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上学、就医、水电价格等见报上网
来源:人民日报 更新时间:2008-03-14

 本报长沙7月26日电 记者周立耘报道:上学、就医、用水、用气、用电等所有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公用事业收费,都要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全面公开。长沙市政府日前出台规定,防止公用事业单位乱收费。  

  按规定,长沙各市属公用事业单位和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业,将通过新闻发布会、中国长沙网、长沙市政务公开网、《长沙政务服务办事指南》、报刊、电视以及行业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全面公开该单位的收费价格、服务标准、办事程序、监督电话等内容。

  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医疗、教育乱收费问题,长沙市政府要求,医院对药品、医疗器械采购实行集中招投标,住院病人诊疗费实行一日一清单,重要检查和贵重药品使用事先征求病人或家属意见;学校收费要通过《收费明白卡》、《收费手册》、教代会、家长座谈会、“千名家长评学校”等方式进行公开,并将基础设施建设、教材、图书等采购实行公开招标,结果张榜公示。此外,公用事业单位各项价格调整必须经专家论证、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并经物价部门严格审核批准。

  为确保公用事业单位收费公开有序开展,市政府还将建立健全监督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力,不按规定实施公开的,追究领导责任;对搞形式主义、虚假公开的,提出严肃批评;对严重侵犯群众权利、损害群众合法利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