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镕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政府的主要职能,在于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电子政务就是要将这四大职能电子化、网络化,提高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的水平。
粗略地讲,电子政务在我国的发展大致经历了4个阶段。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我们进行的是以办公自动化为主要内容的政府信息化。以1993年12月国务院成立国民经济信息化联席会议为标志,我国开始了新的一轮推动政府信息化的浪潮,主要是以"三金工程"为代表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来推动国民经济信息化的发展,这些信息系统主要以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为目标,取得了很好的效果。1999年9月,国家经贸委和中国电信等单位联合发起了政府上网工程,利用互联网来推动政府信息化。"电子政务"这个名词就是那时候开始使用的。2000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提出:"大力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是覆盖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举措。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发挥后发优势,实现社会生产力的跨越式发展。"由此,我国电子政务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这个新阶段的主要标志体现在:我们已经不再把电子政务作为一个战术问题,而是将它提升到了涉及政府职能转变、依法行政的战略高度;电子政务从过去局部推进的状态,进入了整体规划、网络整合、数据集中、应用层交互的时期;电子政务一改过去技术驱动的特点,以业务需求为动力,实施成功率大大提高;政府信息化不再是在计算机、网络平台上对原有流程进行简单复制,而是与行政管理改革相结合。
实施电子政务,技术上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最大的难点还是在体制上。改革旧的体制,自然要触动一些人和一些小团体的既得利益,他们从本位主义的立场出发,自觉不自觉地就会成为推动电子政务的阻力。
实施电子政务,需要整体规划,但也不可能齐步走。结合关键业务寻找突破口,以关键业务流程的网络化来带动整个政府职能的转变,是非常重要的。信息网络平台设施的生命周期有限,如果不能迅速开展应用,最后很可能只搭起个花架子,无法见到实效。
实施电子政务,第一把手的重视和支持很关键,但光有一把手还不够。各部门都需要一个既熟悉信息技术又了解业务需求的"明白人",专职充当"首席信息官"的角色,把技术和业务的"两张皮"捏合起来,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对业务流程进行整合,才能达到最终的目的。
实施电子政务,我国跟发达国家有所不同。总体上看,现阶段的重点不是公共服务(基层政府除外),而是从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入手,以信息化带动政务活动的法制化。只有在政务活动实现电子化、网络化的基础上,依法行政,使政务活动的规范化、法制化落到实处,我们的电子政务才算是真正达到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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