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关于认真做好全市信息化建设与电子政务工作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乌海政府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乌海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全市信息化建设与电子政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乌信领字[2006]2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及相关企事业单位:
    近年来,乌海市信息化建设与电子政务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及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信息化建设与电子政务工作战线广大干部职工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锐意进取,开拓创新,艰苦奋斗,无私奉献,为实现全市信息化建设与电子政务工作跨越式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我市信息化建设与电子政务有了长足的发展,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全市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政务发展再上新台阶,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2006年11月初召开“全市信息化与电子政务推进大会”。希望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将评选表彰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奖励名额
    (一)先进集体评选范围为:在全市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及相关企事业单位。


    (二)先进个人评选范围为:
    各单位从事信息化推进与电子政务工作的公务人员、信息产业企业在职职工以及在信息技术理论研究、科技发明、申请专利、成果产业化等方面有所贡献的专家学者、科技攻关带头人、技术骨干。
    拟奖励表彰名额为先进集体10个,先进个人20名。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信息化工作方针政策,团结进取,开拓创新,遵纪守法,有积极向上的团队精神和良好的精神风貌。为我市及所在地区、部门信息化建设与电子政务的发展、业务协同、政务公开,促进两个文明的协调发展做出了显著成绩或突出贡献。单位信息化部门组织健全,职能落实,能够发挥重要作用。企业应用信息技术,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推动技术创新和企业基础信息共享,为信息产业发展勇于开拓,效益明显,业绩突出。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坚持自觉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纪守法,严于律己,团结同志,爱岗敬业。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水平突出,在推进部门信息化工作中办法多,成效好。在利用信息技术,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提高劳动生产率,增收节支方面贡献突出的。在科学研究、科学开发、创造文明、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合理化建议和引进、消化、吸收,促进信息产业发展,推进信息化建设与电子政务工作等方面成绩显著的。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评选先进集体和个人要充分发扬民主,采取群众推选,领导集体研究的方式进行,并征得党政有关部门同意。在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时,要结合工作性质和专业特点,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坚持推荐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示范性,有突出事迹的先进典型。


    (二)推荐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由所在单位写出先进事迹材料一式三份(先进集体3000字左右,先进个人1500字左右),填报《全市信息化建设与电子政务工作先进集体呈报审批表》或《全市信息化建设与电子政务工作先进工作者呈报审批表》(打印)一式三份,先进个人需交2寸免冠彩色近照3张;由呈报单位写出推荐报告,经本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人事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盖章,报市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纸质资料全部使用A4纸型打印,同时上报电子版先进材料和表格)。相关表格从乌海市政务信息网上下载(网址http://www.wuhai.gov.cn/xxhpx.doc)。


    (三)评选推荐工作由市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评审组进行评审并汇总,统一报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单位对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重点考察,认真审核,于10月25日前报市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市党政大楼615房间)。联系电话:2999643,传真:2999642,Email:huantiejun615@126.com。

 
    四、表彰奖励
    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全市信息化建设与电子政务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颁发证书等;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授予“全市信息化建设与电子政务工作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奖品。
    附件:1、全市信息化建设与电子政务工作先进集体呈报审批表
          2、全市信息化建设与电子政务工作先进个人呈报审批表
                   
    二○○六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