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石门县人民法院壶瓶山法庭受理李某诉周某离婚纠纷一案,经调解结案后,不到两天时间当事人就领到了离婚调解书。李某情不自禁地说:“想不到我们在远离法院100多公里的法庭打官司,也跟在县院一样快地领到了调解书。”这是石门法院开通了远程立案和电子签章后,所取得的司法效果。截至目前,该院在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在全省首家开通了壶瓶山、磨市、太平、维新和蒙泉等五个法庭的远程立案和电子签章,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一道亮丽风景。
石门法院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在今年上半年就在全省率先开通了法院局域网,实现了审判流程信息化,开展网上办案。但是远在农村的老百姓为打一场官司,要跑到法院立案,农村法庭办案法官审结案件后,要来回好几趟法院找领导签发法律文书,盖上院印后,再把法律文书发送给当事人,这样既费时,又费钱,也不利于为当事人迅速解决纠纷。为了充分发挥现有网络资源优势,实现网络资源的服务延伸,使网络资源更好地为审判服务,该院在省高院的支持下,决定把网络范围扩大到农村人民法庭,实现农村人民法庭与县法院局域网的联通,并安装上了远程立案和电子签章系统,达到了法庭与县法院、市中院、省高院和最高法院的五级联网,使法庭与县法院机关网络共享。今后,各法庭所豁的公民提起民商事诉讼,只要到法庭将诉讼信息输入到石门法院审判流程信息系统,法院立案庭就可以对其实行排期开庭。法庭将案件审理结束后,迅速制作成相关法律文书输入县院,由县院办公室启动远程签章程序。县法院办公室接到需要签发的法律文书信息后,将法律文书传输给有关院领导签发,再将院领导签发的法律文书传送给办案法庭后,输出盖章指令,办案法庭再通过彩色打印机打出盖有红色院印的法律文书,迅速交当事人签收。通过远程立案和远程电子签章办案,每一起案子至少可缩短10到15天的办案周期。这样,不仅提高了司法效率,更重要的还是为当事人和法院节约了诉讼成本,也为法院节约了司法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