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构建和谐社会必须优化民风
来源:人民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3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于我们党来说是又一次“进京赶考”。考试成绩的好坏,只能由人民群众来评判。这是因为,人民群众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体,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只有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才能社会和谐、百业兴旺。应该看到,在当前的社会生活中确实存在一些问题,在我们工作中确实存在一些不足,在人民群众中确实存在一些矛盾。问题应正视而不能回避,缺点应改正而不可掩饰,矛盾应及时化解而不容大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关心民生、发扬民主、优化民风。

  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关心民生。古人云:“为政之道,以厚民为本;治国之道,必先富民。”纵观我国几千年的历史,凡百姓安居乐业,则天下太平;凡民不聊生,必社会动荡。因此,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切实解决民生问题,让人民群众的生活更加殷实。发展是解决民生问题的关键。对于湖北省荆门市这个经济欠发达地区来说,谋划民生大计,第一位的任务是加快经济发展,创造更多的财富,尽快富裕群众。为此,荆门市委、市政府在2002年8月提出了“兴工富市”战略。通过3年的努力,全市规模以上工业销售收入总量在全省市州的排名提升了两位,亿元工业企业由过去的不足10家发展到50多家,职工年平均收入超过了1万元。在工业发展的带动下,去年全市生产总值增幅6年来首次超过两位数,市财政总收入比上年增加了近2.5亿元。发展经济的最终目的是让人民过上幸福生活。就业是民生之本。近年来,经济的快速发展每年为社会提供近两万个就业岗位。在具体工作中,荆门市还努力做到“三个倾斜”:一是向弱质产业倾斜。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加大财政支持“三农”的力度和以工促农的力度,努力做好农业和农村工作。二是向贫困地区倾斜。市里向每个贫困乡镇都派驻了农村工作队,每个贫困村都有一个市直单位对口帮扶。三是向困难群众倾斜。广泛开展领导干部与贫困户结成帮扶对子的结对扶贫活动;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城镇居民实行应保尽保;对部分贫困群众实行医疗救助;设立助学帮教基金,让更多的贫困家庭子女上得起学。

  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发扬民主。加强政治文明建设,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让群众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只有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相信和依靠群众,才能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把他们的智慧和力量集聚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来。围绕发扬民主,荆门市进行了积极尝试。党委重点推行了党务公开。凡是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在“党务公开栏”和新闻媒体上公开。政府重点推行了电子政务。在行政、执法单位大厅和公共场所设置电子触摸屏,公开重大政务活动、政策法规、办事程序和公务服务内容,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社区重点推行了听证会制度。对居民反映强烈的问题,由社区组织居民代表与城区政府和城市管理部门对话,共同协商解决。农村重点推行了村务民主恳谈会制度。村里的重大事情由村民代表、党员和村组干部一起定期商量,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构建和谐社会,必须优化民风。优良的民风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因素。中华民族是礼仪之邦,尊老爱幼、乐于助人、诚实守信等优良民风,历来为人们所推崇。构建和谐社会,必须把引导民风、优化民风摆在重要位置。优化民风,必须先端正党风,始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塑造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荆门市大力倡导“百官共廉、振兴荆门”,教育党员领导干部要有“三心”:以进取心对待事业、以平常心对待自己、以宽容心对待他人,要求党员领导干部牢记“人不可能把金钱带入坟墓,但金钱可以把人带入坟墓”的道理。优化民风,必须摈弃社会陋习,弘扬文明新风。近年来,荆门市狠刹大操大办、打牌赌博等不正之风,狠刹乱建寺庙和封建迷信之风。优化民风,必须大力培育典型、宣传典型、学习典型,弘扬正气,引导民众。荆门市在农村、在领导干部中、在经济战线、在文体战线分别推出了一批感人的先进典型。通过这些扎扎实实的工作,努力使党风更正、政风更清、民风更纯,形成政通人和的局面。

  (作者为中共湖北省荆门市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