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电子商务与其他行业融合的趋势变得越来越明显。在第九届中国国际电子商务大会上,专家指出,电子商务将在今后呈现四大发展趋势:
——电子商务与企业信息化将一体化
对于电子商务,有狭义和广义两种理解。狭义的电子商务是指企业通过网络的方式进行交易,翻译为“E-Commerce”比较好;广义的电子商务是指企业在产品设计、生产、销售以及自身管理方面广泛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企业的电子化、网络化运作,翻译为“E-Business”比较好,因为“Business”这个词可以表示事务,企业方面的事务就是商务。可见,狭义的电子商务强调交易的网络化、电子化,而广义的电子商务强调企业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经营管理,即“企业信息化”。目前,国内大多数电子商务教材中的“电子商务”概念是狭义的,把“企业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割裂开来。
与国外不同,国内企业信息化程度普遍比较低,中小企业占绝大多数,把“企业信息化”与“电子商务”结合起来更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更有利于“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也是大势所趋。实际上,即便是纯粹的商贸企业,除了网站,也需要后台各种信息系统(如MIS、ERP、CRM、SCM)的支撑。因此,随着我国信息化进程的推进和电子商务的深入发展,电子商务与企业信息化进一步融合为一体化将不可避免。
——电子商务与电子政务将逐步结合
企业既是政府的监管对象,也是政府的服务对象。因此,电子商务与电子政务必然是密切相关的。一方面,电子商务企业的成长有赖于相关政府部门提供必要的电子化服务,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掌握国外企业信息、国际经济贸易形势信息等对于开展电子商务的企业来说是非常迫切的,如可以防止跨国商业欺诈、有针对性地进出口等。另一方面,政府部门也要借助电子政务手段加强对电子商务企业的监管,如网上注册登记、网上纳税、网上报关、公布企业信用状况、严厉打击不法企业等。
“公私合作”已经成为电子政务建设的发展趋势。由于政府门户网站的访问量通常是很大的,因此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一些电子商务行为是可行的,而且有利于政府门户网站的运营和维护。实际上,从技术实现角度来说,电子商务与电子政务有很多地方是相通的。
——移动电子商务将成为市场热点
所谓移动电子商务就是指手机、掌上电脑、笔记本电脑等移动通信设备与无线上网技术结合所构成的一个电子商务体系。与传统基于固定网络的电子商务模式不同,移动电子商务借助移动互联网络和移动终端设备,可以让任何人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开展任何内容的电子商务。
用户规模大,有较好的身份认证基础,便携型、个性化的商务应用,能够有效规避传统电子商务出现的泡沫等诸多优势使得移动电子商务具有非常好的发展前景。目前,移动电子商务在休闲娱乐(音乐下载、彩铃下载、网络游戏、视频下载等)、移动交易(手机银行、手机购物、手机订票等)、即时通信(手机电邮、手机聊天)和信息服务(手机新闻、位置信息服务、气象信息服务、交通信息服务等)这几个领域开始应用,吸引了越来越多的用户参与。
目前开展移动电子商务的条件已经具备。移动通信技术已经发展到第三代,可以把手机变为集语音、视频、图像、数据传输等诸多应用于一体的通信终端,开展移动高速宽带多媒体服务、大数据量特定业务等已经成为可能,这将进一步促进全方位的移动电子商务得以实现和广泛开展。而且,便携式电脑、手机、PDA等各种移动终端的出现,价格持续下跌,将促使用户迅速增加,庞大的用户群体将奠定开展电子商务的坚实基础。
——区域电子商务模式将呈现多元化
以前讨论电子商务发展问题,多是从B2C、B2B、C2C这几种电子商务类型,或者从食品、药品、服装等不同行业来论述,很少从区域、城市的角度来探讨电子商务的发展问题。实际上,电子商务在商贸型城市(如浙江省义乌市)发展和区域经济合作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以前人们想通过网上购物在北京就能够买到杭州某商场的丝绸衣服,但由于电子商务企业对小宗商品的跨地区长途物流配送问题没有解决(实际上这么做也很不经济),绝大多数网上购买的商品配送只限于城区范围内的顾客,甚至对郊区顾客都很少能够送货上门。从成本和规模效益的角度来分析,构建面向本市城乡居民的公共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上同城交易,将是B2C电子商务的主流模式。
另外,利用电子商务手段开展商贸合作将成为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重要途径。例如,为了欧洲各国更好地开展经贸合作,欧盟委员会制定了《关于内部市场中与电子商务有关的若干法律问题的指令》,明确表示:“本指令的目的是保障内部市场的良好运作,重点在于保障信息及其服务得以在成员国之间自由流通。”这为实现区域贸易无纸化提供了法律依据。在国内,2004年12月,泛珠江三角洲经济圈“9+2”各省区信息产业厅(局)长联席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泛珠江三角区域电子商务合作发展行动思路框架》,表示将在电子商务领域开展区域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