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致力建设信用体系 营造诚信社会氛围
来源:新华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自世纪初以来,全国很多省份都开始出台了一些举措来提升社会信用度,以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其中湖南省提出打造诚信湖南的目标,并以其独特的全方位的构筑方式走在全国的前列。如今,企业及个人的信用记录,被湖南人们形象地称为经济身份证。建设信用体系,打造诚信湖南这一观念,已走进寻常百姓心中。

    建设规划出台 长征起步

    2004年上半年,湖南省委、省政府决定加快湖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04年下半年,湖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立,34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

    2004年下半年,湖南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逐步展开。经过大量的调查研究,《湖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出台。《规划》明确提出,到2010年实现四个基本形成,即基本形成配套的信用法规制度,基本形成有一定规模的信用中介服务行业,基本形成较为活跃的信用市场需求,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社会约束机制,使诚实守信逐步成为市场主流和社会规范,初步建立能基本满足市场经济要求的社会诚信体系,为打造诚信湖南、构建和谐社会奠定良好基础。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规划》的出台仅仅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而这第一步也是至关重要的一步。

    信息系统建设 全国联网

    建立信用信息系统是信用体系建设的一项基础工程。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分散在政府各部门,如何实现政府各部门的信息共享,建立信用信息系统?通过广泛调查,参与信息系统建设的工作人员终于摸清了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在政府各部门的分布状况、各部门信息化建设的现状以及各部门对信息共享的需求,在反复研究论证的基础上,提出了构建 三库一网一平台的湖南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思路,并以政府规章的形式出台了《湖南省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为信用信息的征集、披露和使用提供法律依据。

    通过大量的协调工作,2005年12月28日,以三库一网一平台为依托的湖南省信用信息系统顺利开通了。三库,即以信贷服务为重点的人民银行系统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以市场监管为重点的工商系统的企业信息基础数据库;以身份证系统为依托的公民信息数据库。一网是指湖南信用网,通过互联网实现政府部门政务信息公开。一平台是指湖南省电子政务外网数据交换平台。三库上联国家数据库,下接各基层单位,有效实现信息共享,被湖南社会各界誉为防止失信行为的防火墙。现在它们已成功采集了全省21个省直部门的200多万条信息记录,实现了信用信息资源的整合。目前,企业和个人信用用信息数据库为20万户企业和1200万自然人建立了信用档案,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拥有150万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企业管信息,人口基础数据库拥有6600万自然人的身份信息和其他相关信息。

    信用体系宣传 规模宏大

    为了普及信用知识,弘扬信用文化,增强全社会的信用意识,湖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在此主持了三方面的工作,首先是在《湖南日报》上开辟宣传专栏,并全文刊发《规划》、《办法》,广泛征求意见,其次是举办专题报告会,编辑出版了《社会信用体系知识读本》和《征信与企业信用管理》,向全省公务员和企业高管人员发行,宣传信用知识。而且还创办了湖南大学信用研究中心。通过一系列宣传,引导社会信用需求,并让诚实守信逐步成为市场主流和社会规范。2005年,针对当前大学毕业生助学贷款还款状况不尽如人意这一情况,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与湖南省教育厅联合举行的高校学生征信知识宣传活动。(《小康》记者 秦海霞)

湖南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历程

2004年8月,湖南省委、省政府批准的《2004-2005年湖南省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提出加快湖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004年11月,湖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立。

2005年6月23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布《湖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湖南省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启动。

2005年6月29日,《湖南日报》全文刊发《规划》,发表周伯华省长署名文章和评论员文章。

2005年7月30日,《湖南日报》建设信用体系,打造诚信湖南专栏开篇。

2005年11月2日,《加快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构建和谐社会》报告会在省行政学院举办。

2005年11月10月,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和湖南省教育厅联合组织发起的为期两个月,在全省75所高等院校开展的2005年湖南省大学生征信知识宣传活动圆满结束。

2005年11月24日,《湖南省信用信息管理办法》颁布,自2006 年1月1日起施行。

2005年12月2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认真做好第一批信用信息归集工作的通知》。

2005年12月23日,第一批21个单位开始数据归集。

2005年12月28日,湖南省信用信息系统正式开通,《社会信用体系知识读本》出版发行。这标志着湖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跨入了一个新阶段。

2006年1月16日,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举行第五次会议,研究部署2006年工作。

2006年2月27日,湖南大学信用研究中心正式挂牌成立。

2006年4月28日,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在长沙召开。

资料:发达国家社会信用体系的两种模式

一种以美国为代表的市场主导型模式,一种以欧洲大陆国家为代表的政府主导型模式。

市场主导型模式,是指信用体系中的信用征信系统和评级系统由独立于政府之外的征信机构开发完成,同时,这些征信机构的管理和运作完全按市场化的模式进行。市场型模式的主要特点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信用信息来源的广泛性。信用征信机构的信息除来自银行和相关的金融机构外,还来自信贷协会和其他各类协会、财务公司、租赁公司、信用卡发行公司和商业零售机构等。

2、信用信息内容的全面性。不仅征集负面信用信息,也征集正面信用信息。

3、信用信息服务的规范性。在美国,信用数据的获取和使用要受国家《公平信用报告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约。

4、信用信息提供的有偿性。信用调查机构提供的信用报告是商品,按照商品交易的原则出售给需求者。

政府主导型模式,是指依据国家和政府的力量组建公共信用征信机构,并由相应职能部门负责运行管理。建立公共信用征信系统的主要目的是为中央银行的监管职能服务,并提供发放信贷的信息,而不是为社会提供个人或企业的信用报告。法国是这一模式的典型代表。这种模式的主要特点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信用数据获取的强制性。公共信用征信系统通过法律或决议的形式,强制性要求所监管的所有金融机构必须参加公共信用登记系统。

2、信用信息来源的特定性。公共信用机构的信用信息来源相对较窄。

3、信用信息使用的限制性。在信用数据的使用方面,许多国家对公共信用登记系统的数据使用有较严格的限制。

公益型模式与市场型模式不能简单地互相取代,而是在各自范围内发挥作用,是相互补充的关系。而更多国家的信用征信系统则是市场型和公益型并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