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从2007年1月1日起重大决策公示听证
来源:江淮晨报 更新时间:2008-03-14

 
晨报讯 日前,铜陵市制定了《铜陵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公示和听证暂行办法》。根据这个暂行办法,从2007年1月1日起,该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都将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示,以增强决策的民主性和透明度。

据悉,铜陵市规定自明年起,除涉及秘密或市政府需要立即作出决定的突发事件外,该市政府重大事项的决策建议方案在提请市政府全体会议或常务会议前,除已经依法予以公示的外,均应通过新闻媒体或政府网站、政府公告栏向社会公示,且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10个工作日。拟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需要听证的,应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并向社会公告听证会的时间、地点、参加方式、参加人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