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试点工作提速
来源:计算机世界 更新时间:2008-03-16

  本报讯 8月18日,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局和国务院信息化办公室联合在京举行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会议”,大会向来自全国各地和各重要部委的近200名信息化工作主管领导颁发了《信息安全等级保
护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据悉,参与试点工作的13个省、区、市的16家单位,将从下月开始,完成系统定级,等级测评、制度建设及系统改建,备案及监督检查等三个环节的工作。

第二个环节将完成系统定级工作,包括确定试点单位所要定级的信息系统,确定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对确定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进行评审;第二个环节将完成等级测评、制度建设及系统改建工作,包括对试点系统进行等级保护状态测评,制定并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制度,制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改建方案;第三个环节将完成被备案及监督检查工作,主要包括试点单位准备备案材料并到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公安机关受理备案及建立资料档案,公安机关对试点单位进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监督检查。

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曲维枝出席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她结合国家有关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政策文件精神,进一步阐明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中的管理体制,要求有关各方要在已经形成的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共同合作、明确各自职责和责任的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体制下,做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要通过试点验证有关规范、标准,总结建立、完善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规律,保障国家信息安全。

又悉,为了加强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国家已成立了由公安部副部长张新枫任组长,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局和国务院信息化办公室有关局级领导为成员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协调小组,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