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内蒙古自治区部门预算、国库支付、非税收缴、工资统发等财政核心业务系统均已纳入电子信息化管理,其中工资统发系统已部署到部分旗县。
据介绍,“金财工程”建设自2003年初在内蒙古自治区启动以来,已取得了四个方面的明显成效。
一是网络系统建设初具规模,基本实现了全区联网。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财政部门全部建立了内部局域网,并按照统一标准和规范,实行了内外网物理隔离,各级财政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内部实现了信息互联共享。自治区、盟市两级财政和部分旗县财政城域网建成投入运行,实现了财政与同级人民银行国库、代理银行、国地税部门以及所有预算单位的专网互联互通。自治区到盟市财政的广域网连接全部开通,近一半的旗县财政部门与所在盟市财政也实现了数字电路联网。
二是财政业务系统全区统一部署实施,核心软件已陆续投入应用。为确保财政改革的统一推进和财政业务的统一管理,内蒙古自治区严格按照“金财工程”“五统一”原则,尽可能选用财政部统一开发推广的软件系统,并在全区范围内统一部署实施。
三是重视财政门户网站建设,拓展财政信息化服务。内蒙古财政厅网站“内蒙古财政信息网”于2003年11月开通以来,不断扩大网站版面,陆续增加了财政改革热点、财政研究与调研成果、财政数据、财政知识问答、财政业务系统服务等众多栏目,信息内容做到了每日更新,节假日也不间断,同时还主动与政府其他部门及兄弟省市财政部门的网站沟通联系,交流经验,相互链接。
四是规划先行,建章立制,保证了财政信息化建设顺利进行。为规范和促进财政信息化进程,内蒙古自治区财政系统健全了信息化建设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相继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金财工程”网络建设技术标准》、《内蒙古自治区“金财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本级“金财工程”建设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对规范和促进全区财政信息化建设发挥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