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赛迪网 作者:王野 更新时间:2008-03-16
美国白宫某小组委员会已经批准一项有关间谍软件的议案,根据该法案,对于未经计算机用户同意,收集其个人信息、转移浏览器、以及向其传送某些弹出式广告的行为,可以向行为责任人最高处以300万美元的罚款。
“安全保护抵御网络入侵法案”(SPY法案)也要求,对收集计算机用户个人信息的软件,要通知用户有关安装信息、安装前得到用户同意、并向用户提供简易的安装方法。
SPY法案是去年推出的间谍法案的修正案,6月17日由“白宫商业贸易与消费者保护委员会”获准通过。
该委员会主席CliffStearns表示:“尽管我们经过斟酌,对间谍软件是什么或者不是什么作出了许多细致入微的定义,但简单说来,就是确保每个人都有权保护他们的个人权利,并不让未经许可的人进入他们的家庭与个人生活中。”
根据Stears所作的修正法案,对于未经计算机所有人许可的行为,如劫持浏览器、更改浏览器的默认主页、更改计算机的安全设置、记录键盘输入、传送计算机用户只要不关闭计算机或所有浏览器选项就不能退出的广告等等,最多可以向行为责任人处以300万美元的罚款。
现在SPY法案已经下发到整个白宫能源与商业委员会。据加利福尼亚州共和党人代表MaryBono表示,她希望该法案能够在整个委员会通过。她说:“在使消费者恢复使用自己计算机时的安全与自信方面,我们又向前迈进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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