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确定十五个公安局为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基地
来源:公安部网站 更新时间:2012-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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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进科技强警战略的实施,充分发挥公安科技成果在“三基”工程建设中的作用,根据公安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基地建设计划,经各地自愿申报,省级公安机关推荐,科技局组织专家评审,公安部最近决定天津等15个公安局为公安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基地(名单附后),公安部科技局将在适当时机予以授牌。

    公安部科技局8月4日发出通知要求基地所在省公安厅加强指导,从政策、技术等各方面给予支持。基地所在公安局高度重视,按照基地建设的具体要求,抓好落实,切实发挥基地在公安工作中的技术培育、应用培训、人才培养作用。

    公安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基地名单

    1、 天津市公安局
    2、 河北省廊坊市公安局
    3、 山西省大同市公安局
    4、 辽宁省丹东市公安局
    5、 黑龙江省大庆市公安局
    6、 上海市公安局
    7、 江苏省泰州市公安局
    8、 浙江省温州市公安局
    9、 山东省济宁市公安局
    10、 河南省安阳市公安局
    11、 湖北省仙桃市公安局
    12、 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
    13、 云南省昆明市公安局
    14、 陕西省渭南市公安局
    15、 青海省西宁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