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网站遭袭直指教育乱收费
一场虚拟的网络互动,反映的不仅是海南省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遭受袭击的问题,背后的核心是临高县第二中学是否存在教育乱收费
匿名用户“下战书”
“如果在下个星期五之前,我们还没有得到什么答复,那么我们会抵抗会反抗,更会反击,我们已经做好了反击的准备,如果在下个星期五之前,我们的问题还没有受到重视,那么,我们会对临高政府网进行强制安全检测,在我们小组手里已经掌握了临高政府网的多处安全漏洞,我们这么做并没有什么恶意我们只是想让有关领导干部重视这件事并帮我们解决这件事”
2006年9月11日中午11时48分,一个题为“关于临高2中信息技术费!我们愤怒了!!”的帖子发表在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的论坛里,帖子表达了上述内容。
发帖子的人,网络身份显示为“匿名用户”,其自称是海南省临高县第二中学的高三学生,是一群“黑客技术的狂热者”。
发帖者之所以愤怒,是因为他们认为高三阶段已经没有了“信息技术”这门课程,但校方仍收取了他们每人50元的信息技术费。所谓“信息技术费”,是指海南省政府为了结合教育部在2000年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的两个目标,同时为了推进海南“信息智能岛”建设而专门设立了一门信息技术教育必修课,收费标准有专文规定。
“匿名用户”的帖子一出,便引起了当地网民的关注。记者在该帖子的跟帖中看到,网民对发帖者的态度大致可分为三派:第一种观点认为,发帖者只是“瞎起哄”,这种行为应该坚决反对;第二种观点则表示,抗争学校“乱收费”是学生的权利,应该得到支持;最后一种观点则认为,“匿名用户”的做法得区别对待,网名为“一修”的网民表示,“楼主的言语是过激的,但(反映的问题)也应该得到重视的。”
县委书记重视校长回复
“匿名用户”的帖子发表12天之后,得到了临高县委书记符永的关注。
“张华校长:你好!多帖反映学校收费问题,是怎么一回事?请说明。”落款:“符永”。时间:2006年9月23日0时45分。
此网络身份为“符永”的网民,正是现任临高县委书记,其同时为该论坛社区管理员。前段时间,时任临高县长的符永因使用实名上网了解民情,被媒体称为“官员实名上网第一人”、“不穿‘马甲’的网民县长”。
县委书记符永的帖子发出后,“匿名用户”于当日8时41分跟帖,希望“麻烦帮忙解决”其反映的问题,并指出了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可能存在的网络漏洞。
9月23日下午4时,临高县第二中学校长张华以“zhh”的网络身份,在临高论坛上发帖,针对符永要求其说明的问题,在标题为“临高二中的回复”的帖子中做了如下解释:
“1、收取信息技术费是根据海南省发展计划厅、财政厅、教育厅的琼计价管20011339号文件规定高中阶段每生收取50元/学期的标准执行。
2、高三学生不如其他年级的学生一样在电脑上授电脑应用知识,而是利用网络搜取高考信息资料、高考网上报名和建立高考电子档案等。同时在网上享受到学校的教育资源。
日前,个别学生在网上反映的信息费问题属于不理解,学校已分别召开各班干部和高三年级全体学生大会作说明,522名高三学生绝大部分都已理解。相信经常旷课泡网吧反映此事的这几名学生,回校上课后本班同学会对他做说明,相信他们也会理解的。”
对于张华的答复,符永认为个别学生不理解也有原因,希望张华和老师们做好每个学生的思想工作;并表示“收费问题是非常敏感的问题”。“这都是我们政府投入教育经费少的根本原因”。符永如此表示。
然而,张华的回复并未得到网民的认同。有网民指出,“利用网络搜取高考信息资料、高考网上报名和建立高考电子档案等,不能与电脑费有关系”,“匿名用户”也在随后的跟帖中表示,希望学校列出这笔费用的使用清单并发给全体高三学生。
网站被“黑”背后的乱收费问题
事实证明,临高县第二中学校方关于收取高三学生“信息技术教育费”的解释并没有得到网民的认同。
9月30日下午,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遭到网络黑客袭击。据《南国都市报》的报道,当天下午,临高县政府网站论坛“屏幕上只显示黑屏红字,里面只有一些警告的内容,留言要求退还临高二中高三学校的信息技术费”。
据了解,网站维护人员于当日晚便修复了遭受袭击的内容。在网络身份为“临高县政府网”所发表的声明里,记者看到如下内容:
“今天下午,有不法分子恶意攻击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曾使网站运行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我们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察。
攻击政府网站行为是触犯法律行为,破坏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
“临高县政府网”的声明,引起了当地网民的热议。记者注意到,除了有大部分网民对网站遭袭表示愤怒之外,亦有部分网民表示,此举实为“学校逼学生反”——公众应该关注临高县第二中学在收取“信息技术教育费”的问题上,是否存在乱收费。
记者了解到,临高县第二中学高三阶段并未开设“信息技术课”(俗称“电脑课”),而该校学生向记者反映,“上一届的高三生也收了这个费,但已经退还了”。
同为高中部的临高中学的一名学生则向记者表示,从高二学生会考结束以后,学校并未安排上“电脑课”,50元的费用亦未收取。“至于临高第二中学的高三学生为何还收,不得而知”。
针对临高县第二中学校长张华的收费解释,一位不方便透露姓名的知情者如此向记者分析:根据海南省发展计划厅、财政厅、教育厅的琼计价管20011339号文件规定,高中阶段每生收取50元/学期的信息技术费,但在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财政厅于2003年联合下发的通知中,有明文规定该校收取50元的费用是“十分不妥当”的。
记者在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教育厅、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我省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琼发改价管2003510号)中看到,第三条第四款有如此规定: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费必须按学期收取,不准跨学期或一次性预收。有其它特殊原因不开课,不得收取信息技术教育费。
“不开课,不收费,这是收取信息技术教育费的铁律。”该位知情人表示,临高县第二中学校长张华关于“利用网络搜取高考信息资料、高考网上报名和建立高考电子档案等。同时在网上享受到学校的教育资源”的解释,是说不过去的。
据记者了解,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遭袭事并未处理完毕;而临高县第二中学针对收取高三学生50元的信息技术费问题,正在做学生的思想工作。但有学生表示,他们将通过各种途径进行抗争,“这钱本来就不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