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勇:扎实推进中央国家机关政务公开工作
来源:人民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进程中,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把推行政务公开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党的十六大对推行政务公开提出了明确要求,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进一步把政务公开作为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作出部署。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专门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以下简称《意见》),对政务公开工作作出具体安排。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把政务公开摆上重要位置,加强领导,采取措施,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比较大的进展。大多数部门和单位建立了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制定了政务公开的规定,把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载体,有的部门和单位还建立了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逐步规范,制度和监督保障机制逐步健全,针对性和实效性有了提高。但也要看到,中央国家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发展还不够平衡,有的部门和单位工作还不够深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中央国家机关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部署,进一步贯彻落实《意见》,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深入推行政务公开,不断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

  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5周年暨总结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更好地体现在执政实践中。”胡锦涛同志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二次集体学习时进一步强调:“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对在新形势下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推行政务公开,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措施,也是不断提高我们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在中央国家机关推行政务公开,有利于中央国家机关树立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理念,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有利于中央国家机关创新管理方式、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有利于中央国家机关加快职能转变,在加强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的同时,更加重视发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更好的外部环境;有利于中央国家机关与地方政府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的衔接,带动地方政务公开,整体推进,共同发展;有利于加强人民群众对中央国家机关行政权力的监督,强化权力制约,防止权力滥用,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有利于拓宽群众参与中央国家机关对经济社会事务管理的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中央国家机关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深入推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水平,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重要保证。

  二、按照《意见》要求,积极推进中央国家机关政务公开工作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意见》,明确了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形式载体、制度建设和组织领导,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意见》的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健全政务公开的制度与措施,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推进中央国家机关政务公开工作。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稳步推进中央国家机关政务公开工作。中央国家机关要把推行政务公开放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中去谋划,紧紧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来开展,通过深入推行政务公开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要围绕优化发展环境,加强对中央国家机关履行经济管理职能和行使行政审批权力过程的公开,从制度上、政策上营造公平的市场条件和稳定的投资环境。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如实公开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同时,注意防止片面强调公开而发生失密泄密,损害国家安全和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对于因涉及公共利益而不能确定是否公开的事项,要建立公共利益评估机制,通过依法进行的合理评估,决定是否公开,既要防止因不公开侵害人民群众民主权利行为的发生,也要防止因公开不当损害社会稳定和经济安全事件的出现。

  (二)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为重点,务求中央国家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中央国家机关要根据群众的需求和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性质和特点,按照《意见》的要求,抓住重点,扎实推进,务求取得新成效。要把“三农问题”、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政府信息依法公开,以事项为主线,以便民为目的,认真梳理,加强政策解读,使群众容易理解,广为知晓,推动解决坑农害农、制售假冒伪劣药品、重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结合实际,紧紧抓住决策、执行、结果等行政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动态地公开行政权力运行的全过程,真正将人民群众最关注、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及其办理过程予以公开,通过政务公开为群众排忧解难。中央国家机关,特别是公用事业单位的行业主管部门,要大力推进办事公开,推动公用事业单位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

  (三)结合实际、发挥优势,不断提高中央国家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中央国家机关政务公开工作要从实际出发,结合自身特点,把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作为深化政务公开的突破口和切入点,推动政务公开逐步由静态的信息公开向动态的过程公开延伸,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本部门、本单位行使的行政职权进行全面清理审核,按照职权分类,编制政务公开目录,明确行政职权实施依据、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等。二要大力推行社会听证、专家咨询、网上互动、点题公开等形式,特别要充分发挥中央国家机关电子政务发展比较快、信息化程度比较高的优势,把推行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以信息技术为手段,以政府网站为载体,建设网上公开平台,把政务公开的要求贯穿到各部门、各单位的业务流程中,探索建立电子监察系统,推动行政权力规范、公开、透明、高效运行。行政审批事项较多、有必要集中办理的部门可结合实际,建立行政服务中心,把能够集中办理的行政许可项目纳入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办理,公开办事过程,简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率。三要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本系统政务公开规定,规范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和监督保障等;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公开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使政务公开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中央国家机关政务公开顺利推进提供保障。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要真正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意见》要求,把推行政务公开作为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行政机关的一项重大任务,纳入改革发展的总体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在抓好本部门、本单位政务公开的同时,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政务公开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充分发挥中央国家机关的表率和示范作用,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各部门、各单位党组(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要大力支持政务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指导,把政务公开摆上突出位置,结合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抓好各项工作的统筹协调;及时了解、经常分析政务公开工作状况,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突出问题,不断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入。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根据不同部门、不同行业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强分类指导,推动中央国家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平衡发展,整体推进。

  三、注重“四个结合”,形成政务公开的综合效应

  政务公开涉及行政决策、执行、监督的各个环节,涉及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中央国家机关推行政务公开要与其他工作相结合,整体考虑,共同推进,形成综合效应。

  一是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结合。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对行政许可的项目、规定、主体、收费等进行全面清理,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对调整和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细化内容,编制目录,全面公开行政许可事项的名称、依据、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时限、收费标准和审批结果等。结合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和电子政务建设,积极推行集中审批和网上审批,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程序,改进审批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行政审批全程公开,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是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相结合。大力强化政务公开载体的便民服务和社会服务功能,推动中央国家机关更加重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作用,促进政府机关及其公务员转变施政方式、管理方法和办事作风,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水平,进一步把政府职能转到为市场主体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上来。

  三是与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结合。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按照“职权法定”的要求,依法、合理确定人员编制、机构设置,理顺职责分工,编制工作流程,提高行政效能;建立健全决策公示、社会听证、专家论证、决策评估等制度,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清理执法事项,明确执法依据,细化执法内容,公开执法过程、结果和救济渠道,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的行政执法体制;完善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决策和执行等环节的监督。从而加快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四是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相结合。要紧密结合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强化对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的监督,防止机关公务员利用职权,违规参与或干预企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进一步畅通与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直接沟通的渠道,依靠人民群众和社会力量对中央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的行政行为进行直接监督,逐步建立起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推行政务公开是一项全局性、长期性的工作,任务十分艰巨,需要常抓不懈。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历史使命感,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