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技术的一日千里和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催生了电子支付市场的大蛋糕。有调查称,2006年全球B2B(公司对公司)交易额预计将达到5.8万亿美元。而据《2005-2006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及投资机会年度研究报告》显示,我国2005年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7400亿元,较2004年增长了54.2%,近3年来,电子支付市场每年也都以高于30%的速度在增长。
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个人接受电子支付的付费方式,在电子商务光明前景的照耀下,电子支付市场成为一块诱人的大蛋糕,吸引着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和第三方支付公司等新兴的准金融机构逐鹿其中。
理财业务:下一个“香饽饽”
日前,中国农业银行在上海高调拉开了其基金网上直销全国路演的序幕,成为国内第一家与基金公司开展网上直销业务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
通过网络买卖基金并不是新鲜事,现在很多银行代销基金时都提供网上银行服务。“网上直销和网上代销比起来,对客户操作上来说没多大差别,但最大的好处有两个,”农行电子银行部王靖飞告诉记者,“一是费用优惠更多,一般银行网上代销各种手续费、管理费等最多打8折,而网上直销这些费用可打4折;二是交易时间更加快捷,代销只能做到T+2,而直销可实现T+1。另外,购买网上代销的基金,交易金额受到限制,而直销则没有限额。”
“最关键的是,基金公司可以介入营销服务,使顾客在购买基金的交易完成后,可以享受到完善的售后服务。而原来的银行代销模式,基金公司很难介入服务领域。”一位基金公司老总这样向记者表示。
与银行一样,将目光瞄准基金行业的还有第三方支付公司。
“银行在电子商务基础类支付上确实具有优势,我们无意与其在这方面展开竞争。”汇付天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裁周晔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直言,“我们会选定某几个行业,踏踏实实地做好网上支付与具体行业结合的应用工作,不断推出满足客户特定需求的创新产品。例如近期我们将会推出一款与理财业务结合的新产品。”
周晔告诉记者,银行现在代销基金都有发行期,过了期限客户就没有渠道再购买了。因此,市场呼唤这类便利、专业、高效同时又必须安全的网上支付工具的出现。他表示,他们即将推出的新产品可以有效解决困扰基金行业多时的“持续营销”问题。
一位资深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电子支付与理财业务绑定目前在我国市场上还是一个空白点。据了解,现在通过网络购买基金的客户比例在美国已经达到60%,我国一些周边国家达到30%左右,而在我国这一比例还只有1%-2%。
一位基金公司高管向记者透露,该公司通过网络买卖基金的注册用户,前3年加起来只不过数千人,而今年仅上半年就突破了2万人,差不多一个星期的网上交易量就相当于去年全年的量了。
“我们现在一个月差不多有1亿多元的交易额,网上支付会成为未来基金买卖的主流渠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营销服务部总监曹玥向记者表示,“这是一个潜力巨大的增量市场。”
第三方支付的盈利模式
如果说国内电子支付行业前一轮竞争集中于电子支付与拍卖业务的绑定,催生了像“支付宝”这样依托于淘宝网C2C交易的支付品牌,那么新一轮的竞争会是在基金买卖业务,或者更宽泛一点说,会是在理财业务上吗?
“理财范围不小,市场需求也比较庞大,从目前来看这个市场正呈现出爆炸式增长的趋势,因此我们的目标正瞄准于此”。周晔毫不讳言汇付天下未来的打算。
“电子交易是一个大趋势、大方向,我们基金行业会顺应客户的需求,加强网络销售渠道的开发。”一家基金公司老总洪先生向记者表示,“不过,我们会直接找银行合作,因为一方面,银行有现成的客户资源,能提供专业的支付服务,另一方面,银行有很好的信用品牌,客户不必担心交易资金被挪用。”
“而银行也能够通过与基金公司合作,交叉销售自己的其他产品,并且能够提高中间业务收入。”一位银行业内人士这样对记者说。
洪先生表示,第三方支付最终还是要对接到银行的支付渠道上来,基金公司已经与银行找到各自互补的利益共赢点,这种合作模式非常紧密,“我们没有必要绕个弯通过第三方支付公司再与银行合作,因此第三方支付公司在这里找不到赢利模式。”
然而,第三方支付公司却自有生存之道。
由于互联网的虚拟性,电子商务存在着固有的支付安全和信誉保障问题。对于消费者来说,网上交易的真实性和支付货款的安全问题最为重要,独立的第三方支付公司由此应运而生。所谓第三方支付,是指在网上交易过程中,买方支付的货款由独立的第三方保管,在买方确认对货物满意后,卖方才能从第三方处收到货款。
在被称作“网上支付元年”的2005年,几乎一夜之间,大大小小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中国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已超过50家。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这些支付公司的支付模式并不完全一样。一种比较成型的模式是支付网关的模式,这类公司都是好几年前成立的。因为当时中国的网上银行比较落后,需要有一个支付网关公司,把后台联系起来。但是这种模式现在已经越来越不适应发展了,因为许多银行的网上银行做得越来越好,很多商家直接和银行对接,这类公司的发展空间越来越小,如果不创新必将被市场淘汰。另一种是公司内部的支付解决方案,最典型的是网上C2C拍卖解决方案。这种模式有自己的优势,即有一个公司能提供交易量,但最大的问题是公正性,它作为第三方控股公司,对外没有公正和独立性。此外,它解决的只是很小的问题,电子支付可以不限于互联网,可以通过短信、电话,也不限于C2C,所以这种模式要真正发展起来,还需要很长时间。
周晔在接受采访时也向记者提到,国外电子支付行业的发展比国内要早四五年,根据它们的发展经验,电子支付业有一个明显的发展趋势,就是基础类支付业务越来越集中到银行、万事达、VISA等传统金融机构手中,而许多第三方支付公司通过将电子支付与某个特定业务方向绑定,在市场中获得了一席之地,例如贝宝与ebay拍卖业务绑定,Etrip与理财业务绑定等。
合作与竞争并存
“这个市场太大了,银行一方不可能全部吃掉,这当中一定会有第三方支付的发展空间,关键是看第三方支付怎么做。”周晔坚持向记者表示。
“如果说五六年前第三方支付公司的发展是比拼银行关系的话,现在则是要比谁的服务好、谁的创新多。”周晔对记者说,“将电子支付与特定行业绑定,既是一个专业活,更是一个创新活。那种简单依赖银行关系、将支付业务打包提供给客户的时代已经过去了。”
周晔认为,恰恰是在提供创新产品和服务、灵活适应市场需求上,第三方支付公司较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更具优势。“网络支付市场的发展取决于网络与特定行业的结合与创新。它需要IT技术上的突破,需要创造出满足某个行业特殊需求的产品。传统的金融机构由于人员众多、机构庞大,创新的激情和速度都难与新兴的第三方支付公司相比。”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当初ebay同时与贝宝和某知名国际银行巨头两家一起合作,该银行在相关产品上的投入是贝宝的很多倍,但两年即见分晓,贝宝在这场竞争中遥遥领先。
“并不是说美国的经验可以完全复制到国内,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特殊国情。”该人士给记者举了一个信用卡的例子。
美国是一个以用户为中心、以信用卡为主要载体的诚信社会,在美国使用信用卡是没有密码的,在网上可能会出现欺诈、盗用,而信用卡被盗用的损失是商家和银行承担的,所以出现了一家叫Cybersource第三方支付公司,其在这方面的管理比一般商家要好,很多商家就非常愿意和它合作。而中国是以借记卡为中心、诚信体系建设刚起步的社会,如果出现盗用情况,损失由用户自己负担,商家和银行没有什么责任,银行不会因为一家公司网络防欺诈做得好就和它合作。“因此最重要的是,国内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必须要能够找出适合中国国情的赢利模式。”该人士强调。
YeePay首席执行官唐彬则表示,电子支付行业是个价值链,其中至少包括银行、第三方支付平台、商家等等。“看看美国就知道,一定会这么走,一定会有支付公司的价值链所在,它能给商家提供很到位的服务,把银行聚集起来。因为每个银行如果自己做,只是一个银行而已,商家不可能和每个银行链接,太麻烦了,而且商家的专长也不是作支付,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专业。”
所不同的是,周晔从另一个角度分析指出,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有共同的一个客户,感觉可能会有竞争,但并不存在太多实际上的竞争,因为第三方支付帮助银行把很多小的商户汇集起来,银行非但没有流失客户,而且通过第三方支付实现了其本身做不了的服务和推广。所以现在银行与第三方支付还是以合作为主,将来合作的态势会有所调整,合作会更加紧密。
而对于未来的支付业,周晔认为,一个成功的支付公司除了要有创新,在商业模式、产品供应和推广方式上找到适合国情的赢利模式外,还必须寻找强大的合作资源,这个合作是多方面的,包括政府和行业协会、银行、技术提供商等。同时,服务也是重中之重。因为支付的核心是品牌,品牌的核心就是服务。没有服务就无法建立品牌和诚信,那么一切都无从谈起。
不管第三方支付业内对未来如何乐观、如何充满信心,事实是,目前赢利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少之又少。除了“Chinapay”、联动优势等极少数带有官方或准官方背景的公司实现赢利外,其余几家“胸怀大志”的公司都处于“以金钱换市场”的圈地阶段,众多的中小型公司更是为生计苦苦煎熬。
必须跨过的一道坎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日前正式与中国首家钢材现货电子交易中心——东方钢铁在线签署“电子商务客户交易资金托管协议”,确定由该行对东方钢铁在线网站全部客户交易资金进行全程托管。此举开创了商业银行对电子商务网站客户交易资金进行全额全程托管的先河。
一位银行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客户资金安全以及由此引生的电子商务诚信问题一直是困扰电子商务发展的一大障碍。目前电子商务客户交易资金的支付清算有两种实现模式,一种是网站自主办理客户资金支付清算,另一种是引入第三方支付公司,由其作为中立的一方,承担资金的保管和支付清算。但这两种模式客观上都存在着客户交易资金被挪用的风险,客户的资金安全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同时,随着网站注册用户的增多以及日均成交量的增长,资金清算压力和清算差错风险会越来越大,这也将影响到客户资金的安全。
“通常在客户心中,银行信用要远远高于企业信用,因此,当银行介入电子商务,作为独立的第三方负责客户交易资金的支付、清算和保管,无疑要比网站和第三方支付公司更易获得市场的认可。”该人士表示,现在银行都非常注重提高中间业务收入占比,许多银行大力拓展电子银行服务,作为提高中间业务收入的一个重点,在浦发行之后,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商业银行更深地参与到电子商务市场中来。
“信用问题不是单靠第三方支付公司可以解决的,我们所能做的是以实际行动来打造自己的品牌。”一家第三方支付公司高管对记者说,“在推广、营销方面,我们会借助于银行,尤其是大银行,因为它们在消费者心中有很高的信誉度。”
“电子支付与互联网相比,道德层面的要求更高。创意是一方面,但同时对待银行、客户和个人要有责任感。支付公司做得如何,归根结底投票权在商户手中。”汇付天下总裁周晔的观点颇具代表性。
上述资深内人士则向记者表示,目前我国电子商务支付面临的主要问题有3个:一是全国性支付基础网络的建设。这个基础网络从1992年开始建设,到现在已经基本成型。二是分工非常明确、利益合理分配的价值链的形成。这在中国还处于非常初级的阶段,在价值链上还是只有银行、银联和第三方公司。三是全国性的诚信体系的建设,这是一个长期、复杂的问题,需要全社会在政府引导下把诚信体系建设好。
电子商务的发展状况
电子商务于上世纪90年代初兴起于美国、加拿大等国,但在近几年电子支付才被人们普遍接受。电子商务支付系统是电子商务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指的是消费者、商家和金融机构之间使用安全电子手段交换商品或服务,即把新型支付手段(包括电子现金、信用卡、借记卡、智能卡等)的支付信息通过网络安全传送到银行或相应的处理机构,来实现电子支付。
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各种法规也随之健全,德国、韩国、意大利、西班牙和美国的许多州已经通过数字签名和身份认证法律。1996年下半年,美国财政部颁布有关《全球电子商务选择税收政策》白皮书;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已经完成模型电子商务法的制定工作,为电子交易制订出统一通用的规则。另外,两大国际信用卡组织VISA和MasterCard合作制订的安全电子交易(SET)协议定义了一种电子支付过程标准,其目的就是保护万维网上支付卡交易的每一个环节。SET是专为网上支付卡业务安全所制定的的标准。
近年来,我国的北京、上海、广州等信息产业发展较快的城市的信息产业部门开始了电子商务相关的研究,并在1998开通了自己的电子商务系统,其他省市也纷纷开始建立电子商务系统。但是,各大城市都处于实验探索阶段。2004年8月,我国颁布《电子签名法》,确认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2005年10月26日,央行公布《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对电子支付活动做出了“指导性要求”。但中国电子支付发展所需的法律环境仍未形成,尚需不断健全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