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金国出席公安消防部队加强“三基”工程建设会议
来源:公安部 更新时间:2012-04-13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15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三基”工程建设,加强消防后勤保障工作,进一步促进消防执法能力和灭火救援能力的提高,推动公共消防安全水平的提升。8月22日上午,公安部召开了公安消防部队加强“三基”工程建设后勤保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刘金国副部长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刘金国副部长在讲话中,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的领导同志,要站在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从深入推进“三基”工程建设、提高消防部队战斗力、保障公共消防安全出发,充分认识加强消防后勤保障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牢固树立保障力就是战斗力的思想,切实把消防后勤保障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紧紧抓住各地贯彻落实国务院15号文件这个重要机遇,紧密结合当地实际,抓紧研究制定消防后勤保障工作规划,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出谋划策,力争“十一五”期间实现以下工作目标:地方政府将消防后勤保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消防投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消防装备和基层设施建设基本达标。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武警消防部队业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实现省市县消防部队业务费预算单列。

    刘金国副部长强调,强化“三基”工程建设保障,全力提升消防部队基层基础建设水平,要突出抓好“五个重点”:一是突出抓好基层消防大、中队设施建设。要把为基层办实事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2008年底前,604个基层中队危旧营房要全部改造完毕,基层部队设施建设要全部达标。今年,计划改造的261个基层中队危旧营房要全部按期完成。二是突出抓好消防信息化建设。要继续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加快消防三级基础网络改造,抓好信息业务系统的研发使用,改革执法机制,创新勤务制度,提升部队战斗力。三是突出抓好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建设。要力争到2008年,全国一线消防官兵全部配齐11种个人防护装备。经济发达省份,要力争在2007年底以前全部配齐。四是突出抓好消防车辆装备和消防监督检查技术设备建设。要认真落实新修订的《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到2008年底,经济发达地区90%以上的普通中队和特勤中队,经济欠发达地区60%以上的普通中队和75%以上的特勤中队,消防装备要达到配备标准。要着手修订消防监督检查技术装备配备标准。要努力改善装备结构,优化装备性能,提高装备质量。五是突出抓好灭火救援应急保障物资储备。要制定后勤应急保障预案,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确保一旦发生大型火灾和特殊灾害事故,能够及时保障供应。对涉及供水、医疗、挖掘等相关车辆装备器材,要建立“政府牵头,部门配合,有关单位参与”的紧急调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减少重复投资建设。

    刘金国副部长要求,严格依法管理,努力提高消防后勤管理水平和保障效益,重点抓好五项工作:一是要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要健全和完善涉及经费管理、支出、监督的各项规章制度,使各个方面都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要依法组织开展审计,不仅要发现问题,还要抓好问题的整改,切实预防和减少问题的发生,促进后勤管理水平和效益的提高。二是要体现“基层第一、士兵至上”的导向。一切工作必须向基层倾斜。凡是截留、挪用基层经费的要全部追缴,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凡是未经审批擅自超标准搞基本建设,要追究有关决策人的责任;基层危旧营房没有按照计划改造的,不予批准机关新改扩建项目。凡是所属基层单位消防车辆装备和消防监督检查技术设备不达标的,机关不得购置行政车辆。三是要切实推进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要针对一些后勤保障岗位占用警力较多的问题,实施保障社会化,内部挖潜,稳妥地推进驾驶人员、饮食保障、车辆装备维修、卫生医疗、副食品生产基地等方面的社会化改革,置换警力充实一线。四是要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一方面,要积极争取上级的支持,尽可能创造好的条件;另一方面,要坚持艰苦创业、厉行节约、勤俭办事。要严格基本建设项目管理,严格控制与工作无关和不必要的出国考察团组,下决心压缩机关行政消耗性开支,压缩接待费开支,切实把有限的经费用在刀刃上、用在急需上。五是要大力加强消防后勤队伍建设。要高度重视后勤队伍建设,尤其要选好配强后勤部长、后勤处长。要加强教育培训,加强廉政教育,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提高后勤队伍的整体素质。

    刘金国副部长在讲话中,对山西、浙江、天津、河南消防总队后勤保障工作的经验给予了充分肯定。

    公安部消防局郭铁男局长主持了会议。他要求各地要认真学习好、传达好、贯彻好这次会议精神,特别是要认真学习贯彻刘金国副部长的重要讲话,紧密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15号文件和推进“三基”工程建设,紧密结合提升“两个能力”和消防工作可持续发展水平,重点抓好消防后勤保障规划的制定并纳入当地“十一五”社会经济发展规划,要重点抓好消防部队两个基层建设标准的贯彻执行,抓好后勤保障工作的改革创新。各级消防部门要加强对下级消防部门的检查指导,加大对基层支持的力度,帮助基层协调解决实际问题。

    会上,山西、浙江、天津、河南公安消防总队的负责同志介绍了加强消防部队后勤保障工作的经验。部消防局杨建民副局长、李久宽调研员和局机关干部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县(市、区)公安机关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消防总队、支队领导及机关和大队(科)全体干部在当地分会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