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认真贯彻落实。
小学有条件要开传统文化课
纲要提出将在有条件的小学开设书法、绘画、传统工艺等课程,在中学语文课程中适当增加传统经典范文、诗词的比重。
纲要还提出,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物和公务用语用字、公共场所用语用字,除特别需要外,一般不得夹用外国语言文字;严格控制广播电视方言类节目的播出比例。
将设“国家文化杰出贡献奖”
我国将设立“国家文化杰出贡献奖”,表彰在文学艺术、人文社科、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文化工作者。
要对在文学艺术领域取得卓越成就的文化工作者授予人民艺术家、人民作家等荣誉称号。
培育文化创意群体
中国将逐步完善有利于文化创意群体创业发展的市场环境和政策环境,培育文化创意群体和内容提供商,重点培育广播影视、动漫、音像、传媒、视觉艺术、表演艺术、工艺与设计、广告装潢、服装设计、软件和计算机服务等方面的创意群体。
鼓励文化创意企业
要运用政府采购,重点扶持具有核心技术和自主品牌的创新型民族文化企业。
加强对各类中小创新型企业的资金支持,充分发挥风险投资基金在扶持中小型文化创新企业中的作用。
要鼓励经济发达、创意人才资源较为丰富的城市,发展文化科技、影视制作、音乐制作、时尚设计、动漫游戏等文化类创意企业。
积极发展文化电子商务
我国将积极发展文化电子商务,构建网络文化产品和文化生产要素交易平台,并发挥企业在电子商务开发应用中的主体作用。
重点培育一批主业突出、具有著名品牌、辐射力强的大型国有或国有控股文化流通企业和企业集团。鼓励资产质量好、经营规范、成长性强的文化流通企业上市。
纲要鼓励出版物发行、票务、互联网上网服务、电影发行放映等文化企业以资本为纽带,建立母子公司体制的直营连锁网络,使连锁业态成为文化产品流通业的主要发展方向。鼓励文化产品连锁经营企业跨地区发展,推动有条件的企业跨国连锁经营。
网上图书馆和民间博物馆
我国将促进数字和网络技术在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的应用,建设数字广播电视信息平台、数字电影放映网络系统、网上图书馆、网上博物馆、网上剧场和群众文化活动远程指导网络。
支持民办公益性文化机构的发展,鼓励民间开办博物馆、图书馆等,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提供公共文化服务。
后年开播数字高清晰度电视
我国将于2008年开播地面数字高清晰度电视,2010年基本完成东中部地区县以上城市和西部地区大部分县以上城市的有线电视由模拟向数字转换。
纲要强调,要加快传统出版发行业向现代出版发行业的转换,积极发展电子书、手机报刊、网络出版物等新兴业态;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网络文化产品的创作和研发,开发文化数据处理、存储和传输服务、移动文化信息服务、网上文化交易、数字互动体验服务、数字远程教育及数字娱乐产品等增值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