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花江上游支流牤牛河8月21日发生化工污染事故,这是一年来松花江第二次发生水污染事故。虽然有了上次污染的教训,但还是引起了哈尔滨市民的一些恐慌,许多市民通过网络等途径得知此消息后,纷纷回家储水,结果造成了部分地区停水,超市货架上各种饮用水被抢购一空。24日,当诸多媒体报道“松花江未检出特征污染物”后,市民趋于平静。(8月25日《中国青年报》)
人们在庆幸哈尔滨“躲过一劫”的同时,也对政府在突发事件面前的表现提出质疑。从中我们得知,这次“事故”与去年11月份那一场因“善意的谎言”而被世人诟病的水危机事件相比,污染程度要小得多,且自始至终处于可控状态。如果政府信息透明,抢在“小道消息”传播之前发出松花江哈尔滨段未检测出污染物质“安民告示”,人们就不会胡乱猜疑,“水危机”悲剧也就不会再度上演。
众所周知,突发事件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应对突发事件,妥善处理公共危机,也成了摆在各级政府面前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当发生了关系到市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件时,政府应当主动向市民说明有关情况,指导新闻媒体积极配合,并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才能真正维护社会稳定,才能真正维护好、实现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不仅是考验一个现代政府的重要指标,还将直接影响到社会的稳定以及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方向。
但现实生活中,这样的“及时”还远远没有成为常态。关键时刻,一些部门主动发布信息的意识不强,对社会舆论反应较为迟钝,出现了“失语”甚至“无语”的状况。如这次松花江水污染事故发生后,当地的报章却鲜有报道,政府网站、环保部门网站也未在第一时间对公众予以说明。直到23日晚间,危机已经消弭,新华社发出通稿,当地的媒体才有所反应。正是这种信息不公开、不透明、不对称的状态,让哈市民众放大了水质污染的小道消息,引发了市民非理性行为的发生。
要知道,政府部门在“关键时刻”发出权威声音,是对谣言最有力的终结。2003年,“非典”疫情从蔓延之初信息渠道的不畅,到后来媒体每天通报疫情,直至抗击“非典”取得全面胜利,政府最大限度实现了公众知情权,不但没有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反而提升了政府的公信力;今年6月3日下午,一架军用运输机在安徽某地失事坠毁,新华社当晚就发出了通稿,在第一时间作出了准确报道,也收到了抑制谣言、安定人心之重要作用。
温家宝总理在处理哈尔滨上次水危机时告诫我们,“要对人民说真话”。说真话,是我们有力量、有信心的表现。因此,在关系公众权益的突发事件来临时,政府部门重视话语责任,把握先机、争取主动,为媒体和公众第一时间了解事实真相提供畅通渠道,既考验着官员的道德底线,也考验着政府的执政能力。一个可信任的政府必然对应着理性的公民,两者就像互相咬合的齿轮,需要保持状态良好的互动。遗憾的是,在哈尔滨两次水危机中,我们看不到这样的互动。
看来,有必要对两地政府相关部门迟报瞒报“水污染”的原因进行彻查,厘清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给公众一个令人满意的“下回分解”。如果不正视问题的实质,不让某些人为这次本不该发生的恐慌担责,这种人为的“水危机”悲剧就不会是“最后的绝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