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年,也是信息产业部“村村通电话,乡乡能上网”目标的启动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没有农村小康,就没有全国小康。作为重要的农村基础设施之一的农村通信和信息化建设,也必然是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为了推进农村通信发展和农村信息化建设,为了扎实完成“十一五”信息产业农村发展目标,为了实施逐步向自然村通电话扩展战略,为了实现2020年基本实现电话家家通的“电信小康”日标,达到理解、支持、尽责、合作的共识是根本保证。
一、农村通信和信息化发展目标
农村地区的通信和互联网建设,是乡村的重要基础设施之一,信息产业部各单位的支持、参与是产业分工和责任。为此,信息产业部提出的不同时期的目标规划,是国家总体目标规划的组成部分,具有可操作性、求实性。
1.2010年,农村实现“村村通电话”。在全国行政村总数中,还有2.9%没有通电话的村,总量近2万个。经估算,投资额约80亿元左右,沿用“十五”期间运作方式有望提前完成“村村通电话”,这是完成电话普遍接入的基础目标。
2.2010年后,在总结2006~2010年向自然村通电话经验的基础上,建议信息产业部制定东、中、西部不同层次地域特点的自然村通电话发展目标。这一时期“村通”的重点、难点仍在中部山区和西部广大农村地区,这一目标的实现将奠定“电信小康”目标的基础。
3.2020年,基本实现电话家家通“电信小康”目标。应以分地域来理解“基本实现”较为适宜,东部农村中90%以上农户装电话,中部农村中75%以上农户装电话,西部农村中50%左右农户装电话。这是基本的百分比划分,确立数据概念便于参考实施。
4.2010年,农村实现“乡乡能上网”。在“十五”村通工程会战中,四川移动公司为甘孜、阿坝、凉山三州的486个乡通了电话。这表明在西部地区还有个别乡待通电话,5年内全部实现乡乡上网的目标是求实的。
二、建立农村通信稳定发展环境
回顾我国农村通信的发展,经历了5次“发展——衰落”的波折。发展期都是在各级政府的关心重视下,给予政策上的支持,从而形成了快速发展形势;衰落多是在各级政府不再介入的情况下,出现拆机现象。
1.电话通信是帮助千家万户脱贫致富和加快农村建设步伐的基础设施之一。建议各级地方政府将农村电话发展,纳入地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农村电话普及率偏低的市(地)、县、乡级政府,设立相应机构统一规划农村通信和信息化发展工作。
2.电信网络向农村地区延伸、覆盖,涉及到土地占用、房屋建筑、劳务用工、设备安全等具体问题,应纳入县级以上政府予以议定规范,形成政府文件或规定,给以具体政策上的支持。
3.行政村通电话不能作为公务专用工具,要面向村民服务。建议制定“村民承包农村公用电话经营管理办法”,明确职责,保障设备安全,体现承包者利益,逐步增强村民信息及信息价值观念。
4.行政村通电话是通信发展的基础目标,如何“以点带面”逐步向自然村、农户通电话目标发展也应考虑。建议制定“在村民有电话需求愿望时,电信企业应于4个月内提供”的服务准则,确立“人民邮电”为人民的新形象。
三、建立优质设备供应保障渠道
运用于农村地区的电话设备,是公用电信网的组成部分,必须符合相应网络、系统的技术规范要求。过去之所以出现“大面积农村用户拆机”现象,与当时采用“短、平、快”的通信产品紧密相关。建议优选技术经济性价比好、稳定可靠的设备,确定几个长期设备供应单位,这是农村通信持续、稳定发展的基础。
1.村通工程目前是点接入的概念,接入固定电话网或移动电话网的相对单位成本会较高。建议将其视为面接入,选用设备应以2n可扩容(叠加)系列,既可满足当前需要,又可适应逐步向面扩展的需求。
2.村通工程要求:每个村至少通2部电话,可开通电话、传真、上网业务,资费不能高于当地农村电话资费标准。建议制定村通工程设备、业务验收相关文件,例如“无线接入设备、业务验收规定”、“卫星接入设备、业务验收规定”等,做到通信全程全网的一致性。
3.目前专门研究开发适用于村通工程设备的厂家较少。可以确定几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设备厂家为定点供货厂家。建议国家相关部、委、局优选几种村通工程设备,给其若干年的减免税优惠政策,确保设备连续供货和促使后续技术跟进。
4.适用于农村特点的电话终端除具备城市通信终端性能外,还应具备价廉、耐用、省电等特点。建议组建“农村通信终端咨询委员会”,对通信设备厂家提供的终端进行技术功能、价格评估,推荐试用环境,提出运用建议。
5.未通电话的行政村多处深山、边远地区,交通不便,无电力供应,人口分散,经济落后,安装电话难度很大。建议采用卫星通信接入方式,对已用设备尽快在“选用技术,组网原则”方面统一观点,制定农村卫星通信接入“技术体制”和“检测规范”,以利继续选用。
6.20世纪90年代,宁夏自治区和山东省曾进行了“电话和电视向农村联合共建”尝试,节省了资金投入,加快了发展目标的实现。建议在中部或西部地区进行农村“电话+有线电视+互联网”的“农村三网融合”试点,避免重复建设,以利3种业务向农村扩展。
四、尽快建立电信普遍服务体系
电信普遍服务概念提出已有几十年了,定义几经变更,其核心是以城市补农村,实现人人平等和社会和谐。我国电信界呼吁建立电信普遍服务体系已近1O年了,怎么才能尽快建立?怎么筹措资金?筹措来的资金怎么用?这些问题还在探讨之中。
1.自电报、电话诞生直至今日,任何电信新业务的开放,都遵循先城市后农村的轨迹。建议将“电信普遍服务”概念写入《电信法》相关条款,进一步确立以人为本理念,促进社会和谐。
2.电信运营公司、增值业务公司、互联网站等是服务性和盈利性企业。建议制定“通信资源占用支付电信普遍服务基金规则”,即对上述企业按占号码、频段及网址,按年收取适量费用,用做农村电话建设费用或补贴费用。
3.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和东、西部差距,是一项繁重而长期的任务。建议国家相关部、委、局共同探寻电信普遍服务资金渠道,如从“西部开发基金”、“边贫扶助基金”等渠道按时期、年度给予定量划拨,专款专用于西部边远贫困村寨安装电话。
4.农村电话通信具有点多、面广、线长、话务量低、环境严劣等特点,被人们称为“收不抵支”的项目。建议成立“电信普遍服务基金管理委员会”,制定相应的奖励规定、投资补贴规定、运行维护补助规定等。尝试制定“外资、私资承建农村电信接入网政策”,以此探寻电信资本成份的改革。
五、积极推动农村信息化发展
农村地区信息化是整体社会向信息化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信息社会的制约因素,因此要采取各种措施加快农村地区信息化进程。在20lO年,农村实现“乡乡能上网”,这是农村信息化的启动目标,将奠定农村信息化广域推进的基础。
1.信息应用主要体现在企业信息化、社会信息化、政务信息化、农业信息化4个方面。建议将推动农村信息化发展目标列入省、市、县级政府的时期计划、年度计划,形成长效、稳定的发展保障体系。
2.按信息分类,农村信息有政务信息、社会信息、产业信息,这就表明农村信息化是个综合信息网络。建议以市(地)级政府主导、电信运营企业(支持、参与)搭台、各部门和行业参加的方式,组建具有地方特色的农村信息网站,如图1所示。
图1 市(地)城市信息化网络
3.农村信息化建设,已列为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之一。建议国务院信息办组织相关部门专家进行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优选典型予以推荐,达到“以点带面”有效扩展的效果。
4.据媒体报道,中文网站已达67万个,在这些网站中也确实有面向农村、农民、农业服务的“三农网站”。建议国务院信息办、信息产业部联合制定“面向三农服务的互联网站优惠办法”,在政策上给予支持、在信息资源上给予安全保障、在经济上给予减免相关费用等优惠。
5.推进信息化已成为企业界、社会各界、各级政府(部门)自上而下的共识,向农村地区扩展已成定局。建议市(地)级政府将主导的“农村信息网站”纳入公共事业单位范畴,给予人员编制、工资福利、物资计划等方面的认可。
6.加速推进信息化,必须妥善处理城市与农村的关系,必须妥善处理城市人消费水平与农村人消费水平的关系。建议政府相关部、委、局联合规范“面向三农服务互联网站合理收费规定”,如政务信息予以免费、商务信息和娱乐信息应优惠性收费等。
7.农村信息化建设是一个分层推进、逐步实施的过程,要贯彻政企结合、因地制宜、统筹规划、资源共享的方针,这是经验的总结。建议国务院信息办会同相关部委制定“农村信息化普及目标”(参考目标详见表1),以便加速小康社会的实现。
表1 农村信息化普及目标(参考)
村村通电话是解决通信的基本接入问题,乡乡能上网是解决信息化向农村推进的起步问题,这都是基础目标。展望农村通信和信息化的发展,要看到长期性、艰巨性,可谓“路之漫漫,上下求索”。在社会各界的关注、支持下,在电信人尽心、尽力的努力下,电信小康目标和农村信息化目标,一定会如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