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电子政府采购应运而生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e商务:基础良好 发展不够

  二十一世纪是信息化的时代,信息服务业成为二十一世纪的主导产业,这引发了电子商务的产生和发展,在全球信息化大势所驱的影响下,各国的电子商务不断地改进和完善,已成为各国和各大公司争夺的焦点。在我国,随着计算机与网络技术的普及与发展,电子商务迅速崛起,众多的信息技术企业、风险投资公司、生产流通企业纷纷开展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源于英文ELECTRONIC COMMERCE,简写为EC。电子商务是指在计算机网络上通过互联网进行购买和销售,并实现整个贸易过程中各阶段交易活动的电子化。它包括企业的外部销售、购买、客户关系、供应链服务等环节,也包括企业内部的全部商务活动。电子商务是信息时代的产物。计算机技术和国际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共同促进了电子商务的发展和繁荣。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电子商务的内涵和外延也在不断充实和扩展,并不断被赋予新的含义,开拓出更广阔的应用空间。电子采购只是电子商务表现形式的一个方面,电子采购是指以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为基础,电子商务软件为依据,Internet为纽带,电子数据交换技术(EDI)及电子安全系统为保障,即信息交换与在线交易的采购活动,也称网上采购。虽然说中国的电子商务还处于起步阶段,但是整体的大环境还是在不断地发展完善。互联网领域的投资银行Piper Jaffray在北京召开第三次中国互联网技术大会上指出,中国互联网指数2006年全年整体将上扬22.9%,在发展速度上继续领跑互联网全球发展格局。说明中国信息化的速度在逐渐加快。截止到2005年6月30日,中国上网计算机总数为4,560万台,中国上网用户总人数为10,300万人,目前,我国网民数和宽带上网人数均仅次于美国,位居世界第二。与安全标准、电子签名、密码系统等相关核心技术的开发得到重视并加大了投入力度。电子支付环境也进一步得到改善,近几年,我国银行业纷纷开办网络银行业务,银行卡在线支付已实现了在不同金融机构之间的交易。根据CNNIC的历次调查数据显示,国内网络购物以银行卡网上支付的比例逐年增高,已从2001年底的15.6%增至2005年1月的41.5%。可见,我国的网络基础和网络环境在不断地发展和完善,而且在意识上也逐渐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也为我国的电子政府采购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硬件设施、网络环境、观念的认可等等这些电子政府采购发展所必需的条件不是立竿见影所能够取得的成果。同时,我国的电子商务也面临很多的问题,如电子支付体系相对滞后、物流配送体系还不完善、信用体系不健全、法制不健全、运行的规范标准不够统一等等,可见,我国的电子商务还有很多需要解决的问题,也是在发展过程中必然遇到的问题,这些问题同时也是电子政府采购所面临的,是我国信息化进程中必须解决的问题。

  e采购:刚刚起步

  诞生不久 伴随着我国信息化的步伐不断加快,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以及电子政务在我国的迅猛发展,电子政府采购(G2B)这个将政府采购与电子商务相结合的产物便应运而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将政府采购定义为: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电子政府采购则是将政府采购通过网络系统以电子化的方式进行采购。对于电子政府采购的定义有很多,由多边发展银行和国际金融协会发起成立的电子政府采购(e-GP)工作小组将电子政府采购(e-GP)定义分为三个层次的内容,即电子政府采购(e-GP)是政府使用信息通讯技术,为获得货物、工程、或公共部门所要求的咨询服务,而与供应商实施的采购关系。

  好处多多 电子政府采购改变了传统采购的操作流程,通过互联网和专业电子采购系统将政府采购移植到了新的平台,变革可谓是革命性的,相应的配套设施及相关机构人员改革也需进行重大的调整,但其将产生巨大的成本节约和简化工作流程效应。电子政府采购解除了地域和时间造成的物理障碍,它使得信息能够更透明、更有效的流动,并扩大对信息和服务的获得,解决了传统采购的重复性和繁琐性所造成的资源浪费,不仅节约采购成本,而且具有降低采购风险、缩短采购周期等优点。同时,有政府的信誉做担保、国家财政支持,使我们有理由期待电子政府采购的光明前景的到来。此外,其政府导向性功能也将有利于推动电子商务在中国的发展。

  “传统”和“新生”采购流程图

  

  

 
      流程凸显“新生”优势

  四系统保证采购

  常见的电子政府采购形式有三大类:一般采购、公告金额以下的采购、共同需求采购。

  首先,对于以公开招标或选择性招标作为招标方式的政府采购,必须将招标公告或资格审查公告刊登于政府采购相关媒体上并且公布于政府采购网络上, 且于决标后一定期间内,将决标结果公告刊登于相关媒体上。

  政府采购信息系统 此系统一方面可以规整厂商上传的招标文件,另一方面将各种采购公告及相关采购信息以公告的形式提供给厂商,同时也允许厂商直接登录查询招标公告信息。此外,公告系统也提供相关采购信息,例如拒绝往来厂商名单及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建议名单资料库等。还可以克服以往招标信息取得不易、资讯管道众多的困难,可大幅度提升采购作业流程的公开透明程度。

  电子领投标系统 此系统主要使具备合法电子凭证的参与厂商,通过互联网匿名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也可直接在互联网上缴纳领标费用。随后厂商可于截标日期前,同样通过互联网投寄经加密及数字证书认证的标单及相关文件,可确保标单内容于招标机关开标前保密。于截标日期后,政府机关可由系统下载竞标厂商的投标文件,以及进行后续的开标评标,最大限度地确保竞标厂商的权益。电子领投标系统可节省大量的文件制作成本,并省去了领投标厂商差旅费。此外,对于竞标厂商领取招标文件时可能遭遇的妨碍竞争的弊端,也有大幅的改善成效,有助于政府采购公平性的提升。

  电子目录及询报价系统 公告金额以下的采购,采用限制性招标方式(不经过招标公告程序,直接邀请两家以上厂商比价或仅邀请一家厂商议价),采购机关可直接透过“电子目录及询报价系统”的辅助,首先查询商品目录并直接在线制作并公告询价单;而厂商除了可持续新增维护所提供的产品目录,更可于得知政府机关的询价公告后,直接于互联网上提出商品报价;随后,政府机关可于询价公告截止日期后,依据各厂商报价结果选择中标厂商。这样可解决部分招标规格及合理低价确定的困难,协助政府采购机关通过互联网迅速掌握各项商品资讯,扩大询价的范围并促进公平竞争环境,与传统的询报价相比节省大量的时间和成本。

  共同供应系统 此系统是各政府机关共同需求特性的货物或服务,利用共同采购建立较大经济规模以提高议价空间,同时减少重复采购作业的人力与成本,以提升政府采购效率。共同供应系统是为了加速推动这种规模效应,以电子方式取代传统的作业模式,政府机关可经由互联网进行需求调查、共同供应公告与查询、定购及付款,综合采购的信息流与资金流。

  除了上述的四个电子采购系统(政府采购信息系统、电子领投标系统、电子目录及询报价系统与共同供应系统)之外,“政府采购卡”作为小额采购、公务车油料采购与出差等简易付款工具,其使用方式与一般信用卡刷卡付款方式类似,并可记录包括付款时间、付款项目、付款单价和总价等信息,并记录备案以备审查。能够节省大量的纸张费用,节省开支,同时还可以确保供应商及时收到货款。

  “信息中心”让采购更方便

  最后,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还需要建立一个“政府采购信息中心”,也是电子信息系统的一部分,其中包含各级政府机关的招标决标相关可公开阅览信息、拒绝往来厂商的资料、招标文件电子版、决标单价电子版、采购质疑咨询,同时也归集来自厂商的电子目录及询报价信息、采购疑义提出与检举通道。以上除了可以提供各级政府机关进行采购所需的采购文件范本、表格、实施纲要规范、共同供应信息、电子目录及询报价、拒绝往来厂商名单及采购法规查询之外;对于参与政府采购的厂商而言,则是取得招标、决标、公开阅览信息、采购申诉调解、表格及范例、采购法规查询等的地方;此外,对于各级稽核、审计等部门来说都能及时且完整地了解采购信息与统计资料。
他山之石 可以攻玉

  目前国际上许多国家已经开始电子化政府采购试点,有的已初见成效。德国要求从2006年1月起,联邦一级政府的所有通用货物和服务必须通过政府统一开发的电子平台采购。韩国已形成了由电子招标、电子订货、电子合同和电子支付构成的一个完整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墨西哥2003年实现政府采购的网上订货,如今电子化政府采购占总采购量的70%以上。各个国家推行电子政府采购的模式不尽相同,但都认识到了电子政府采购作为一种信息化建设的手段所无可比拟的优势。打破了时间和空间障碍,增强了采购信息透明度,提高了采购效率,降低了采购成本,规范了采购行为,在政府采购管理和实践中运用电子化手段已经成为市场经济国家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必然趋势。

  国外政府早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己开始积极将信息技术手段引入政府采购信息管理中,初期使用的是EDI技术,后来当互联网开始在商业中应用时一些发达国家就试图将网络引进政府采购中。对于政府采购发展比较成熟的国家来说,引入电子政府采购成为自然而然的选择。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国外电子政府采购不断充实完善走向成熟,许多国家将发展电子政府采购作为提升和改造政府采购的重要举措,作为未来的发展方向。

  世界各国实施电子政府采购的经验:

  积极运用新的信息技术

  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促进了政府在采购方面的应用步伐,特别在认证、安全和支付方面,不断采用新技术,使政府采购的方式能够与时俱进,运用最先进的技术来提高政府采购的效率。

  注重规划

  虽然政府采购市场本身遵循自由竞争理论,充分发挥企业在参与建设电子政府采购系统中的积极性,但是由于电子政府采购系统本身具有公共性,国外成功的范例,通常注重最初的规划设计,避免在实施过程中陷入无序、低质量和低效率的竞争,通常出台电子政府采购规划书或指导方案,邀请一些企业参与并进行适度的竞争。

  以“实效”为出发点

  政府采购的根本目标是通过信息技术改变过去传统的采购方式,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因此许多国家的电子政府采购体系都把“实效”作为其工作的出发点,通过各种手段,精简采购环节,减少人为干预,提高采购竞争度。

  注重程序

  政府采购具有严格的程序性,因此在发展政府网络采购上,也非常注重程序的重要性。无论在设计规划,还是在项目实施,以及在实际项目运作中都非常注重按照程序办事。通过严格的程序设计,确保电子政府采购能够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

  尊重企业的创造性

  在电子政府采购实施过程中,按照市场原则,引入企业参与电子政府采购的设计实施。在技术设计、方案咨询和系统建设中,提供商业机会,吸引企业参与。同时充分发挥相关机构和组织,以及金融机构的作用,使他们愿意,并且可能从中获得利益。充分照顾到处于不利地位的中小企业,从不同方面予以保护和支持。

  开放性强

  国外的电子政府采购系统具有很强的开放性。开放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能够与外界进行很好的沟通,具有外部的良好接口;能够不断升级、完善;在技术选用上具有一定的开放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