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这个问题,我认为需要视情况而定。 在多数情况下, 政府的职能部门将其工作中涉及的信息交流和费用收缴的部分(像执照许可、税款缴纳、违规处理等),通过系统的应用而实现自动化流程,这部分的支出几乎是可以得到认可的。
然而,现在许多政府部门却在那些没有多大价值的自定义研发系统上花大价钱。多数情况下,价位便宜的商业化软件(COTS)和门户解决方案足以满足政府部门的需求,而且还可以根据各个部门的特殊需要进行相应的改良。再有,就COTS系统的服务和可信度来说,通常要比那些昂贵的自定义系统解决方案要有优势,因为个体用户通常可以受益于大规模的用户群体和技术的不断更新。
论及谁来为电子政务买单,我个人认为,应该由那些从中受益的团体来付费。许多的定价模型可以考虑其可行性,包括:传统意义上的企业软件许可费用,用户承担(市民或者商业)费用,和第三方融资。
Jerzy Szeremeta (ECOSOC, 2003年联合国世界公共服务机构报告,《处于十字路口的电子政务》主笔):
的确,公众有权利通过对公共资源的有效使用而实现其自身的发展;对信息资源占有和利用也是同样的道理。受军事用途和经济原因所启发,在世界的许多地方,公共资金被用来修建高速公路,从来也没有从功效的角度,来评价这些决定的是非对错。因此,政府在电子政务方面的支出,可以看作是与社会安全、经济增长和在一定程度上与文明社会的发展息息相关。由此,关于效率的讨论就似乎变得多余。而电子政务方面的支出将会被等同于政府对一项至关重要,不合缺少的资源所进行的投资。
Steve Clift(顾问,25位改变美国政治和全球互联网面貌的人之一):
电子政务可以使政府部门的事务处理成本降低。前期投资后,相应的政府部门应当考虑到在线事务处理在费用节约方面的价值,并以此激励在线服务的普及和应用。而不是为实现尽快将系统安装阶段的前期投资收回,而去向使用者收取一定数额的额外费用。
与此同时,大部分的电子政务服务仅是着重于信息的提供,事实上,推动这一服务进程并使之效率化才是重中之重。这样,政府可以将更多的精力,以及有价值的内部资源转移到其它更为紧迫的社会挑战上面。很多政府部门对于投资的自主研发系统颇为满意,因为自主研发系统针对不同的使用者,都有相应不同的进入界面,这对于服务细分和处理不同业务很有帮助。但是针对那些人们差不多每年才会使用一次的服务,统一化风格似乎也只是有名无实。
Tom Riley(加拿大电子政务联邦中心行政主管):
如果通过电子政务的实施为政府服务带来成本的节约,同时服务价值被使用者认可,那么政府在电子政务方面的支出可以说是物有所值。政府应该承担大部分的费用,因为是用纳税人的钱来支付电子政务的发展的。有些国家有在一些服务上面收取相应费用的,似乎是完全跟从于私有化公司的模式,但是这种做法在世界范围内并不被广泛采用。
如果是在中等发达或者是发展中国家,其开发电子政务的资金来源像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联合国、或者是联邦秘书处等国际组织机构,涉及到具体的资金情况,如资金的应用、电子政务的项目发展进程报告等,则需要委任特殊机构来负责监督实现。
Harris Whitbeck-Piñol(瓜地马拉国家改革,分权和全民参与委员会委员):
大量来自于世界各地的例子证明:政府服务效率和工作透明度通过电子政务的应用而有所提升。费用承担部分应该在拥有自己电子政务程序的政府职能部门与政府特殊的现代化代理机构间有所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