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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五五”普法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以宪法为核心,大力加强与公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要把深入学习宣传宪法,作为“五五”普法的基础性、根本性工作和首要任务,努力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宪法意识,使宪法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此外,要围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健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围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安定有序,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突出宣传基层民主自治、依法维权、依法信访以及治安和刑事法律法规,提高公民依法参与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的能力、依法解决各种矛盾纠纷的能力,在全社会形成自觉守法、依法维权和维护法律权威的氛围。 以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为重点,带动全社会学法用法风尚的形成。在继续对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干部法制教育重在落实学法制度,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办公会前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年度考试等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掌握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能力的考核,并作为考察、任用的重要依据。加强公务员法制培训,在广大公务员尤其是行政执法人员、司法人员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广大公务员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要强化学校法制教育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继续推进法制教育进课堂,推进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实现学校法制教育制度化。积极开辟第二课堂,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主题活动,切实做好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培训工作,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要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行业指导的原则,联系企业实际,制定培训计划,分期分批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法制培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落实好企业干部职工法制教育责任制,促进企业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解决纠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和消费者利益。要把农民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政府农村公共服务体系,重点加强对农村“两委”干部和基层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和为农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对外出务工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要求,强化用工单位的法制教育责任。 以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为载体,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工作。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总结多年来开展依法治市、依法治县(市、区)的成功经验,全面开展地方和行业依法治理,推进依法治省(区、市)、依法治市(地、州)、依法治县(市、区)工作。努力深化乡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依法治理,建立和规范基层经济发展、利益协调、矛盾处理、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机制。围绕平安建设、和谐区域建设,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项依法治理活动。从今年年底,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把创建活动作为“五五”期间依法治理工作重要载体。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及时制定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和测评标准、考核管理办法,指导创建活动科学、规范、有序地进行,在条件成熟时,适时进行评选表彰。要通过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进一步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完善和推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开展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提高执法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透明,加强法治化管理和监督,维护和促进公正司法。 以阵地建设为基础,全面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加强舆论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大众传媒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切实强化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的社会责任,大力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办好新闻媒体的法制宣传栏目,办好政府网站、商业网站和社区网络的法制频道,办好中国普法网和各级法制网站,使其成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窗口。积极整合地方法制网站资源,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努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加强法制文艺阵地建设。积极组织创作具有较高艺术水准、社会效果好、受群众欢迎的法制文艺作品,组织全国法制文艺作品评比,推出一批法制文艺精品。经常组织法制文艺工作者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帮助他们深化对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的认识,增加对基层的了解,加深对群众的感情,不断提高法制文艺作品的感染力,更好地满足群众的法律文化需求。加强各类法制宣传阵地建设。要多渠道增加投入,加强农村和社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增加公共场所法制宣传教育设施,逐步形成覆盖城乡的法制宣传阵地网络,为群众提供方便的学法场所和快捷的公益性法律信息服务。 以制度建设为根本,推进法制宣传教育的制度化和规范化。认真总结法制宣传教育的成功经验,把经过实践检验的成功做法上升为法规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推动普法工作。首先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做好已经出台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工作。重点修订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意见。其次,要及时建立法制宣传教育考核评估制度、检查督促制度、工作激励制度和地方普法依法治理经费保障制度,研究制定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标准及实施办法。积极推动地方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制定和完善,加快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化建设,同时为推动国家法制宣传立法工作积累经验。 (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