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规范电子商务面临三大难题
来源:正义网 更新时间:2012-04-13


  本报讯(记者张立)如何解决网上购物者身份被冒充的问题?购物者网上支付的密码被盗用怎么办?一个国家的消费者通过互联网购买另一个国家商品应如何纳税?

  9月21日,记者从在京召开的“中国-欧盟信息社会项目”年会上获悉,电子文件证明力、电子货币和国际在线服务的税收问题是欧盟目前规范电子商务活动所面临的三大难题。
 
 

  德国明斯特大学信息、电信和媒体法律研究所所长托马斯·赫瑞博士在大会发言中介绍,欧盟目前电子商务和电子合同的规则框架主要由三个指令组成:1997年的“远程合同消费者保护指令”、1999年的“电子签名指令”和2000年的“电子商务指令”。这三大指令与其他有关规定交织在一起,解决了电子采购、一般条款与支付条件等问题,但是,对于电子文件证明力、电子货币和国际在线服务的税收等问题,尚未最后解决。

  赫瑞举例说,交易双方在签署电子合同后,其中一方却声称电子合同是被别人冒充签署的,合同无效。要想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在签署合同时,交易方需要获得对方与手书签名等同的电子签名,但是这个过程十分复杂。另外,即使满足各项条件获得了电子签名,但当发生纠纷时,法官对这份电子合同的态度,仍存在许多不确定性。

  网上购物如何付款?这是电子商务活动中的一个基本问题。交易方经常使用“常规”支付手段,如信用卡、银行汇款或票据,使用过程中有可能发生个人数据泄漏的情形。赫瑞介绍,现在一些公司正在尝试设立某种具有较高安全性的电子货币,但电子货币目前使用并不普遍。

  还有一个问题是跨国界电子合同的税收问题。在欧盟内部,如果电子合同存在货物买卖并交付,则可适用邮购的增值税惯例。依照该惯例,服务商的位置决定征税额度。真正的难题是,如果服务商所在地为非欧盟国家,或不存在货物交付(如从网上下载游戏或音乐),应该如何征税?赫瑞说,在认识到这一问题后,欧盟发布了一项修正指令,规定在服务接受者所在地征税。这就意味着欧盟以外的服务接受者仍然不被征税,因此仍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

  “要想提高消费者对电子商务的信心,就要保证电子商务活动在公平、安全的环境中进行。”据赫瑞介绍,欧盟正在考虑建立一个消费者事务研究机构,支持消费者与厂商和分销商之间进行建设性的对话,并筹备召开一个法律会议,尽快解决目前电子商务活动面临的各个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