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水务局局长安天云
根据会议安排,我代表绵阳市水务局简要汇报我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的具体作法及体会,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水情与定位
绵阳地处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属于长江二级支流涪江水系。境内有大小河流52条。全市多年平均降水量963.2mm。绵阳是一个工程水利大市,已建成各类水利工程7.5万处,其中大型水库2座,中型水库8座,小(一)型水库80座,小(二)型水库723座,中型引水渠堰20多处,主要分布于涪江中下游两岸丘陵地区,输水干、支渠总长12000多公里,蓄引提水能力达24亿m3,水利水电固定资产总值已超过100亿元,目前每年仍以10亿元以上的投资继续高速发展。
绵阳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117亿m3,人均水资源2208 m3,属于水资源相对丰富的地区。但是,由于降水时空分布严重不均,全市70%的降水集中在6-9月,60%集中在西北山区,水资源分布与耕地、人口、经济发展不匹配,造成部分地区、时段缺水和季节性缺水。同时,全市整体节水意识淡薄,用水效率低下。2002年,全市渠系水利用系数仅为0.35,工业水重复利用率不足40%,城市管网漏失率高达20%,节水器具普及率仅10%。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局部地区水污染有加剧的趋势,城市生活污水的散排,工业排污量的迅猛增加,农业面源污染给水生态环境构成严重的威胁。绵阳水资源供需矛盾日趋突出。
根据我市水资源和水环境的实际情况, 必须加强对水资源的管理、节约和保护,切实做到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建设节水型社会已成为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我们在认真分析绵阳经济社会发展和水资源状况的基础上,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建设节水型社会的实施方案。在2003年我市确定为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后,按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的要求,市委、市政府因时、因地制宜做出理顺水务管理体制、实行涉水事务统一管理的决定,组建了市、县水务局。由新组建的市水务局统一管理、调度全市水资源,具体负责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日常工作。市、县水务局按照《水法》和水利部建设节水型社会的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赋予的职能,充分认识到自己肩负的重大使命和历史责任,迅速找准自己的目标和定位,积极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各项具体工作。工作中,我们把节水防污工作作为水务部门的工作重点和首要任务,促进绵阳产业结构升级,努力通过节水型社会建设,逐步把绵阳建成一个水清人和、生态良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和谐城市。
二、探索与实践
根据水利部和四川省政府批复的《绵阳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方案》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节水型社会的总体部署,我们在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从2003年开始,我们先后选择了武引、人民渠两大灌区,九洲、长虹、美丰、东绝等四户工业企业,富乐山国际大酒店和绵州大酒店、花园星河湾小区和鸿越瑞櫊小区等四个不同类型的农业、工业、服务业和城市居民生活小区进行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按照“优化配置、定额管理、水价调节、数字调度、体制改革、公众参与、防污治污、人水和谐”的绵阳节水型社会建设基本要求展开工作,特别是在“定额管理、水价调节、数字调度、防污治污”等方面初步走出了一条具有绵阳自身特点的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新路子。
1.定额管理
进行节水型社会建设,在水资源配置上,需要采用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两套指标体系,缺水地区以总量控制为主,而在水资源相对丰富地区,如绵阳,则应当采用以定额管理为主的方式。我们把定额管理作为水权管理的实现形式,作为丰水地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突破口。绵阳市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不到15%,水资源在总量上是可以满足生产、生活与生态的基本需要,总量的矛盾并不突出,但微观定额管理需要认真抓好。我们在用水管理中不是简单地进行总量控制,将可利用量分解到各区市县,而是用微观定额的管理方法,将用水定额管理作为实现水权管理、用水总量控制的基础手段,作为水资源优化配置、初始水权分配、水价调节和计划用水的基础。为此,我市相继制定、发布了《绵阳市用水定额标准》、《绵阳市用水定额管理办法》等技术、管理文件,建立起用水定额管理制度体系。把用水定额管理分为政府宏观调控、供水行业管理以及对各用水单位用水户管理三个层次。在水务局建立起有专人负责的用水定额管理机构,供水行业和用水单位都有对应的机构和人员,在用水定额管理的基础上实行“统一负责、分级管理、定额管理、总量控制,计划供水、合同管理,计量用水、按方收费”,并以此建立了有绵阳特点的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
在用水定额管理具体操作上,制定了用水定额标准、分级管理、用水指标、用水报表、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用水计划公示6项制度。一是制定用水定额标准。为逐步改变水资源调度分配计划编制过程中的人为因素,增强其科学性,从2000年起,我市就开始了定额用水的探索、实践,先后对全市各行各业用水情况进行了调查,并本着“先进、合理、实用”的原则,制定了绵阳市用水定额标准, 2004年,又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水资源状况,以及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的要求,进行了适时修订。二是分级管理。市水务局负责制定并下达城市规划区内自备水源单位、全市月用自来水量3000m3以上的用水单位及管辖限额以上的取水工程的年度用水计划,其他的由区市县水务局管理。三是用水指标。各取、用水单位在每年11月15日前申请下年度用水计划。四是用水报表。供、用水单位必须安装合格计量设施,并准确计量,在每季度次月10日前向水务局统计上报。五是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对超定额、超计划用水的单位或个人,实行超计划累进加价。六是用水计划公示。各用水户年度用水计划指标在每年12月15日前由市、县水务局公示后,下达年度用水指标。通过这6项制度的实施,对取水户、用水户进行双重管理,保证用水定额管理制度的落实。
2.水价调节
绵阳在节水型社会建设中主要依靠经济手段,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发挥水价在配置水资源的市场调节作用。一是重新调整了水资源费标准。地表水生活由原来的0.01元-0.03元/m3统一调整为0.06元/m3,工业用水由0.04元/m3调整为0.085元/m3,地下水生活由0.04元/m3调整为0.15元/m3,工业由0.05元/m3调整为0.20元/m3。全市今年征收水资源费可达1000万元以上。二是调整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污水处理费和自来水价格标准。实行城市供水价格分类制度,适当拉开各类用水差价,取消自来水价外收费,将污水处理费并入供水价格。城市供水价格由生活、工业、服务业三类调整为居民生活用水、工业用水、行政事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特种行业用水五类,水价从1.25元/m3— 1.8元/m3调整为2.15元/ m3(居民生活用水)到5.80元/ m3(洗车场用水)不等。同时,适当调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城市公共供水用户的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由原来的0.35元/m3到0.5元/m3,调整为0.65元/m3到2.10元/ m3;自备水源用户的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按取水量由0.50元/m3调整为1.10元/m3。三是实行了阶梯水价。对各类用水实行定额(计划)管理、计量收费和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定额(计划)内用水执行标准水价,超定额(超计划)用水实行累进加价及阶梯式水价。农业用水超定额10%以内的加价5%,超定额10%~30%的加价10%,超定额30%以上的加价20%;武引灌区超定额超计划水价还分四个季节不同,分别是0.11-0.17元/m3。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分为三级,级差为1:1.5:2;非居民生活用水实行超计划超定额加价制度,超计划部分水费加价为1-3倍。
3.数字调度
在节水型社会建设中,我们特别注重了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提升水资源管理、调度的能力,为提高水资源使用效率和效益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我市在编制完成《绵阳市水资源综合规划》、《绵阳市水资源优化配置方案》的基础上,投资3200万元兴建了水资源调度中心。中心建设共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建设绵阳城区水资源实时监控与管理系统的中心计算机网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和工作平台,实现基础数据采集和办公自动化等电子政务功能。第二层次,升级整合建设绵阳城区防汛、水文、气象和大(中)型水库水情自动测报系统等已有信息网络资源,开发各专业应用子系统业务流程软件,初步建成智能专家库决策分析系统。第三层次,进一步完善和扩展绵阳城区水务管理系统的功能,并以成功的绵阳城区水务管理系统模式向各区市县和有关业务部门扩展,建成绵阳市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工程。现已完成绵阳城区水资源实时监控与管理系统工程建设,水质、水情监测装置系统是目前国内较先进的装置,可对涪江、安昌江、芙蓉溪的水位、水温、电导率、盐度、溶解氧PH值、浊度等物理化学指标进行在线监测,控制中心可通过各监测点反馈的信息及时了解掌握涪江、安昌江、芙蓉溪、入境和出境水质和水情变化。初步实现三大功能:一是水质安全监控。通过与水文、环保联网,实时监测水质的变化,确保水资源质量按照生活饮用、工农业生产等不同使用要求控制在相应的水质安全标准之内。二是水量安全监控。动态跟踪监测、预测水资源总量变化的趋势,静态跟踪各取水点的水量,掌握可供使用的有效水资源的总量和分量,设置水量安全警戒线,并据此加强水资源的调度管理。三是灾害控制。通过对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造成的洪涝灾害和干旱灾害的监测、预测,及时启动相应的预案,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和减轻灾害损失,在灾害发生时,实时统计和掌握灾情,为抢险救灾决策指挥服务。同时,对绵阳城区主要引水口门进行了改造,仅武引灌区就建了计量设施459套,量水堰90处,建立标准测流断面358处。我们还准备启动大中型灌区自动化计量系统和全市江河引水口门改造工程。通过这些现代水利建设,提高管理能力,为节水型社会建设打下了良好基础。
4.防污治污
为保证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我们认真落实治水新思路,积极推进以水功能区管理为重点的防污治污水生态系统保护管理。一是加强水功能区划。根据我市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结合社会需求和使用目的,考虑水量水质因素,科学合理地划分水功能区,确定各水域的主导功能及功能顺序,以此作为水资源保护的基础和水资源管理的依据,全市共划定了一级功能区23个,二级功能区11个。涪江水功能区进行了确界立碑确定了水功能区具体位置,划定了监测断面,明确了各段的纳污容量和各监测断面的水质要求,确定了重点保护范围。同时还加强了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分别对河流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下水水源保护区两大类19个水源地进行了划分。二是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对重点水功能区完成了纳污能力计算,明确绵阳市主要河流及其主要支流的最低生态流量和河流各段的纳污容量,并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作为控制排污总量的重要依据。三是彻底普查排污口。对各河流的排污口,进行了彻底普查,建立起排污口档案。四是实施重点监测。定期对涪江、安昌江等主要水域的水质情况进行监测,同时定期向社会发布水资源状况及水质监测情况等内容。五是进行了水环境的景观建设。通过这些措施,绵阳的水环境质量大大改善。涪江水质即使在枯水期,也能达到Ⅲ类以上水质的标准。
三、思考与体会
1.节水型社会建设是现代水利建设的抓手。现代水利的核心内涵是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水利可持续发展方针,在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同时特别注重水资源的节约、保护与优化配置,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几年来的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使我们牢固地树立了资源水利的观念,使我们从过去重视水利工程建设转而更加重视水资源的节约、保护与优化配置。我们建立了以用水定额管理为基础的水权管理制度,充分应用经济手段和各种现代科技手段,提高了水资源的利用效率与效益,实现了节水与防污相结合,促进了人与水的和谐。我们充分体会到,节水型社会建设是实现现代水利的核心组成,是建设现代水利的具体途径和抓手。
2.加强水资源管理是节水型社会建设中水行政主管部门最重要的一项工作。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核心是建立以水权水市场为基础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形成激励用水户节水的机制。从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发,我们始终坚持以加强水资源管理为重点,推行用水定额管理,强化取水许可、计划用水管理,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实行涉水事务一体化管理体制,实施水功能区划管理等防污制度,不断完善促进节水机制形成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在我市节水型社会建设中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3.以水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是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节水型社会建设要求建立与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的经济结构体系。在市委市政府大力调整和升级产业结构的同时,我们坚持以水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和引导节水产业的发展。对服务业和高科技企业,我们优先保证水质与水量;对污染严重的企业,我们通过制定严格的用水定额,促进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对不适合种植高耗水作物的地区,按照市政府产业调整规划,实施限制供水,引导这些地区退耕还林或者发展高效农业。通过水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了产业结构的升级,从总体上提高了水资源的利用效益。
4.做好政府参谋,协调有关部门是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任务。为有效保障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实施,市政府成立了节水型社会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了水务局。我们努力做好市政府的参谋,协助市政府明确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阶段性目标和重点任务,按市政府的要求具体分配各有关部门的重点工作,协调各有关部门统一政策、统一行动,及时整理和汇总各部门成果,这些措施为提高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综合效益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5.提高管理能力与水平是水行政主管部门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要保障。建设节水型社会,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人员首先必须准确理解节水型社会的内涵,理清建设思路,了解建设任务与具体措施。我们专门成立了绵阳市节水办公室,营造了学习和创新的氛围,通过定期举办培训班并组织管理人员向先进地区学习经验,全面提高了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建设了水资源调度中心,利用先进的计算机网络和数字化信息手段,提高了水资源监测能力和水资源管理的科学化。通过推进公众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在和用水户充分沟通的同时,进一步提高了管理水平,回顾3年以来的建设过程,我们深感提高管理能力与水平是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要保障。
以上是我局在节水型社会建设中的一些具体工作和体会。我们深刻地认识到,节水型社会建设是一项系统、复杂和长期的工作。面对未来的发展,尽管我们还有许多问题需要深入研究,还将面临更重的工作任务,我们坚信只要坚持不断地实践和创新,就一定会走出一条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好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