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看到网上有很多关于中央纪委监察部举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会的评论。不少网友对中国政府推行政务公开的坚决而诚恳的态度以及采取的一些政策措施很是赞赏。
我是一个普通公民,我也要为此喝彩!
每一个社会公民都要和政府打交道,政府的一举一动影响着我们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把政府行为置于“阳光”之下,可以使公众享有更多的知情权,参与政府行为决策与对官员行为的监督。把政府行为置于“阳光”之下,可以使公众及时准确地掌握政府信息,享受到更方便的公共服务。
在中国,政务公开不是舶来品,也不是新生事物,而是政府一以贯之的执政理念。
早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一些地方探索实行了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结果、接受群众监督的“两公开一监督”制度。近十年来,不断有关于政务公开的中央文件出台,政务公开的措施也逐渐成熟。比如,各地普遍实行了社会听证制度、新闻发布制度、专家咨询制度和公示制度;政府定期发布政府公报、政府白皮书;许多城市建立行政服务中心、政府网站;等等。这些带来了什么呢?带来的是政府行为更规范了,政府与老百姓更接近了,老百姓办事更方便了。
当然,一切还在实践之中。完全实现我们所期望的阳光政务尚需努力。令人欣喜的是,我从这次新闻发布会看到,面向社会各界,我们的政府不仅鲜明地展现了这种努力带来的成果,而且展现了继续努力的坚决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