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印发机关服务中心、外贸发展中心等单位的主要职能的通知
来源:商务部 更新时间:2012-04-14

商务部关于印发机关服务中心、外贸发展中心等单位的主要职能的通知
 
商办发[2003]9号
 
本部各直属单位,各商会、协会、学会,各驻外经济商务机构:
  机关服务中心(对外称“机关服务局”)、外贸发展中心(对外称“外贸发展事务局”)、外商投资促进中心(对外称“投资促进事务局”)、国际经济合作事务局、配额许可证事务局、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主要职能已经商务部党组讨论通过,现予印发。

  特此通知。
  附件:如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 件:  

机关服务中心(机关服务局)主要职能
  一、承担部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与部机关签订并履行后勤服务合同。
  二、承担部机关委托管理的服务性、事务性较强的后勤行政管理职能,与部机关签订并履行委托协议。  
  (一)部机关计划生育、爱国卫生、绿化美化、安全保卫、人防、献血、防震减灾、扶贫募捐、人口普查和机关普选工作。
  (二)部机关住房制度改革的有关工作;部机关住房公积金、公有住房售房及售房款、维修基金和职工购房补贴等管理工作。
  (三)机关职工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医疗费报销、核算。
  (四)承担商务部委托机关服务中心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五)承担商务部委托的有关基本建设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六)管理部机关干部职工上交的礼品。
  (七)承办部机关公章、标牌、铜牌(驻外机构)的刻制。
  三、承担部机关交由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使经营性资产保值增值。
  四、监督管理机关服务中心所属经营单位经营活动。
  五、承办商务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外贸发展中心(外贸发展事务局)主要职能


  一、为我国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相关服务,促进中外企业间的双向交流与合作,扩大我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知名度和份额。
  二、承担中央外贸发展基金相关项目的组织评审事宜以及中国与中东欧地区企业家经贸交流资助资金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与境外贸易促进机构和有关组织开展合作与交流;联系“中国投资开发贸易促进中心”。
  三、印制并发放《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组织实施部分商品进口经营资格核准的相关工作。
  四、支持我国企业、产品进行国际市场的推广活动;组织品牌商品的对外宣传推介活动,推行品牌战略;组织实施技术贸易、高新技术出口产品等促进活动。
  五、为企业提供贸易环境方面的信息咨询和服务,提供进出口公共信息和咨询服务。
  六、负责“中国贸易指南”的日常运营并向企业提供信息资料。
  七、建立和维护外贸企业信用体系和外国常驻代表机构的数据库;为企业提供国外合作伙伴的资信调查。
  八、承担商务部交办的产品、市场专题调研,为外贸发展和决策提供信息支持和建议。
  九、承办以商务部名义主办的各类官方贸易拓展活动。组织以商务部名义举办的非商业性境外办展;承担以商务部名义与地方联合举办的相关交易会、洽谈会等的组织实施工作;组织举办与进出口有关的专业培训和研讨会。


  十、承办商务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投资促进中心《投资促进事务局)主要职能


  一、受商务部委托,参与制订吸收外商投资促进战略及投资促进指导性意见,指导并参与全国投资促进机构联席会议的工作;指导各地投资促进机构的工作。
  二、受商务部委托,进行与投资有关的专题调研;编印《利用外资法规文件汇编》、《中国外资统计》、《中国投资指南》等对外宣传材料以及有关投资促进的出版物;实施跨地区大型投资促进和外资政策宣传活动。
  三、受商务部委托,代表商务部参加世界投资促进机构协会的会议并开展相关工作;就投资促进业务与世界投资促进机构协会的相关支持单位开展合作;与境外投资促进机构及商、协会进行联系与交流;组织实施双边投资促进机构有关活动。
  四、受商务部委托,负责“中国投资指南”网站的日常营运并向企业提供信息资料;指导中国国际投资促进中心的工作;负责受理跨省市和领导交办的外商投资企业投诉案件的具体工作。
  五、受商务部委托,承担“中国投资贸易洽谈会”具体组织工作;承办商务部确定的各类投资促进活动。
  六、受商务部委托,承担有关投资促进年度计划项目的具体执行。
  七、开展境内外宣传推介活动;从事有关投资业务的咨询、信息服务、市场调研、资信调查和投资促进策划服务等;协助外商投资企业办理有关法律手续。
  八、策划并组织实施境内外大型投资促进活动;组织与投资有关的专业培训、研讨会、洽谈会、展览会等活动。
  九、受其它部门、机构、企业委托,进行专题调研及投资促进活动。
  十、承办商务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际经济合作事务局主要职能


  一、受商务部委托承担援外项目的组织实施和具体管理工作。
  二、根据授权与受援国政府指定机构商谈援外项目的具体事宜。
  三、承办援外项目招标工作。
  四、签订和管理援外项目内部承包合同,指导援外项目实施企业商签对外合同,监督检查合同执行。
  五、负责援外项目的技术经济监督和技术资料管理。
  六、参与编制援外项目的年度资金预决算,办理援外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手续及援外项目的对外结算;管理驻外经商机构援外存量资产。
  七、承办援外项目统计并提供相关信息服务。
  八、承担推动我国企业走出去开展对外经济合作业务的促进工作,与境外相关机构和组织开展合作与交流,为我国企业进人国际市场提供国别、市场等投资合作环境方面的信息咨询和服务;负责“中国合作指南”的日常运营并向企业提供信息资料。
  九、受商务部委托,参加、举办各类官方对外经济合作拓展活动。
  十、承办商务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配额许可证事务局主要职能


  一、受商务部委托,管理全国许可证发证机构及各种进出口商品许可证件的签发工作并监督检查。
  二、拟订许可证签发工作规范和发证机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调整确定各种许可证件管理商品分级发证目录;参与进出口许可证有关的国际标准的制订工作。
  三、监控、核查各发证机构的许可证签发数据及许可证在国内外海关的清关数据,处理有关问题;汇总分析许可证商品签发和配额使用情况、许可证管理动态及存在问题并向商务部报告。
  四、调查并根据授权处罚违规发证行为。
  五、指导和管理发证机构网络化建设工作。
  六、编制许可证财务收支预决算,管理各发证机构的许可证收费收入。
  七、管理各种空白许可证书和许可证签证印章。
  八、组织许可证相关业务工作培训,提供相关业务咨询和服务。
  九、承办商务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一、主要职能
  (一)参与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政务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并提供技术支持;承担部委托的信息化及电子政务项目建设。
  (二)承担商务部电子政务平台和各项应用系统的运行和维护,并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三)参与拟订国内外贸易与国际经济合作领域电子商务标准和规则,推动电子商务的应用发展及国际交流与合作。
  (四)建设、运行、维护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国家金关工程主干网),为部门间互联互通提供安全、可靠的网络运行环境。
  (五)建设、运行、维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互联网。
  (六)研发、推广、应用信息安全认证技术等实用信息技术。
  (七)承担国家电子政务、电子商务重点科研课题的研究、推广、应用。
  (八)承办商务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其他事项
  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作为部信息化工作的技术支持和服务部门,应增强服务意识,积极配合信息化司等司局的工作,为部信息化体系的建设提供可靠的技术咨询和支持,保障统一电子政务平台的安全、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