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电信周:王旭东强调缩小数字鸿沟
来源:通信产业报 更新时间:2008-03-14
  5月12日,中国—东盟通信电信周在北京隆重开幕,“中国与东盟:建立面向共同发展的信息通信合作领域伙伴关系”是贯穿此次电信周的核心主题。据悉,双方将就加强中国与东盟在信息通信领域的互利合作、促进本地区各国信息通信业的共同发展进行交流和探讨。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黄菊出席了开幕式并致辞,信息产业部部长王旭东主持了会议。东盟秘书长以及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度尼西亚、菲律宾、越南、老挝、柬埔寨、文莱、泰国、缅甸等10个东盟国家的信息通信主管部门的负责人出席了此次电信周活动。

  从全面到深化

  当前,中国-东盟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正在不断推进,政治和经贸关系发展日益紧密,信息通信领域是双方确定的五大重点合作领域之一。此次中国-东盟电信周是迄今为止双方在信息通信领域举办的规模最大、历时最长的综合性交流活动,旨在进一步促进中国与东盟信息通信领域的相互了解与认知,巩固并深化我国与东盟信息通信领域业已建立的友好合作关系,实现共同发展和共同繁荣。

  黄菊副总理在致辞中指出,要在中国-东盟区域经济合作的总体框架下,本着平等互信、合作共赢的原则,全面深化和拓展信息通信领域的合作关系,为推动双方信息化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而共同努力。加强中国与东盟在信息通信领域的合作与交流,推动信息通信技术在本地区的广泛应用,有利于加快中国与东盟信息化建设步伐,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符合双方的共同利益。近年来,中国—东盟在信息通信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取得了丰硕成果。政府间对话与交流不断强化,信息产品贸易高速增长,人力资源共同开发稳步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合作迈出实质性步伐。这些都给双方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在促进中国—东盟信息通信产业发展和本地区经济社会繁荣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事实上,当前中国和东盟国家对信息通信产品需求不断扩大,信息产业发展各具优势,互补性强,合作前景十分广阔。黄菊副总理认为,双方应继续本着平等、友好、互利的原则,在现有合作项目的基础上,充实合作内涵、完善合作模式、拓展合作渠道,重点推进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和边远地区信息通信发展、人力资源建设、网络信息安全、贸易与投资便利化、信息通信发展战略和政策交流等领域的合作,将中国—东盟信息通信领域的合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北京宣言》夯实基础

  作为此次电信周的核心活动,会议当天还举行了中国—东盟电信部长论坛。中国、东盟各国电信部长以及东盟秘书长围绕本地区信息通信发展与合作深入交换了意见,一致通过了《中国—东盟建立面向共同发展的信息通信领域伙伴关系北京宣言》,倡导建立“面向共同发展的信息通信领域伙伴”关系。

  《北京宣言》明确指出,为推动中国与东盟各国在信息通信领域的长期合作,缩小“数字鸿沟”,双方将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人力资源、技术研发、网络与信息安全、政策环境等方面的合作。中国和东盟各国应加强在固定通信网、移动通信网、卫星通信网、互联网等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发展方面的合作,并积极探讨建设中国-东盟信息高速公路。缩小“数字鸿沟”、推进电信普遍服务、促进农村和边远地区通信发展,是本地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中国和东盟各国应加强交流和探讨,相互学习和借鉴有关建立普遍服务补偿机制、缩小“数字鸿沟”的经验和做法,合作开发和推广农村和边远地区通信发展的适用技术。

  《北京宣言》强调,目前中国和东盟各国网络与信息安全正面临着严峻挑战,应加强双方在网络与信息安全领域的沟通与合作,探讨建立中国-东盟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理协作框架。同时,中国和东盟各国要促进本地区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加强在电子商务、电子政务及社会信息化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推动ICT技能认证、电信设备认证的相互承认安排,改善各国的投资环境。

  中国电信业的机遇

  作为此次电信周活动的东道主——中国的信息通信业近年来发展迅速,但整体发展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信息通信业发展存在不平衡的问题还比较集中。

  信息产业部部长王旭东表示,缩小“数字鸿沟”,促进城乡之间通信的协调发展,是中国信息通信业面临的一个挑战。中国政府对此一直给予高度关注,正在采取抓紧建立普遍服务基金、开发适用技术等一系列措施加以推动,同时引导企业参与农村通信建设。中国将在今年年底以前实现95%的行政村通电话的目标,使广大人民群众都能够享受到现代通信服务。当前,全球信息通信业正面临向下一代网络的过渡。王旭东部长指出,中国要积极跟踪世界信息通信技术的发展趋势,加强技术与业务创新,提高信息通信业核心竞争力,制定正确的技术政策、业务政策,加强对网络演进的引导,发展核心技术,鼓励企业以市场为导向,形成新的产业链,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中国将在信息通信领域加强国际合作,促进共同发展。在信息通信领域,中国的政策是实行“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中国将按照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积极地、有步骤地开放电信业务市场,并依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鼓励有实力的中国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