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出台网络安全保障条例 重要职能机构电脑禁连因特网
来源:科技日报 记者董映璧 更新时间:2008-03-16




   本报莫斯科6月11日电 日前,俄罗斯总统普京签署《俄罗斯联邦在国际信息交换领域信息安全保障条例》命令,对涉及国家机密的计算机同外网连接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条例》明确规定,实施国际信息交换的任何单位,不得将处理含有国家机密、政府有限公开的信息的计算机与任何信息网、通讯网和因特网连接。含有国家政府机构和联邦主体职能部门公众信息的计算机只能在使用了可靠的信息保护措施(屏蔽、加密、防火墙)的情况下与因特网等国际信息网连接,同时与因特网连接的上述计算机不能放置在讨论国家机密、进行秘密会谈的工作室里。国家政府机构和联邦主体机构使用的计算机只能通过联邦保安局通讯局的服务器和设备与因特网连接。

  《条例》指出,实施该文件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俄罗斯政府机构和联邦主体职能部门在使用信息交换系统、通讯网和因特网实现国际信息交流的过程中的信息安全,防止来自“黑客”和外界对因特网的蓄意破坏,提高抵抗计算机病毒的能力,保护政府有限公开的信息资源。

  俄《消息报》在报道该《条例》时指出,多年前,俄有关机构就开始解决政府信息泄漏问题。在克里姆林宫、总理府和一些重要机构里,与因特网连接的计算机禁止放置在使用者的桌面或者工作间里,而要放置在另外的房间里,并从这里不断发出干扰保护信号。一些重要职能机构里,根本就没有因特网,也没有官方的电子邮件地址,工作人员的电子邮件地址是专门分配的。信息安全的要求迫使政府和一些部门在文件的编写、处理和传阅上只能通过人力和纸张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