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信息产业部有关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加快江西农村通信建设步伐,日前,江西省通信管理局在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了《2006年度农村信息化建设中“村通工程”实施方案》,提出2006年完成百个乡镇信息化试点、千个行政村通宽带、万个自然村通电话的目标,进一步巩固和扩大行政村村通电话的的成果。
为保证村通工程建设质量,江西省通信管理局规定通电话的自然村必须至少安装一部有人值守公用电话,通宽带的行政村必须至少安装一部宽带电脑终端,信息化试点乡镇必须具备100M以上出口带宽,并有信息服务场所。任务完成后,由江西省通信管理局统一组织验收。根据《方案》要求,村通工程采取由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企业分片包干的形式进行。为避免重复建设,责任单位在责任区域内按经营范围负责相关电信设施建设,并考虑一定的富余能力。非责任单位在责任单位建设区域内开展电信业务时,不得有造成责任单位用户拆机等不利于农村电信普遍服务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