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委研究出台了一套针对水利信息化建设的质量管理与评定及项目验收的规范化文件——《水质自动监测站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与评定办法(试行)》和《水土保持监测系统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与评定办法(试行)》,标志着海委信息化建设项目在纳入基本建设管理后,工程质量管理也步入了规范化管理轨道。
近年来,海委坚持以水利信息化建设推动水利科技现代化,在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等领域相继开展了网络集成、水质水量自动监测、水土保持遥感监测系统等项目建设。由于目前国家和水利行业内部都没有相应的质量评定规范,因此,水利信息化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仍然依据现行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规范进行。但是当前的水利信息化建设从技术上已经突破了传统的水利基本建设管理范畴,质量管理工作面临很大困难。
为了加强信息化建设项目质量管理,保证施工质量,统一质量检验及评定方法,使施工质量评定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海委通过不断实践,在总结信息化建设经验的基础上,依据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及水利行业基本建设规程规范,引入相关行业质量标准,制定了上述两个办法。
《水质自动监测站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与评定办法(试行)》将一个自动监测站定为一个单位工程,并将其划分为水样采集系统、水样预处理系统、水质监测分析、系统集成、辅助系统和站房及配套设施建设等分部工程,详细规定了各分部工程的质量评定标准。《水土保持监测系统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与评定办法(试行)》将水土保持监测系统工程一个项目划分为遥感信息采集、处理及基本信息采集、处理及数据库和应用系统开发设计等4个单位工程,明确了其各自所包含的分部工程,并详细规定了质量评定标准。
两个办法的出台,统一了质量检验及评定方法,率先实现了施工质量评定及项目验收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了海委水利信息化建设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