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检察官谈信息化建设的心得
来源:正义网 更新时间:2012-04-15

山东省临沂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 徐海平
 
  完善信息化建设的经费保障机制

  2003年以来,我市检察机关先后投资3000余万元,建设了科技含量高、传输速度快、应用范围广的“一纵三横”“一纵”即三级网,“三横”即实现刑事审判庭、看守场所与办案工作区的联网信息化“高速公路”。在为成绩深感欣慰的同时,我们也认识到信息化建设仍存在发展后劲不足、保密建设滞后等问题,并探索出以下应对措施:

  一是建立信息化安全保障机制。
网络安全包括局域网访问安全、业务安全、设备安全和数据安全等多个方面,为此,应综合采取物理安全措施、VLAN安全策略、设备安全策略以及数据安全策略,建立完善的信息化安全保障机制。

  二是建立信息化专门人才引进和信息化应用培训机制。随着信息化建设的深入进行,对专业化人才的需求有增无减。为此,我们首先要健全信息机构。没有机构、编制,就无法形成实力强大的信息化建设队伍。其次,要积极引进和培养信息化专门人才。最后,还要建立健全人才评估、培训、激励、奖励、业绩考核等日常管理机制,使专门人才发挥专长,为信息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此外,还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教育培训,使干警能够及时掌握新的信息化技术,以提高各项技术的应用效率。

  三是建立统一的软件开发应用机制。目前,我市检察机关的硬件设施基本上满足了信息化建设的需要,但相关软件的开发应用水平仍然不高。面对自主研发难闯技术关,与企业合作研发又耗资巨大的情况,我们建议高检院或省院应统一开发侦查指挥、流程控制、综合管理、网上举报等应用软件,供基层检察院使用。

  四是完善信息化建设的经费保障机制。在积极争取上级院与同级党委、政府财政支持的同时,自力更生依然重要。为此,我们将进一步严格管理,节约资金,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
海南省儋州市检察院检察长 王彦青

  业务建设是中心信息化建设是保障

  近年来,随着检察系统信息化建设的不断发展,实际工作中信息网络技术运用程度日益深化,我院按照高检院要求和省院的部署,准确把握“业务建设是中心,队伍建设是根本,信息化建设是保障”三者之间的关系,积极探索用信息化建设为检察业务和队伍建设服务的方式和途径,以信息化建设保障、推动检察队伍建设和业务发展。

  不久前,我院对海南省检察机关有关经验进行了专门考察,对于加强“三位一体”机制建设,以信息化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

  信息化带动了检察队伍建设。首先,信息化建设对提高检察队伍素质,推动管理机制创新,更新干警观念具有重要的作用,如电子聊天室,不仅为干警提供了一个交流和讨论的平台,更便于了解干警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教育工作。其次,多媒体、网络、视频会议等信息技术为检察干警学习培训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便捷手段。可以最大限度地突破时间空间限制,缓解工学矛盾。第三,案件信息的计算机管理与计算机辅助办案,可以进一步量化干警工作任务和工作质量,有助于建立更为科学的干部绩效考核与管理机制,实现对工作过程的动态监督。第四,建立检察干警信息动态数据库,为干警的管理培训、选拔培养、干部交流等提供了丰富的信息资源。

  信息化带动了检察业务发展。文件通知、法律法规、工作信息等文档资料的计算机管理与网络查询,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办案远程指挥、案件信息远程传输,提高了检察机关快速调配资源、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通过网络信息,可以有效地收集、调用检察工作需要的各种信息资源,及时发现、预防、侦破和惩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强化法律监督。利用互联网拓宽检务公开、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渠道,还有利于树立检察机关良好的社会形象。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检察院检察长 王群

  信息化建设成为提质增效的重要手段

  近年来,我院坚持把信息化建设作为提质增效的重要手段,通过信息快速传递、资源共享和高效管理,在人力资源相对紧张的情况下,高效完成了各项办案任务,较好地履行了法律监督职能。2005年,我院被高检院评为“全国先进检察院”,2006年被高检院荣记集体一等功,实现了检察工作的持续、创新发展。

  信息化建设要以组织保障为先导。2003年以来,我院坚持以科技强检为先导,以信息化建设为重点,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的院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由技术人员和业务科室的青年骨干组成,并对小组成员进行了明确分工,从而使信息化建设在组织领导上得到保障。

  信息化建设应注重投入,力求满足检察工作实际需要。为建立具有现代特色的新型检察信息化管理机制,我院在对信息化建设发展作详细规划的同时,积极宣传检察工作,争取到区委和财政的支持,先后投资250余万元,完善了适应检察工作需要的公共网站和触摸屏编辑系统,实现了检察工作经验能在网上共享,疑难问题能在网上解答,法律文化能在网上传播,理论问题能在网上探讨,极大地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效率。

  信息化建设必须立足应用,充分发挥实战效能。通过网络建设,我院在局域网上实现了案件流程的密码管理,各科室将案件情况输入微机与各主管检察长实行密码共享;检务保障系统的开发,使办案工作区实现了全程动态安全监控;刑检部门建立了各种电子文书、电子笔录的标准办案模块,规范文书写作格式,应用多媒体示证系统;反贪部门在建立录音、录像库的基础上,利用监控系统固定证据;控申部门通过开设自动电子信箱,方便群众举报。为强化诉讼监督,我们在公诉部门建立了案件时限预警机制,要求办案人把普通刑事案件的审查期限掌握在21天以内,如果超期还未将案件呈报科长,设置在计算机内的案件登记表就会显示警示标志。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检察院检察长 李伟杰

  构建5个平台加大网络技术应用

  创新发展数字化网络技术,有助于提高办案水平和工作效率,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为此,我院积极构建5个平台,加大网络技术在检察业务流程中的应用,成效显著。

  一是构建专用运行平台,实现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管理系统化。我院于2004年建立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管理系统,由专门人员通过专用计算机,对案件信息进行加密处理。案管中心还建立了案件线索初评和分类管理机制,对线索的网上受理登记、审批分流、初查、复查、归档等环节作了具体规定。

  二是构建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刑事诉讼流程电子化。去年,我院开始与区公安机关联合实行刑事诉讼流程电子化办案模式。公安机关在移送卷宗时除了纸质卷宗外,同时移送一套电子卷宗,由我们统一编号、储存后,在系统内流转。使刑事案件卷宗在各环节均实现了统一规范的电子制作,达到格式化、制式化要求。

  三是构建案件监管平台,实现检察环节案件流转规范化。我院在检察业务管理系统中以办案流程监督管理制度和配套构件为主要内容,建立了案件监督管理平台。案管人员可以进入包括侦查监督子系统、审查起诉子系统、反贪污贿赂子系统等所有检察业务管理系统,随时查询处于各诉讼环节的案件。案件可能超期时,系统会自动发出警报。

  四是构建侦查指挥平台,实现侦讯工作遥控化。我院建成了侦查监控指挥系统,包括侦查指挥、网络监控、审讯互动和全程不间断录像,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和侦查部门负责人可以通过该系统进行远程实时监控指挥。

  五是构建驻狱监督平台,实现刑罚执行监督动态化。我院建立了监所网络化管理和动态监督系统,值班干警在电脑上可以随意调取所辖区域内监管场所的即时声像信息,也可以即时拍摄画面、固定证据;通过微机存储资料、网络监控,能够对在押人员的资料进行分类统计。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吴玉琴

  利用信息技术对办案实施有效监管

  2001年,我院制定了《科技强检三年奋斗目标》,决定当年投入科技强检经费60万元,今后每年增加10万元。在上级党委和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这一目标顺利实现,我院技术装备的质量和数量一跃而居全省基层院先进行列。

  我们为职务犯罪侦查部门配备了高性能数码摄像机、照相机,建立了数字化审讯监控系统;为6个主诉检察官小组和6个侦查科室配齐了笔记本电脑、激光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扫描仪;为监所检察科安装了高科技应用软件和超大容量计算机,并与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实现对接联网,对看守所实现了视频监控;实现了全体干警人手一机,为全院各科室安装了宽带,建立了电子阅览室。我院重视加强电子技术、图像数字技术和信息技术在检察工作中的应用,利用信息技术对办案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

  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极大地提高了侦查办案、协查办案的效率。在出纳员王某携款外逃案中,经过常规侦查,未发现出逃的犯罪嫌疑人与家里联系过的任何迹象。然而,细心的干警看到犯罪嫌疑人家里摆放着的电脑,心念一动:王某会不会在电脑里储存了犯罪的证据,并通过电子邮件与家里联系呢?于是,办案干警对计算机进行了解密,恢复了王某在携款潜逃前删改、破坏的财务记账系统,其贪污公款的每一笔账目都清清楚楚。同时,干警们根据王某平时痴迷于上网的情况,判断他很有可能通过计算机网络与家人联系,便着手恢复了该计算机的启动程序,找到了王某的电子信箱。依据信箱内的9封电子邮件,干警们获取了王某的落脚地点等情报,最终在河北省秦皇岛市将其抓获。

  近年来,我院受理各类检验鉴定1000多件、视听资料420多件,经上级院复核及实践检验,准确率达到100%,先后被高检院评为“人民满意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院”和“队伍建设示范院”,获得了130多项国家、省、市荣誉称号,取得如此佳绩,信息技术功不可没。
天津市北辰区检察院办公室主任 高胜利

  网上绩效考核变“评时争”为“平时争”

  近年来,为适应检察业务发展的需要,我们坚持把信息化建设作为“班子工程”来引导、灌输和强势推动。实践中,我们把求真务实的观念融入信息化建设,实施网上绩效考核,以目标清晰、标准明确、过程结果双公开的考核机制,激发了全院上下的工作热情和进取心,一改“评时争”为“平时争”,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

  制定考核目标,建立考核依据,是绩效考核网络化的核心问题。为此,我们制定了5万余字的《目标量化管理及考核办法》,该办法涵盖了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的全部内容。我们实行的是“院考科”与“科考人”相结合的目标管理及考核模式。前者的考核内容包括党建、调研、信息、新闻宣传等14项综合目标和反贪、公诉、侦查监督等15个内设部门的职能目标;后者是各部门将各项目标任务分解到每位干警,对干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管理考核。我们在设定目标时,采取了定量原则,将能量化的予以量化,不易量化的尽可能采取定量与定性结合的办法,满足网络化考核的要求。

  软件开发是工作绩效网上考核的重要保证。我院与某软件开发公司共同研发了目标量化网上动态管理考核软件,为绩效考核网络化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该软件在自动化办公系统中设置绩效考核模块,并依托网上办案系统和自动化办公系统,对各部门和干警的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例如,在“院对科”绩效考核模块下,我们为各部门设置了综合目标管理考核、职能目标管理考核、单独加减分项目三个一级子模块。在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子模块中,我们又设置了由14项综合目标组成的二级子模块,每个二级子模块又包括目标设置、考核录入、考核确认、考核统计等三级子模块。各项综合目标的考核得分都会根据模块设置自动生成,各部门所有综合目标的考核得分又会根据相关设置自动合成,以实现考核要求。
福建省长乐市检察院检察长 刘学羽

  信息化建设绝不是技术的简单叠加

  随着近年来信息化建设投入不断加大,检察信息硬件建设、网络建设已经初具规模,但很多基层院也遇到了不同的难题,如观念滞后、人才匮乏、资金短缺等。对此,我院总结出了“五字”解困法。

  一要抓好一个“破”字,即更新观念。要纠正和更新信息化就是简单的技术叠加、信息化建设必须购置高科技装备、信息化建设越快越好、急功近利、贪大求全的错误观念。

  二要抓住一个“立”字,即立足实际。具体一是讲求实效,杜绝重技术、轻应用,重硬件轻软件等情况;二是全面规划,做好顶层设计、分步实施,以全局观念来整合信息化建设;三是突破瓶颈,防止因某一方面建设的轻忽而影响或制约信息化建设的成效。

  三要抓住一个“用”字,即实用高效。必须严格贯彻执行高检院“统一规划、统一技术标准、统一规范、统一应用软件、统一管理”的建设原则,以经济、实用、高效为根本,避免盲目建设和低水平重复建设。要以高检院门户网站和正义网为依托,实现横向联合、资源共享。进一步实现检察网络与法院、公安、审计、工商、税务等机关或部门的网络互联,提高资源利用率。

  四要抓住一个“谋”字,即谋划人才。赋予用人单位直接招录的权力,或直接引进优秀大学毕业生,将技术精、热爱检察事业的信息技术人才充实到检察机关中来。要进行必要的人事管理制度改革,专业技术人员可以不评定法律职务,只评定技术职称。

  五要抓住一个“筹”字,即筹集资金。对于前期建设资金投入和后期维护升级资金需求,一方面建议高检院通过申请中央转移支付的方式,重点支持各基层院的资金缺口,并组织专人对检察应用软件进行整合、开发和升级,免费向基层院提供;同时积极主动地争取地方财政支持,力争把建设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