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检察机关刑事抗诉工作座谈会召开
来源:上党晚报 更新时间:2008-03-14

 

       本报讯 记者胡海涛报道:城区人民检察院为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和质量,从加强机制建设入手,以公诉部门为试点,大力实施执法规范化建设。9月5日上午,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抗诉工作座谈会在城区召开。省、市检察院领导以及城区政府的有关领导出席了座谈会。城区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建立完善的案件质量管理系统受到了与会领导的高度评价。


    检察工作作为民主法治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对打击犯罪活动,惩治腐败行为,整顿经济秩序,维护司法公正,营造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推进作用。刑事抗诉是人民检察院履行审判监督职能的主要方式和途径,刑事抗诉工作的质量高低关系到能否有效地严厉打击刑事犯罪,能否保护好人民的合法权益。


    去年以来,城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建立和完善以“五大机制”为内容的案件质量管理系统,即办案流程管理机制、办案质量督察机制、办案质量考评、办案质量预警机制、案件质量考核奖惩机制,并按照“五大机制”的要求,使公诉部门所办案件实现了有章可循,管理方便,考评及时,内务有序,效率明显,案件质量明显提高。同时,该检察院着力于科技强检,投资80万元对警务区、审讯监督系统、办案安全监控系统进行建设,使信息化建设与案件管理相结合,从而确保办案工作程序规范、客观真实,安全保密,促进了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工作再上新台阶。


    座谈会上,省人民检察院有关领导传达了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抗诉工作座谈会精神,市人民检察院、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检察院等单位介绍了相关经验,与会人员还观看了城区人民检察院公诉案件规范化管理情况演示,并与当日下午参观了长治市人民检察院“五化”建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