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光明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5
谢俊贵、李志钢在《湖南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3期撰文指出,信息化首先是指信息技术的研发和应用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一方面政府可以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另一方面政府可以不断提高其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信息化在社会生产活动中表现为信息成为基础性资源,从而有利于经济与环境的和谐。由于信息处理过程的普遍性,信息化使得社会发生结构性的变化和更加具有创造活力,并且有利于经济与社会的和谐。但是,信息化也给社会系统的安全、结构的稳定和个人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风险,如何制定政策以化解这些风险,是政府在推动社会信息化的过程中所必须考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