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数字化城管带来“六大利好”
来源:深圳商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案件平均处理时间从4天缩短为13.2小时

  本报讯我市在数字化城管的试点工作中,既严格遵循建设部的有关标准完成好“规定动作”,又紧密结合深圳实际做好“自选动作”,把数字化城管的建设过程作为不断推陈出新、创新管理的过程,数字化城管建设取得良好效益。
 
 
这是记者昨日从市城管局获悉的。

  建设部正式确定我市为数字化城市管理试点城市后,我市出台《深圳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方案》,确定了“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步实施、全面覆盖”的方针,将特区内福田、罗湖、盐田、南山四区作为一期工程,今年7月份前建成运行;特区外的宝安、龙岗两个区作为二期工程,明年底前建成运行。我市是全国10个试点城市中数字化城管覆盖面积最大的城市。

  经过几个月紧张建设,我市全面摸清家底,完成了一期工程的综合信息普查和全市基础网格划分;按照统一标准,完成了市、区两级系统平台的建设;按照指挥与监督分离原则设立“两个轴心”;完成了数字化城管机构设置与监督员、操作员的培训上岗;以资源整合为原则,完成了全市城市管理信息资源共享;规范运行程序,制定了一整套规章制度。

  深圳在数字化城管建设中,创新不断:在系统技术平台建设上,实现了“统一接入、分步受理、分级处置”。这种市区两级统一的技术平台,可以灵活扩展,满足多级、多部门的共享应用。有线/无线集群呼叫系统,不仅为普通手机赋予了免费对讲功能,而且可以随时随地召开有线或无线电话会议。在管理手段上,实施了简易处理流程和路灯编号定位。在监督手段上,建立了领导通过手机督查的新方式。在适用范围上,拓宽了数字城管在其它领域的应用。在利用社会资源上,建立了公众参与城市管理的平台和长效机制。

  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投入使用,为我市实施“科学、严格、精细、长效”管理创造了有利条件,带来“六大利好”:

  一是在数字化城管所覆盖的部件和事件中,涉及市级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共30个,“大城管”的管理格局基本形成。二是发现问题增多。据统计,从9月1日至10月15日,全市日均立案2664宗,现在一天立案数等于过去的52天。三是处置问题的能力增强、周期缩短。案件平均处理时间由试运行时的4天缩短为现在的13.2小时。四是监督员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所有立案案件中,97.3%是由监督员发现上报的。五是树立了服务型政府的新形象。据统计,数字化城管实施后,城管信访量比过去下降了24.6%。六是数字化城管已经成为落实“科学、严格、精细、长效”方针的抓手。数字城管以系统论、信息论等科学理论作指导,科学再造城市管理流程,为城市管理提供了科学理论与技术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