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15号文件精神,积极推动全省消防工作的持续深入开展,确保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近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印发广东省消防工作“十一五”规划的通知》(粤府办[2006]68号)。《规划》分为“十五”消防工作回顾和当前形势,“十一五”消防工作指导思想和目标,工作任务以及重点工程四大部分。
《规划》首先回顾了“十五”期间全省消防工作,客观分析了当前全省的消防工作形势,指出了消防工作仍存在的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同时,明确了广东“十一五”期间消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即2010年,全省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专业灭火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城乡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明显提高,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显著提升,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基本实现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的同步协调发展。
《规划》还明确了“十一五”期间全省消防工作的六大任务:一是建立和完善社会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切实提高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二是建立和完善火灾防控体系,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三是建立和完善消防法规体系,大力推进依法治火;四是建立和完善消防力量体系,不断提高消防队伍灭火救援能力;五是建立和完善消防宣传教育体系,进一步提高国民消防安全素质;六是完善消防工作经费保障机制,推进消防工作可持续发展。
同时,《规划》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工程、消防装备建设工程、科技防火工程和消防信息化建设工程等四项重点工程建设提出了具体的发展目标,如2007年6月前,实现县县建有消防站,2008年底,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原则上建成一个符合国家标准的特勤消防站,2010年底,沿江、沿海城市原则上建立水上消防特勤专业队伍,大城市或城市群要组建城市航空消防救援战或区域性航空消防救援站;2007年底,全省普通消防站和特勤消防站按照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配齐规定的消防车辆、装备。建立全省消防特种技术装备维修中心;2008年底前完成全省火灾监控系统建设,大力推行独立式感烟探测器、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智能型推闩式门锁等技防设施;依托省应急指挥系统和“金盾”工程,建立完善省消防通信指挥体系、消防电视电话会议系统和远程教育培训系统,2010年年底前建立现代火灾和特殊灾害事故灭火救援模拟训练基地。