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对各部门行政审批、投资项目等8项内容实施有效监督
行政效率迅速提高,公务员精神面貌大为改观
【本报讯】昨日,记者在罗湖区监察局的电子政务监察室看到,通过该区在全市率先推出的行政监察系统,区招标中心开标室和评标室的运作情况在大屏幕上一览无余。
罗湖区监察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区委、区政府根据我市“6+1”文件精神,由区政府投资200多万元、历时近1年建立行政监察系统,经过4个月的试运行现正式投入使用。该系统可对行政审批、政府投资项目、政府采购、重大事项办理、信访办理、应急情况报送、财政预算执行、行政执法等8个方面的行政工作实行实时监察。
一是行政审批监察。对行政许可和其他保留的审批事项的办理全过程进行监察和统计分析,对办理时限、是否违规收费等进行实时监督。
二是政府投资项目监察。对政府建设工程进行全程监督,及时跟进招投标、评标专家、工程款去向、结算审计核减金额等方面出现的异常情况,防止违规行为的发生。
三是政府采购监察。行政监察系统与区政府网上采购系统联网,对采购方式和程序是否符合采购法的规定,开标评标,签订执行合同情况等情况进行实时监督、预警。
四是重大事项办理监察。对上级交办和区政府常务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重大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等进行督办和监察,对督办中发现的不按规定时限完成任务或不执行行政监督部门执法决定等问题的,及时下发行政监察建议书、行政效能告诫书,对有过错行为的进行责任追究。
五是信访办理监察。对区信访部门办理信访过程进行行政监察。
六是应急信息报送情况监察。对政务值班报送的情况按照事件程度进行实时监督、预警。
七是行政执法监察。对执法中行政执法主体合法性、执法主体的职责和权限、执法依据等进行实时监督、预警,发现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不依法行政等现象及时纠正和查处。
八是财政预算执行监察。
电子政务监察系统对监察事项进行统计分析,对各职能部门完成行政工作的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并每月在罗湖行政监察系统和罗湖电子政务网公布绩效考核结果。
罗湖区行政监察系统除了上述8个子系统外,还建立了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子系统。9个子系统既有独立的操作流程又相互关联和依赖,能有效整合监督资源,把不同职能部门分散的、断续的、不衔接的监督管理整合,形成一条有效、有序的监督链条。同时设定了监督程序,由区人大、区政协、各职能部门以及新闻媒体、普通群众对系统的具体操作部门——区监察局提出意见和建议,形成以区监察局为中心的梯度层级监督和被监督的闭环监督链条和责任追究链条。通过行政过错投诉追究子系统,对在行政审批监察等过程中给予红牌警告的,自动衔接到相应部门的行政过错领导小组,该部门行政过错领导小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区监察局对受到红牌责任追究的情况进行监督,同时系统自动对全区过错责任追究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
罗湖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告诉记者,区行政监察政务系统投入使用后,每天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脑进入系统,当天辖区发生的大事和要办的急事都基本能做到心中有数,行政效率确实提高了不少,公务员的精神面貌也大有改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