,相关部门需要结合地方实际,开发出有特色的涉农信息服务产品。贵州省通信管理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从政策支持、协调、引导等方面积极扶持涉农信息产品的开发和推广。贵州省电信公司推出的“幸福农家”服务热线,成为了农民脱贫致富的好帮手。同时,近年来贵州农经网(农经传媒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农副产品市场网、农业科技信息网等增值业务网站也脱颖而出,活跃在服务“三农”的前线,成为农民脱贫致富的信息平台。在短短几年时间内,贵州农经网已经建立了覆盖全省9个市州地、87个县、1452个乡镇的信息服务网络,日均采集和发布各类涉农信息6800余条,年均点击率达300万次以上。总之,符合当地实际的农经信息服务产品的开发和推广对于加快农产品流通、促进农业结构优化调整、帮助农民脱贫致富,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二、“农业和农村信息化”任重道远,各方仍需齐努力
1.“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应该走两轮驱动的发展模式。“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应从两个角度进行理解:农业信息化是从农村经济发展的角度来说的,即信息化对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农产品商贸流通体系建立、农民增收等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农村信息化是从农村社会发展的角度来说的,即信息化对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农村的信息传播、农村民主政治发展水平、农村文化生活、农村教育、农村医疗卫生等方面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因此,“农业和农村信息化”的战略部署包含了深刻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双重意义,缺少一轮,“车子”就很难持久前行。也只有从两个角度去深刻理解“农业和农村信息化”,才能够在实际工作中有的放矢,防止出现只重视经济效益而忽略社会效益的现象,切实推动农业和农村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需要普遍服务基金的重点支持及电力、交通等配套设施的跟进。我国大部分农村通信消费能力有限,农户居住分散,而通信建设及维护成本相对较高。所以通信网络扩大覆盖需要普遍服务基金的重点支持,尤其是在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另外,电力、交通等配套设施的跟进也不容忽视。据悉,西部某些农村地区出现电话“已通村”倒退为“未通村”的现象,其原因就是电源不稳定,或者移动基站距离电源太远,企业难以承担巨大的建设及维护成本。因此,“农业和农村信息化”特别需要地方政府一如既往地支持和协调电力、交通等配套设施的建设。
3.推进“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建设亟需信息化知识的普及。贵州省通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德明,在谈到通信行业如何进一步推进“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建设时指出,网络接入建设、电信业务产品开发推广和信息化知识普及是三个密不可分的环节,缺一不可。信息化知识的普及,一方面需要政府监管部门发挥多方信息和资源的优势,积极引导企业深入农村进行调研,了解农民真正的信息需求,开发出农民用得起、用得好、用得久的信息业务产品,使“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建设真正步入良性循环发展的轨道;另一方面,企业要增强创新意识,用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方式广泛宣传通信应用和业务知识,主动系相关涉农部门,开展多方合作,为涉农信息业务产品创新提供更丰富的“物质”渠道和多维的创新视角。
4.农村通信基础设施保护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由于通信设施点多面广、露天架设较多以及废旧材料收购市场的放开,通信设施往往成为犯罪分子盗窃的重要目标。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甚至出现以盗窃通信设施为谋生致富手段的犯罪团伙,犯罪活动十分猖獗。据悉,全国相当部分省市和地区的通信设施被盗、被破坏现象相当普遍。据不完全统计,2003年~2005年,仅贵州省通信设施被盗窃造成的经济损失就达8757万元,被破坏造成的经济损失达8032万元,两项共计约1.68亿元,其中被盗窃和被破坏的通信光缆电缆长度达154.6公里。通信行业及社会一些有识之士对此表示了急切的担忧:信息化对社会各个领域的渗透和倍增效应十分明显,而通信业是社会和经济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通信设施被盗窃、被破坏不仅严重影响通信网络的安全畅通,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而且也会严重影响“农业和农村信息化”的建设。从源头上杜绝通信设施被盗窃、被破坏的现象,是一项重大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公安、检察院、法院、工商以及政府相关部门在全国范围联合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加大打击犯罪活动力度;同时通信设施保护工作更需要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