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纠正不正之风抓住这些重点
来源:四川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3

 
 
  缩短老百姓的期望与现实之间的差距

  ■本报记者陈婷目前,我省正在积极开展9个专项治理工作,但诚如省纠风办有关负责人所指出,现实“离老百姓的期望还有较大差距”。下半年,我省将通过哪些措施,缩短老百姓的期望与现实之间的差距?28日召开的纠风专项治理牵头部门联系会议上,省纠风办有关负责人作出详细解答。  
 
  ●关键词:上学秋季开学,要加强对贯彻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情况的检查,督促政府和学校的责任落实到位,严禁滞留、截留、挤占和挪用教育经费,确保专款专用。

  今后凡发生教育乱收费问题,不仅要追究校长责任,而且要把财政经费是否到位作为检查的内容。

  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对已改制学校要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严禁学校搞超前发展,凡是不符合独立办学、独立法人、独立校园或校舍、独立财务核算“四独立”要求的改制学校要坚决予以纠正;严禁搞“校中校”、“校中班”等“一校两制”和以改制为名乱收费。

  要加大对学校收费监督检查力度。秋季开学前,各类学校的收费和高中“三限”收费都必须上政府门户网站。严肃查处涉及教育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

  ●关键词:看病继续推进我省药品集中上网采购工作,不断降低药品的虚高价格。年底以前将医用耗材纳入省医疗机构集中上网采购,强化监管,不断降低医疗费用成本。

  清理整顿乱检查、乱开药、乱加价、乱收费等问题,逐步规范医院和医生的诊疗行为和收费行为。

  严肃查处药品回扣、医疗设备采购和工程建设中的商业贿赂案件,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打击非法行医和违法虚假广告,加强对医疗市场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

  ●关键词:农民负担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综合改革,加强监督检查,防止乡镇发生新的债务,确保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到位,凡发生克扣、截留、挪用问题的,严肃查处。

  加强对基层站(所)的管理力度,坚决纠正和查处面向农民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集资、摊派行为。

  严厉打击哄抬农资价格、制售假劣农资等伤农坑农行为,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公路“三乱”

  重点查处在公路上乱设点、乱检查、乱罚款的问题,进一步清理不合理的道路限速规定,规范各种提示标志;建立和完善公路“三乱”反弹摘牌制度,一个市(州)如果一年发生3次以上公路“三乱”问题,将取消公路基本无“三乱”的牌子。

  进一步清理整顿公路收费站点,对违规设立的收费站和收费期满还继续收费的站点要坚决拆除,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建立公路“三乱”监测网点,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研究制定公路“三乱”责任追究办法。

  ●关键词:企业负担省级机关要严格对企业的检查审批、公示制度,凡是没有检查计划的,部门不能到企业检查,企业可以不接受检查并向省纠风办、省减负办举报。

  严肃查处在企业“吃、拿、卡、要”等行为,继续清理整顿面向企业的新“三乱”。

  ●关键词:出租汽车严格清理整顿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的做法,所有城市一律不得出台新的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政策,已经出让的要依法解决好遗留问题。

  加强对出租汽车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管,全面清理针对出租汽车的收费项目,取消不合理费用,严禁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严格规范出租汽车企业经营行为,切实保障出租汽车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严肃查处政府公务人员利用职权徇私舞弊、私养“黑车”、充当非法营运“保护伞”的案件,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扣车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对因监管不力引发群体性事件、导致不良后果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部门和领导的责任。

  ●关键词:评比达标制订加强评比达标活动管理的规范性意见,规范评比达标活动行为。取消弄虚作假、违背群众意愿,加重基层、企业和人民群众负担的评比达标项目;严肃查处利用评比达标活动乱收费和搞各种摊派的行为。

  ●关键词:行政机关“三乱”

  治理行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行为。对行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含主管和挂靠管理的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正在开办或计划开办的各类各种培训办班项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继续进行清理整顿。

  凡依照已废止的法律法规或行政许可项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但仍依照修改前的法律法规的,运用行政手段或借助行政机关的权力和影响强制或变相强制个人、企事业单位参加的,违反工商、税务登记和物价审批有关规定的各种培训班项目一律取消。对违反规定擅自扩大培训范围或委托中介机构违规办班收费的,坚决予以纠正。

  ●关键词:政风行风重点抓好对教育、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和公用服务行业的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