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仲平 通讯员 梁志刚范永祥罗喜林)按照上级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采秩序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县上矿业秩序存在的问题,神木县矿管办在县上的大力支持下,采取七项措施从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一是以全面“三查”促规范。通过对全县矿区的矿业行为开展高密度、大范围巡查,对大矿、铁路、公路、光缆、输气管道周边的小矿开展专项整治,与煤炭、安监、公安、纪检等部门对各种违法行为进行联合调查、联合打击,全面完成了对全县各种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全面排查、对正在实施的矿产资源勘查项目的全面检查、对矿产资源管理中违法违纪行为的全面清查。同时加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无证开采、越层越界、乱采滥挖、破坏性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坚决按《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按照《刑法》第343条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目前,违法采矿行为已经得到全面有效控制。二是以推进储量块段管理促规范。储量块段管理是目前规范矿山企业开采行为的一项简便而有效的管理办法。它的主要内容是:矿管办根据矿山企业年度生产计划和“开发利用方案”及“设计”划定开采块段,核定回采率指标,矿山企业只能在划定的开采块段内组织生产,超产只能靠提高回采率来实现。通过对全县所有的矿山企业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就储量块段管理的有关内容进行强制培训,派专业技术干部到大柳塔、孙家岔、店塔、西沟四大区域分片负责具体实施储量块段管理。同时采用实地督查、定期通报的办法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采用限期整改、停产整顿的办法强化储量块段管理,把储量块段管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三是以健全矿业权市场促规范。首先,进一步推行了对砂、石、粘土采矿权的招、拍、挂工作;二是全面完成了全县煤矿企业储量核查检测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大了对非法转让、出租、抵押矿业权的打击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使矿业权市场步入健康有序的发展轨道;四是以严格年检制度促规范。按照省厅、市局的有关要求,由煤矿按规定的内容和时限要求递交有关资料,实行“年检传递单”制度。层层把关,落实责任,对回采率达不到要求、资源浪费严重以及存在越层越界、乱采滥挖的矿山企业,本着先处理后审验的原则,对不按时年检的矿山企业,依法严肃处理;五是以加强储量动态监管促规范。通过矿产资源储量核查检测工作,摸清了全县矿山企业的家底,为储量动态监管提供了准确的基础性资料。建立了由矿山企业地测科(组)填报、县地测站测绘、矿管办复核的储量动态监管“三级”管理网络。利用信息化、网络化技术,逐步实现了对各类矿山资源储量占用消耗基本情况的网上登记与科学管理,提高科学决策和宏观调控能力;六是以提升资源补偿费征管水平促规范。逐步建立与回采率挂钩的补偿费征收管理制度,准确核定销售价格和回采率系数,确保补偿费的足额征收。征费逐步实现计算机管理,提高征费工作的透明度。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及时解决矿产资源补偿费征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继续实行矿山企业按季度、分区域限时缴纳补偿费的方式,对于不按时缴纳的依法征收滞纳金,直至停产整顿;七是以整章建制促规范。在总结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基础上,矿管办结合本县实际,先后制定了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联络员和信息交流制度、重大案件督办和责任追究制度、违法案件举报制度等制度,同时修订了各项工作制度,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矿产资源管理机制,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