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电子政务工作会议召开
来源:深圳新闻网 更新时间:2008-03-14

   深圳新闻网讯 (记者 刘杰 实习生 马岚) 8月7日,深圳市建市以来的首次电子政务工作会议,在市民中心四楼大会堂举行。会上发布了关于加强电子政务工作的意见和相关的配套管理办法,并对全市电子政务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

   在雄浑、激越的《大决战》主题曲中,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副主任陈大卫和深圳市委书记李鸿忠、市长许宗衡一起,共同为“国家电子政务试点城市”揭牌,深圳成为全国首个“国家电子政务试点城市”。

    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副主任陈大卫,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电子政务组司长陈小筑,中央办公厅机要局副局长任守信,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局长、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中心主任段国华,省信息产业厅厅长、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徐志彪,广东省常委、深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鸿忠,市长许宗衡,市政协主席李德成等各级领导、代表等四百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深圳市委市政府发布了《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电子政务工作的意见》,和与之配套的八个规章文件。《意见》是今后一段时间内指导深圳市电子政务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其中明确了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新的资源观,以需求为导向,以服务企业和公众为核心,以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主线,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坚持深化应用和提高产业创新水平相结合,坚持促进发展和保障信息安全相结合,着力五个加强,实现五个转变,使深圳电子政务工作与国际化、现代化城市相适应,切实提升城市的核心竞争力,力争在一到两年内,使深圳的电子政务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为中国特色的电子政务发展道路探索经验。

    会议决定,到2008年,实现深圳市100%的要求公开的政务信息可在网上查询,100%的行政审批项目可在网上申请及查询结果,100%的政府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纳入电子检查范围,50%以上的行政许可项目可实现在线处理,电子政务的公众认知度和公众满意度显著提高。

    八个配套文件是为了贯彻落实《意见》制定的配套措施,包括《深圳市电子政务“十一五”规划》、《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深圳市电子政务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政府公众网站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党政机关内部计算机网络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电子政务标准化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市社区政务信息化管理暂行办法》。这八个文件各有侧重,相互配合,与《意见》形成一个整体,共同指导落实深圳市电子政务建设。

   会上,陈大卫副主任、李鸿忠书记和许宗衡市长等领导分别讲话,对深圳市电子政务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并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李鸿忠书记更是强调:“电子政务建设事关政府工作效率,事关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事关深圳经济特区的地位,事关深圳的投资环境,事关市委、市政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领导能力,事关是否真正落实科学发展观。因此,要以决战的姿态,把这项工作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