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废止的文件涉及工农业、商业等多个领域,目前已不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
由于部分文件的政策规定已不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甘肃省政府办公厅根据《关于开展清理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从去年5月开始对1980年以来甘肃省政府及办公厅制发的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省政府研究,决定对94件文件予以废止,并于近日正式公布被废止的文件名录。这94件文件的被废止,将为甘肃省经济发展铲除“路障”。
大范围清理“红头文件”
记者8日从省政府办公厅了解到,在此次清理中,甘肃省对限制非公经济发展的条款规定“大开杀戒”,涉及到的“红头文件”一律明令废止,不再做修改。清理范围包括省政府制定的政府规章,县级以上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有关单位制定的其他文件。在甘肃省政府公布的94件废止文件中,起止时间从1980年到2001年,涉及到工农业、商业、信贷、交通等多个领域。
94件文件“寿终正寝”
据了解,在被明令废止的94件文件中,其内容在市场准入、纳税金融支持、土地使用、社会服务、权益保护、政府监管等方面已不适应经济发展的新要求,有些条款具有限制性甚至歧视性规定,还有些条款与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规章制度不一致。94件被废止的文件中,2000年以后制发的只有5件,包括《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省工商局关于促进全省私营个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税、农业特产税、牧业税征收试行办法的通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